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安溪县小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维管理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安溪县小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维管理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中榕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4]CZ[CS]*******的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安溪县小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维管理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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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60299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3国内**************福建中榕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捌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到位服务,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起三年运营维护。;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任务,按照考核评估办法进行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溪县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0座)进行日常运营和管理,运行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厂区运行,管网巡查等):1)乙方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内部主体运行(包括管网巡查、疏通,但管网延伸建设、损坏的修复由乡镇、村负责),要确保设施常年正常运转,污水排放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或福建省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相关标准。考核总指标为:COD、BOD5,人工湿地增加氨氮、总磷,SS。乙方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管护维修,开展日常巡查,确保池体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保持池体及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按绿化养护要求,对绿化带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杂草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并做到池体整洁美观。产生的污泥应转由相关资质的单位按照危废管理规范化转运处置。对于有动力处理设施,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发生。对于人工湿地处理模式,要按绿化养护要求,对湿地上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杂草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2)乙方应建立运行管理台账,内容包括设施运转情况、设备维护更换情况、生态湿地养护情况和出水水质情况等。乙方应向采购人提供有检测资质的公司出具的污水检测报告,每季度要有运营管护总结并定期上报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和安溪生态环境局备案。3)承包运行到期后,乙方应在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的情况下移交采购人。4)乙方合同签订之后七个日历日内必须在安溪县设立运维管理机构,正式进驻开展项目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推荐为乙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任务,按照考核评估办法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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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按照考核评估办法,按季度拨付,以实际交付运行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座数计算,按季度付款,中标人凭合同、运行管理登记表和其他有效证明按有关程序向采购人报账,采购人根据日常检查考核情况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说明: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根据中标总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无违反合同约定、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所有运维服务完成后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2、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 3、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且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取得中标资格后转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②未落实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并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③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或者出水水质未达到相应标准的;经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④一年内累计检查不合格达到三次及以上(含三次)的。。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7天内到位服务,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起三年运营维护。。

10、违约责任

乙方合同签订之后七个日历日内必须在安溪县设立运维管理机构,正式进驻开展项目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推荐为乙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安溪县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1安溪县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维管理项目清单序号设施名 称设 计能力(t/天)处理工艺备注(微动力、生物转盘、人工湿地、氧化塘)1长坑乡镇区污水处理站500微动力2大坪乡大坪村污水处理站200微动力3大坪乡萍州村污水处理站150微动力4福田乡场前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150人工湿地5福田乡丰都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140人工湿地6福田乡丰田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100人工湿地7福田乡石狮村格栅+氧化塘处理系统100氧化塘8感德镇镇区微动力处理系统300微动力9湖上乡镇区微动力处理系统300微动力10虎邱镇罗岩村微动力处理系统180微动力11金谷镇微动力处理系统250微动力12魁斗镇内板安置小区微动力处理系统100微动力13蓝田乡镇区微动力处理系统100微动力14龙涓乡举溪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150人工湿地15芦田镇微动力处理系统80微动力16蓬莱镇彭格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20人工湿地17蓬莱镇美滨村微动力处理系统2500微动力18尚卿乡污水处理站(安十四中)250氧化塘19桃舟乡(镇区)污水处理站300微动力20桃舟乡晋江源头污水处理站100微动力21桃舟乡南坑村氧化塘处理系统50氧化塘22桃舟乡吾培村污水处理站40微动力23西坪镇西坪村微动力处理系统200微动力24祥华乡镇区污水处理站500A/O一体化25白濑乡下镇村安置区微动力处理系统250生物转盘26参内乡祜水村安置区微动力处理系统400微动力27金谷镇深洋村污水站150微动力+人工湿地28魁斗镇魁斗村(东洋)微动力处理系统300微动力29魁斗镇奇观村微动力处理系统80微动力30魁斗镇三层溪人工湿地处理系统100人工湿地31蓝田乡内春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100人工湿地32蓝田乡益岭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200人工湿地33虎邱镇镇区生物转盘处理系统500生物转盘34虎邱镇湖邱村生物转盘处理系统400生物转盘35西坪镇赤水村人工湿地处理系统200人工湿地36蓝田乡尚忠人工湿地污水站120人工湿地37蓝田乡乌殊村人工湿地污水站30人工湿地38蓝溪中学污水处理站150生物转盘39蓬莱镇鹤前村污水站60人工湿地40碧二村污水站50微动力合计98701.2 项目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表:职务数量资格要求配备人员及设备情况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李晓忠中级环境工程 闽Z009-32160市政公用工程 闽********1506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陈兆雄高级环境工程 闽G009-19769现场管理人员6人具有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郭鑫烨中级环境工程闽Z009-61345张燕中级环境工程闽Z009-61347温细豪HR46743苏翀HR48368李海玲HR50634陈卿卿 闽建人初009-96027项目现场技术人员9人须持有岗位证书(其中电工2人,操作工5人、监测工2人)林宜温维修电工****************侯政兴维修电工151*****02500094吴火超污废水处理工WFS-********4陈宝梅污废水处理工WFS-********3邓键污废水处理工WFS-********5刘祥污废水处理工WFS-********2张玉煊污废水处理工WFS-********1黄宗章水环境监测工****************杨婷婷水环境监测工181*****49400704驾驶员3人驾驶证郑东****************73林宜顺****************11雷宇航****************18车辆3辆行驶证(投标人自有车辆)闽AA0Q13闽AZ1T26闽AU711F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安溪县虎邱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中榕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虎邱镇湖坵街135号住所: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80号店面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倪敏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晓忠
联系方法:135*****408
联系方法:139*****55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账号:账号:********00705251642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管理 第三方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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