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卢氏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及侦查取证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卢氏县公安局-卢氏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及侦查取证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及侦查取证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9-12-125 三卢采购(2019)第927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2197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基本概况:卢氏县公安局执法勤务及侦查取证装备采购项目。
2、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单警装备30套、身份证照相摄影棚17套、交管执警器材、接警录音电话10部、64式快拔枪套50套、密拍设备、电击枪2把等。(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4、交货期:5日历天。
5、质保期:1年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销售该项目所包含的内容(有任意一项即可);
4、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黄河路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2008室
3.方式: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谈判公告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领取。
4.售价:3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公安局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1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公安局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07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卢氏县公安局
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黄河路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2008室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任炜远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侦查取证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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