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宁江区民政局采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JLXZ-2020-ZC0103

为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要求,现将本次政府采购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宁江区采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二、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及基本需求:

1、服务内容:日托、代缴代购、配(送)餐、保洁、陪护等一般性家政服务;基本的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2、服务对象:宁江区60周岁以上 失能、半失能及身体行动状况正常的空巢老年人。

3、购买服务地点:松原市宁江区。

4、购买服务期限:2020和2021年度。

5、购买服务标准: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三、购买服务主体: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

四、项目预算:每年909840元,两年合计*******元。

五、预算明细:宁江区甲级服务对象33人、乙级服务对象154人、丙级服务对象39人。甲级每月服务30小时、乙级每月服务20小时、丙级每月服务10小时,服务标准:17元/小时。

六、拟招聘承接主体:4家。

七、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所投标段相关的内容,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4、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5、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共利益活动。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公示时间: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7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松原市宁江区民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东路797号

联系人:胡万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众 养老服务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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