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陇镇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梅陇镇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同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梅陇镇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 在本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单位,须具备市绿容局颁发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3) 具有通过上海市环卫车辆检测的环卫专用车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的违法记录;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部分专业项目经业主许可后可以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陇镇餐厨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704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陇镇区域内餐厨垃圾清运至闵行区餐厨再生资源中心(联友路2733号),进行无害化处置。 5、交付地址:梅陇镇 6、交付日期: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1-02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09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上截图;5、财务、社保、纳税状况;6、市绿容局颁发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7、提供通过上海市环卫车辆检测的环卫专用车辆的行驶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1-02 10:00:00至2020-01-09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打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1-2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1-2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梅陇镇益文路北街6号蓝灰色大楼底楼会议室(梅陇镇招标办)。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四副,并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胶装)并密封包装,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自备上网卡)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投标签收回执;(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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