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公1水电站电缆桥架及其附件招标公告
南公1水电站电缆桥架及其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老挝南公1水电站项目电缆桥架及其附件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请各单位参加老挝南公1水电站项目电缆桥架及其附件采购项目的投标。
2.1 项目概况
南公1水电站位于老挝南部阿速坡省的南公河上,为老挝、越南、柬埔寨三个国家的交界区域。坝址距省城阿速坡公路里程约55km,省城阿速坡距万象公路里程约905km,距泰国首府曼谷公路里程为1114km,从阿速坡经越南的班赫口岸至越南岘港的公路里程为411公里。
南公1水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主要水工建筑物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台阶式溢洪道、左岸导流洞、右岸进水口、引水隧洞、上游调压井、钢管道、地下厂房、地下主变室、地面GIS开关站楼、尾闸尾调室及尾水隧洞。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60MW,电站装有2台单机输出功率为80MW的立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出线电压等级为115kV,两回出线。发电机、变压器采用单元接线,发电机侧配置了发电机断路器,115kV配电装置采用SF6全封闭组合电器(GIS开关站)。
引水方式为一管二机,设有调压井。每台机组进口设置进水主阀,进水主阀采用液压操作蝶阀。机组调速系统选用具有PID调节规律的微机电液调速器。
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老挝南公1水电站项目电缆桥架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防腐(包括现场防腐材料的供货)、出厂检验、包装、运输至天津港或上海港等国内主要港口(车板交货)、运输保险(国内段)、商检和交货、现场开箱清点交接等工作;技术服务人员到项目现场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参与试运行和交接验收等技术服务;召开设计联络会、提交技术资料、组织工厂和项目现场的培训等工作。
供货设备主要包括:热浸锌托盘式电缆桥架、热浸锌槽式电缆桥架、热浸锌梯式电缆桥架、热浸锌梯式直通电缆桥架护罩、电缆桥架附件、热浸锌托臂、工字钢立柱、耐火槽盒和耐火隔板等。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第2节。
2.3 交货进度
2台机组的计划投产时间分别为2021年2月28日和2021年5月31日。
本招标设备的交货时间及批次按表2.3-1执行,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买方有权作出调整。设备暂定一批交货,具体如下:
表2.3-1 电缆桥架及其附件交货日期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1 | 电缆桥架及其附件 | 套 | 1 | 2020年3月30日 |
注:1、附件、专用工具随设备一起供货。
2、油漆、备品备件等有保存年限要求的设备、材料,由买方根据安装进度计划通知卖方进行供货。
3、以上交货时间应视为最晚发货至港口指定仓库完毕的时间,发货时间相同或相近的卖方应尽量集中在一批次发货,如个别按以上批次要求无法成套组织发货的,可经买方批准后分批次发货,但最晚时间不可超过上表。以上时间均为暂定时间,买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设备交货时间进行调整,卖方应积极配合并不得以此为由变更合同价格。
2.4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或上海港等国内主要港口买方指定的地点(车板交货)。南公1项目无应急运输通道,投标人应承担其不满足合同文件要求漏发或少发部件的空运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设计、制造电缆桥架的资质,具备相关设计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独立设计、制造至少10个发电厂、变电站、地铁工程(其中至少包括2个海外项目)电缆桥架的合同证明文件(2014年1月1日以后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其中3个项目的证明材料(运行证明文件或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产品质量问题;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具备实施投标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及检验等能力;具有数量足够且丰富经验的管理、设计、制造、工艺、试验及质量控制人员,并具有在工地针对组装、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1月2日9时整至2020年1月11日17时整。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账号:****************317)。线下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部分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2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621室;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3号中水电大厦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332室 |
邮编:100120 | 邮编:610041 |
联系人:曹女士 | 联系人:吴先生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cao_mengjia@ctg.com.cn | 传真:***-******** |
招标采购监督: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监察部 | |
联系人:韩艳梅 | |
电话:***-******** | |
传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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