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物资供应商比选公告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物资供应商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现对我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商资格的取得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抚州校区两家食堂、崇仁校区一家食堂。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货物品名、供货商个数、合同期限和结算方式:

1.大米;2.面粉、食用油;3.猪肉等;4.鲜禽肉;5.干货(调味品);6.冻货;7.蔬菜;8.豆制品;9.鸡蛋;10米粉

2.上述每类物资招两家供货商;

3.合同期限为2020年2月10日至2021年1月31日;

4.供货商采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到学校食堂结算。

四、资质要求:

(一)大米类:

1.质量要求:符合GB1354要求,质量等级:籼米三级。

2.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QS证号等各类标识清楚。

3.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4.参与投标企业必须具有规范的营业场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方所供应的大米必须具有正规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2—3家大米供应企业的相关生产经营资料

(二)食用油、面粉类

1.食用油:

(1)品质要求:符合国家食用油的有关标准,不能含有转基因成份;

(2)包装完整,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质量等级、重量、QS证号等各类标识清楚;

(3)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2.面粉类:符合GB1355标准。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3.参与投标企业必须具有规范的营业场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方所供应的食用油、面粉必须具有正规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2—3家食用油、面粉供应企业的相关生产经营资料

(三)猪肉羊肉牛肉等:

1.具有经营猪肉(生鲜肉)类营业执照,并有与执照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2.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具有在食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供货经历、配送经验;

3.从业人员健康证;

4.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四)鲜禽肉:

1.鲜禽肉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必要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流通许可证)(年检有效)或鲜禽肉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QS);

2.出具产品在6个月内由县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现场抽样检验后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3.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代表人身份证;

4.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五)干货(调味品)

1.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者以SC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包装,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每批次商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2.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六)冷冻食品类

1.具有经营冷冻食品的营业执照,并有与执照对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2.食品流通许可证;

3.具备冷冻食品县级及以上一级代理资格;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有专业配送车辆;(需现场勘查)

6.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七)蔬菜类:

1.营业执照;

2.食品流通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企业从业人员健康证;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具有在食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供货经历、配送经验;

6.食品原料检验、检测相关设备 (必须具备农残、亚硝酸盐、吊白块、二氧化硫检测),有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需现场勘查)

7.有专门的配送车辆;(需现场勘查)

8.相匹配的留样保鲜设备;(需现场勘查)

9.配送方案: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作操作性强、保障合理的配送方案;

10.制度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产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学校食堂食品中毒应急预案、送货不达应急预案等;

11.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八)豆制品

1.符合现行国家或江西省有关豆制品质量标准。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带QS标志),允许从事豆制品生产和销售的合法企业;

3.企业信誉优良,没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在与招标方及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行为;

4.食品卫生安全规范执行到位,所生产的相关产品未出现过食品安全问题;

5.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企业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之内。

(九)禽蛋类:

1.禽蛋新鲜,蛋壳清洁、完整、无光泽,蛋壳粗糙、摇动无声,每一件蛋大小均匀、重量在50g左右;

2.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十)米粉类: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拥有QS或SC编号的食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生产范围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QS或SC编号的食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员工健康合格证;

4.一年内无行贿犯罪和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违反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

五、投标人具备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企业;

2.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所投标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书;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类企业必须具备所投标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如是销售企业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4.在以往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行为,无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

5.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较强经济实力。

六、报名要求:

报名人应携带下列物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4.部分样品(用玻璃瓶装)

以上复印证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后原件带回,复印件留到报名处。

5.每家公司只允许报两类物资招标。如果两类物资都中标,只能取一类物质中标,且中标人按前面的物质中标分类顺序中标。如投标人分别中标第一类大米和第五类是干货,则该投标人只能中标第一类大米。

七、报名时间:

请务必于2020年1月 8日前来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保障处报名填写资料,现场确认,逾期不候。

八、开标时间:2020年1月 9日上午9:00整,超过上午9:00视为弃权。

九、开标地点: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楼会议室。

十、中标结果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于学校网站公布

联系地址:抚州市临川区王安石大道99号

联系人:陈老师、邹老师邮箱:********55@qq.com

联系电话:139*****416139*****413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2日

附:食堂大宗物品采购评分方法

一、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名额确定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并自动顺延。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及采点情况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二、评标细则

由招标小组成员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价格、信誉度、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各评标因素占总分的比重为:

资质(含相关证件、营业场所等): 30%

价格: 30%

信誉度: 15%

服务承诺: 20%

投标文件质量: 5%

(一)资质部分:30分

1、材料齐全得25分,少一项不得分。(详见:食堂物资招标需提供证照清单)

2、营业场所采点情况:好5分,较好4分,一般3分,差0分。

(二)价格: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30分;但是供货商提供的税后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20%。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三)信誉度:15分

1、有近三年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类似配送经验(评分依据为供货合同原件,信誉证明原件,原件上要有公章,少一样不得分),一年加2分,连续两年加5分,连续三年加8分。(总分:8分)

2、横向比较:具有多家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类似配送经验(评分依据为供货合同原件,信誉证明原件,原件上要有公章,少一样不得分),提供一家合同及信誉证明加1分,依此类推。(总分:4分)

3、具有学校配送经验在得分的基础上加分,每单位加1分,依此类推。(总分:3分)

(四)服务承诺:20分

1、服务体系完备:有经营场所、有专人配送(5分)。

2、质量保证:确保质量,无退货等不良记录(7分)。

3、服务响应:及时响应服务,确保按计划及时换货,并做到应急补货(8分)。

(五)投标文件质量:5分

1、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3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2、投标文件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得2分;有涂改、插字现象但加盖校对章的得1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物资 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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