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办公设备、中控设备、一号工程、LED大屏幕、等离子拼接屏、会议系统等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办公设备、中控设备、一号工程、LED大屏幕、等离子拼接屏、会议系统等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XTC-C-206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办公设备、中控设备、一号工程、LED大屏幕、等离子拼接屏、会议系统等设备维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办公设备、中控设备、一号工程、LED大屏幕、等离子拼接屏、会议系统等设备维修项目。
2.2招标内容: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办公设备、中控设备、一号工程、LED大屏幕、等离子拼接屏、会议系统等设备维修项目(详见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及要求)。
2.3设备维修服务期:壹年。
器件采购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全部到货,买方有权根据企业生产情况进度调整交货期。
2.4服务地点:长春卷烟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8999号及吉林大路1099号)。
2.5服务标准:国家或省级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黑名单”。
3.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官网信息打印报告等(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5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业主: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0431-89967800-6085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王建
电话:0431-81852896
2020年1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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