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路机械处2020年零星交安设施小修维护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告

龙岩市公路机械处2020年零星交安设施小修维护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告

龙岩市公路机械处2020年零星交安设施小修维护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公路机械处

乙方:三明市鸿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TP]*******的龙岩市公路机械处2020年零星交安设施小修维护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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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10399其他构筑物其他构筑物1国内**************三明鸿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根据市公路局的工期要求;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市公路局管养路段沿线;

4.3交付条件:以谈判文件和合同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相关技术标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作指南》、《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道路交通反光膜》(GB/18833-2012)、《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计细则》(JTG/T D81-2017)、《隔离栅》(GB/T 26941.1-2011)、《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检测方法》(GB/T21383-2008)、《公路防撞桶》(GB/T 28650-2012)、《突起路标》(GB/T 24725-2009)、福建省《普通国省道里程牌及相关标识更换设置标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指路标志设置指南(试行)、《福建省“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创建标准化指南(试行)》、《福建省公路管理局专养公路“桥梁养护年”活动施实方案》及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同时满足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龙岩市公路局关于质量管理的规定。 ★(二)标线施工工艺和要求 (1)道路标线颜色、形状、图案等应符合设 计要求和GB/5768-2009国标的规定。 (2)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3)常规标线如:斑马线、网格线、震荡标线、停止线等按实际面积进行计算验收;异形标线如菱形、减速让行、箭头等按外型矩形面积的80%计算验收,文字及图案等标线按外接矩形面积计算验收。 (4)标线涂料应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有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在使用时效内标线的完好率:热熔型12个月时要求达到95%以上,24个月时要求达到50%以上。 (5)热熔标线施划时要确保材料用量,标线厚度均为 2.0(+/-0.2)mm,热熔材料应含18%-25%玻璃微珠,标线表面撒玻璃珠,应分布均匀,撒布量应为0.35~0.4 kg/㎡,面撒玻璃珠嵌入标线中部分应为玻璃珠粒径的50%~70%。标线反光率应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6)、标线施工质量要求,色泽鲜艳、白度好、耐干燥时间快,夜间反光效果好。标线应宽度一致、间隔相等、线形规则、边缘整齐、线条流畅。标线涂层厚度均匀,无气泡、开裂、发粘、脱落等现象。 彩色防滑标线采用的材料由丙烯酸冷涂型,基料密度为<1.5,防滑骨料其粒径≤4.0mm,莫氏硬度≥6,颜色为棕红色。 (7)、清除标线要求:严格按施工计划分片进行旧标线清除,必须确保清除干净,乙方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未及时申报工程量验收而造成交通标线工程量无法确定的情况,则甲方将不予认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标线除完后应立即对路面进行清扫。★(三)标志施工工艺和要求 (1)交通标志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公路网交通标志调整工作指南》的标准要求进行制作。 (2)板面底膜夜间具有良好反光性、与文字。符号问颜色有良好的协调性,所有标志上的文字、符号及底膜均采用进口四类反光膜。施工时提供反光膜合格证及质保证书。 (3)结构综合考虑其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协调性等因素,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造型美观简单经济的支撑方式。 (4)标志结构中所有的构件均采用热浸镀锌处理,主要钢构件(如立柱、横梁、法兰盘等)镀锌量为 600g/㎡ ,热浸镀锌所用的锌应为《锌锭》(GB470-1997)中 ZN99.995规定,锌含量不小于 99.995%;加工工序为先加工制作,后热浸镀锌,严禁镀锌后加工。 (5)所有金属除特殊说明外均采用Q235钢制作,符合GB-700要求。所有构件的加工制作、组装、焊接等工艺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041-2000)的规定。 (6)钢筋混凝土基础应提前施工,待强度达到设 计强度 70%后方可安装立柱及标志板; (7)柱式标志的标志板内缘到土路肩边缘的距离不少于 25cm,悬臂式标志板下缘距路面净空高度不小于5.5m,柱式标志板下缘距路面净空高度不小于2m。 (8)标志板材料按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即采用综合性能等于或优于牌号 3003的铝合金板制作,标志底板与滑动铝槽采用铝合金铆钉连接,板面上的铆钉应打磨平滑。 (9)标志板与标志立柱采用抱箍连接。标志板与标志立柱采用抱箍连接。抱箍和抱箍底衬均采用50×5扁钢制作同时应配置相应的螺栓、螺母、垫圈。 (10)立柱顶部采用3mm厚钢板焊接封盖。 (11)标志基础采用C25砼钢筋混凝土。 (12)其它相关要求参照图纸。 ★(四)波型钢护栏 (1)根据现行的钢护栏规范及设 计图纸要求,护栏立柱及波形梁板的厚度不得小于设 计规定厚度。 (2)波形梁钢护栏及其构件应符合《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的规定。 (3)波形梁板、立柱、端头、防阻块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规范》(GB/T 700-2006)的Q235牌号钢的要求。 (4)连接螺栓、螺母、垫圈、横梁垫片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规范》(GB/T 700-2006)的要求,其抗拉强度不得小于375MPa和400MPa。 (5)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螺栓、螺母、垫圈等连接件的镀锌量为350g/m2 ,其余为600g/m2。同时所有构件防腐均要符合《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00)中的相应规定。 (6)护栏板安装时应注意搭接顺序。★(五)焊接网隔离栅 1.焊接网隔离栅采用直径 4mm钢丝焊制。其力学性能应符合 GB343的规定。立柱与挂钩点焊固定成整体后采用先镀锌后浸塑防腐处理,钢丝网片镀锌防腐,镀锌量应高于 135g/m2,立柱设 C20混凝土基础。隔离栅立柱、斜撑等镀锌量应高于 450g/m2。 2.按《隔离栅》(GB/T 26941.1-2011)有关规定制作。施工中尤其是高差较大或转折处,应注意控制桩距。施工放样后,应适当对地面进行修整,使隔离栅与地面的距离满足设 计要求。★(六)施工安全及其他事项; 1、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要求进行布控,布控长度需达到规范要求,施工人员穿反光背心,同时要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标线施工底油、液化气应避开火源和太阳的暴晒,底油施工人员应经培训方能上岗操作施工。天黑严禁施工。 3.标志基础施工时注意光缆或水管,空中应避开电线,标志安装时吊臂底下严禁站人。 4.波型护栏施工需注意沿路光缆或水管。 5.甲方涂料材料需妥善看管,严禁挪为他用,一经发现按4000元/T双倍罚款。 6.夏天施工时要合理安排出工时间,避开中午高温天气。台风或汛期期间停止一切施工。7. 收到甲方通知后,供应 商需6小时内答复并提供服务。8.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同时满足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龙岩市公路局关于质量管理的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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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7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当月货款的97%,余款3%在合同终止后1年内支付
23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当月货款的97%,余款3%在合同终止后1年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从合同签订开始,至甲乙双方完成履行完合同责任止。。

10、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交付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本项目签订合同时只定各个采购项目单价,具体供货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确定; 2、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情况(以先到为准): 1)采购金额达到180万元; 2)合同最后1天为2020年12月31日止(即合同终止的时间); 3、本次采购项目内容包括:供货、运输、施工、安装、利 润、税费、管理费、安全费、文明施工费及与此相关的各项风险费用及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履约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采购单位除了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14.2.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14.3.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龙岩市公路机械处乙方:三明市鸿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龙岩市西陂西湖岩路10号住所: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13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纪宠焜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郑全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9*****35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三明市三元支行
账号:账号:140*****090********


签订地点:龙岩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03日


标签: 货物 维护 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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