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0年114智能语音话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0年114智能语音话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二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0年114智能语音话务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二次)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0年114智能语音话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YX2019-ZB-XJDX30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引入114智能语音业务系统,实现用户拨打114由智能语音系统提供信息查询服务,114智能语音平台将承接10000号对全网宽带和移动用户进行客户回访。
1.2 项目采购估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234万元(不含税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资格将被否决。
服务方式 | 业务 | 不含税最高限制单价(元/次) | 预估年业务量(万次) | 合计(万元) |
智能语音 | 114 | 0.254 | 720 | 183 |
宽带用户回访 | 0.620 | 60 | 38 | |
移动用户回访 | 0.660 | 20 | 13 | |
总计 | 234 |
1.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4 服务地点
乌鲁木齐市。
1.5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中选原则
推荐综合评分第1名的参选人为中选人。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参选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经营范围许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一般纳税人资格: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3资格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2.2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8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 供应商业绩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参选人所提供《供应商业绩及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比选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否决参选处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4 信誉要求:
①参选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②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4)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5)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7)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 参选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参加参选。
2.8 各参选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2.9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无。
2.10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无。
2.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2 参选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1 月 4 日至2020年 1 月 7 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36号华汇广场216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复印件一份);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5) 开票信息并加盖财务章。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 1 月 22 日上午10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二号楼2110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7. 参选人注册
7.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6层614号
邮编:100068
报名联系人:唐美玲
电话:182*****825
电子邮件:********66@qq.com
项目负责人:许小兰
电话:177*****698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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