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龙华区地质灾害点专业监测》的需求和《非公开招标方式表》招标公告

《2020年度龙华区地质灾害点专业监测》的需求和《非公开招标方式表》招标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就《2020年度龙华区地质灾害点专业监测》项目采用自行采购(询价)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龙华区地质灾害点专业监测

项目预算金额:400000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工作范围

对龙华区共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位移变形实时监测。

二、工作内容

1.收集资料,踏勘现场,编制地质灾害监测设计书。监测设计书应符合《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的规定。

2.监测点建设。根据监测设计书,设计地质灾害监测方案,布设监测点,包括确定监测范围、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及频率、监测方法与要求,并布设监测点,含监测基准点、控制点、工作点和变形监测点。

3.监测点管理与运行。落实监测项目责任人,严格按《滑坡、崩塌监测测量规范》(DZ/T0227-2004)和监测设计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各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采集监测数据。主要监测数据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降雨量、地表裂缝、地表水、地下水、水平位移、垂直位移、深层侧向位移、应力应变和其他变形迹象等。

4.监测数据分析与整理,预测地质灾害。监测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与整理,预测地质灾害。

5.监测信息的及时反馈。按要求编制监测报告,包括监测月报、年度总结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及时向我局汇报。

拟定供应商名单:

1.深圳市中勘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3.华南防灾减灾研究院(深圳)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为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点监测工作。对稳定性差、危险性大、危害程度高、如发生灾害会造成特殊或较大社会影响且暂时不能治理的隐患点进行动态监测,掌握隐患点变化情况,为地质灾害避让和防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征求意见期限: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何佳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5栋

联系电话: ****-********   传真: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上述内容需包括:

(一)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计划、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情况;

(二)项目技术需求和标准;

(三)申请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理由及证明材料;

(四)相关行业及潜在供应商情况;

(五)参与非公开招标的供应商的产生方式和理由;

(六)涉密、应急项目的认定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专业 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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