松原市消防支队医疗定点服务医院选择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松原市消防支队医疗定点服务医院选择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松原市消防支队医疗定点服务医院选择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
采购单位 | 松原市消防支队 | ||
行政区域 | 松原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02日10: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02日09:00至2020年01月08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22日13: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松原市消防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松原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强 ****-********、********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松原市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原市消防支队医疗定点服务医院选择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原市消防支队医疗定点服务医院选择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DFHT2019-1005-FW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松原市消防支队
地址:松原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强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原市消防支队医疗定点服务医院选择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9-1005-FW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松原市消防支队,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松原市消防支队医疗定点服务医院选择项目;
2.2 服务范围:为松原市消防支队提供医疗救治、体检、康复、药品等相关医疗工作,可以为招标人提供绿色通道及医疗救援服务;
2.3服务期限:三年;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三级甲等及其以上资质的医院(本着便民服务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松原市市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条件和必备的合格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经卫生部门批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备案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消防支队
地址:松原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夏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02日 09:00至2020年0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2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三级甲等及其以上资质的医院(本着便民服务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松原市市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条件和必备的合格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经卫生部门批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备案证明。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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