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文化演出及灯展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演出及灯展项目招标公告
受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 委托,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武清区文化演出及灯展项目实施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文化演出及灯展项目
(二)项目编号:TJTF-2020-A-149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演出及灯展项目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47万元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演出项目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18 |
第2包 | 天津市武清区文化灯展项目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29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的供应商,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守法诚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不分包、转包,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10日,每日9: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请投标人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每套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三)获取地点:
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鑫茂军民园一号楼A座二层)。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14:30时(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月14日14:30时(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第一开标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张工
2. 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张春陟
4.采购人联系电话:***-********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00
十、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文化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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