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20200101批项目网上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20200101批项目网上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西昌机务段

2.联系人:孟静静,电话:060-26961,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马道镇马道南路176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西昌机务段材料科

2.采购内容(见附件)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4)供货周期不超过5天。

三、报价回复要求

1.已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将西昌机务段《报价单》于2020年1月7日16:00时前发送至********1@qq.com邮箱(报价单格式请下载附件),未注册供应商需附加资格文件(扫描件)。

2.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20190X0X批-XXXX”(“-”前为采购公告标题中括号里的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3.《报价单》(附件1)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4.《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内“产品制造厂(全称)/品牌(全称)”列,响应行必填,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7.同一企业对同一批次、同一采购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均视为无效。

8.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公告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9.响应单位提供的《报价单》必须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不同供应商对同一物资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择报价时间最靠前的作为交易对象。

标签: 零星物资 机务段 铁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