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招标公告

二道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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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1108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二道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第二批)设计;
2.2招标规模:54.3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5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6设计深度标准: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文件、《吉林省暖房子工程技术导则》及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长春市2011年管理规定及规范标准汇编》规定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4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道区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岭东路299号
邮 编:130000
联系人:张嵩
电 话:186*****9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慈光路652号1单元404室
邮 编:130061
联系人:王苹
电 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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