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车辆运输招标招标公告
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车辆运输招标招标公告
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
车辆运输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XN-CDBGYSLGY-JXZLZB-010)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
1.2项目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德山大道723号
1.3项目规模:约210839m2(框剪结构)
1.4建设单位: 常德市碧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内容: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车辆运输工程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仅为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车辆运输,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发标时间:
3.1.1 20年月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 20年月日 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送至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年月日时。
收件人:许明亮联系方式:185*****172邮箱:********9@qq.com
3.3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日内通知中标人及其所有投标人。
4、产品质量标准:
详见《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车辆运输合同》
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5.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5.1.2第二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5.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5.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6.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6.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6.2.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换发三证合一后的新证,则仅需提供换发后的带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即可)、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企业荣誉证书、企业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
6.2.2、企业基本情况表
6.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2.5有关资信证明资料(企业资料);
6.3密封:
6.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6.3.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6.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投标注意事项:
7.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7.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7.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8.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8.2投标文件未密封;
8.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8.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8.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8.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评标:
9.1本车辆运输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商务标、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9.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9.3招标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商务标、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4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其它:
10.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格,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0.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1、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
11.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金额(具体详见合同中报价书附表)。
11.1.1所报单价为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租赁费、维修费、磨损费、燃油费、人工工资、加班费、过路费、维保费等。上述所有费用均包括保管费、利润、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注: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
11.1.2 投标人供应的运输车必须是检验合格产品,否则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1.2.1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应完全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经严格的品质检验后出厂,在合同签定后如果国家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合同单价不变。
11.2.2 经发包人进行入场检验不合格的运输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运输车,所造成甲方的一切误工、窝工、延工、停工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2.3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保证运输车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到优质服务。
11.3运输车使用地点: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11.4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11.5结算方式:(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1.6付款方式、时间:(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盖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独资企业 | 上年度销售额 | |||||||||
详细地址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发证时间 | 营业期限 | ||||||||||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
发证机关 | |||||||||||
被授权人情况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通讯 地址 | |||||||||||
邮编 | 电子信箱 |
注: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保修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车辆运输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投标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车辆运输工程的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及经济文件,以及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执行一切与之有关的事项,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且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车辆运输招标文件,我们愿意按合同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综合考虑,我公司的投标报价清单如下: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价格(元/单位) | 备注 |
叉车 | 4米,5吨 | 次 | |||
翻斗车 | 3.5米,4吨 | 天 | |||
农用车 | 8米,10吨 | 天 | |||
货车 | 4米,3吨 | 天 | |||
货车 | 6米,4吨 | 天 | |||
货车 | 8.6米,30吨,无吊,高底盘 | 天 | |||
拖拉机 | 4米,6吨,无吊 | 天 | |||
拖拉机 | 4米5,6吨,随车吊 | 天 | |||
平板车 | 6米,6吨,集装箱吊具 | 天 | |||
平板车 | 6米,8吨,随车吊 | 天 | |||
平板车 | 8米,10吨,无吊 | 天 | |||
平板车 | 8.5米,10吨,随车吊 | 天 | |||
货柜车 | 6米,10吨,随车吊 | 天 | |||
货柜车 | 8.5米,14吨,随车吊 | 天 |
注:1、上述不含税车辆运输费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机械租赁费、维修费、磨损费、燃油费、人工工资、加班费、过路费、保险费(一切机械及人工保险)、维保费等。上述所有费用均包括保管费、利润、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
2、结算方式:乙方理解甲方相关制度,甲方使用运输车,需由使用部门填写运输车使用申请表,工作完成后,使用部门填写运输车使用记录表(必须注明使用部位、使用单位、使用时间及使用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车使用申请表和运使用记录单齐备且所有签字完成后,每月20日到甲方物资部进行对账,核实使用车辆的型号、时间、单价、合价等信息,确认无误的对账单须由乙方盖章且经乙方负责人、甲方收货人和项目物资部经理、项目工程部、项目商务部共同签字后方可纳入结算。
3、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4、付款方式及时间:
4.1付款方式:贵单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4.2 付款时间:贵单位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70 %,余款30%在我方完成最后一次供货并办理完总结算后 6 个月内无息付清。因甲方未按以上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或因甲方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导致不能及时支付乙方全款,乙方不得追究甲方的相关违约责任。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货款时,乙方承诺只收取对应的货款(不计银行利息),乙方报价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5、乙方应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时,乙方不能以此为由围堵甲方工地大门,否则甲方可对乙方收取10万元/次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表示同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
车辆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CDBGYSLGY-JXZL-002)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车辆运输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总承包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常德市武陵区德山大道723号
3、工程范围: 仅限于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工程的车辆运输租赁
二、规格型号及单价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价格(元/单位) | 备注 |
叉车 | 4米,5吨 | 次 | |||
翻斗车 | 3.5米,4吨 | 天 | |||
农用车 | 8米,10吨 | 天 | |||
货车 | 4米,3吨 | 天 | |||
货车 | 6米,4吨 | 天 | |||
货车 | 8.6米,30吨,无吊,高底盘 | 天 | |||
拖拉机 | 4米,6吨,无吊 | 天 | |||
拖拉机 | 4米5,6吨,随车吊 | 天 | |||
平板车 | 6米,6吨,集装箱吊具 | 天 | |||
平板车 | 6米,8吨,随车吊 | 天 | |||
平板车 | 8米,10吨,无吊 | 天 | |||
平板车 | 8.5米,10吨,随车吊 | 天 | |||
货柜车 | 6米,10吨,随车吊 | 天 | |||
货柜车 | 8.5米,14吨,随车吊 | 天 |
1、暂定不含税合同总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税金: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暂定含税合同总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上述不含税车辆运输费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机械租赁费、维修费、磨损费、燃油费、人工工资、加班费、过路费、保险费(一切机械及人工保险)、维保费等。上述所有费用均包括保管费、利润、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
三、结算
1、结算方式:乙方理解甲方相关制度,甲方使用运输车,需由使用部门填写运输车使用申请表,工作完成后,使用部门填写运输车使用记录表(必须注明使用部位、使用单位、使用时间及使用车辆车牌号码),运输车使用申请表和运使用记录单齐备且所有签字完成后,每月20日到甲方物资部进行对账,核实使用车辆的型号、时间、单价、合价等信息,确认无误的对账单须由乙方盖章且经乙方负责人、甲方收货人和项目物资部经理、项目工程部、项目商务部共同签字后方可纳入结算。
2、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四、付款
1、支付方式:甲方使用票据(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等一系列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具体使用何种票据,由甲方直接指定,乙方无异议。若甲方采用供应链金融方式进行付款,支付产生成本通过调差费予以结算,乙方将相关调差依据提交甲方,调差结算在次月20日办理,100%支付,乙方必须在次月内(且不允许跨年)办理调差费用结算,超期及跨年的不予办理结算,此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甲方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70%,余款30%在乙方完成最后一次供货并办理完总结算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因甲方未按以上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或因甲方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导致不能支付乙方全款,乙方不得追究甲方的相关违约责任。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货款时,乙方承诺只收取对应的货款(不计银行利息)。
3、乙方应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材料款时,乙方不能以此为由围堵甲方工地大门,否则甲方可对乙方收取人民币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表示同意。
4、(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 〇小规模纳税人 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信息: 工程名称:武汉东湖综保区光电子产业园项目 工程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 号 |
注意:开票时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经办人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四、运输车使用地点: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工程指定地点。
五、进出场期限: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中约定的发文邮箱)通知乙方出场之日止。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签字确认,由乙方盖章且经乙方负责人、甲方收货人和项目物资部经理、项目工程部、项目商务部共同签字确认。(需注明使用部位、使用单位、使用时间及使用车辆车牌号码)
2、甲方不能强行要求乙方进行违规、违章操作,不能指派乙方到带有安全隐患的地方作业。
3、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在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相互尊敬,团结互爱。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进行串标、围标取得中标资格。一经发现,中标无效,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合同均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撤出场地,乙方按合同结算额的30%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且甲方保留报告行政、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合格的司机,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人员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应自备简易维修工具,爆胎等车辆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车辆的各种有效证件必须交由甲方查验备案,不合格车辆和人员甲方有权要求退场,若乙方不能提供合格的车辆和人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保证24小时内进场,如未能按时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因车辆不足,安排不了车辆进场施工,甲方有权租用其他车辆进场,发生的费用按2倍价格在乙方结算款中进行扣除,同时甲方有权力终止此合同,和其他租赁方合作,乙方不得干涉。
5、乙方进场车辆必须提供车辆质量检测合格证、司机驾驶证,乙方负责为每台车辆和人员办理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公司的投保证明及发票。若检查发现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及司机,同时收取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
7、乙方为货运汽车配备足够熟练的司机,其食宿费用、工资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8、乙方需听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并按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相应的运输汽车,满足甲方运力要求。
9、乙方应确保运输货物、设备安全,准时的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10、乙方运输车辆装载甲方退还周转材料时,不得少装、虚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1、乙方人员现场作业时如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违规操作而发生或导致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到现场的运输车辆或配件,需自行做好保管工作,如若遗失甲方概不负责。合同期间,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经常维护保养,其保养维修费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设备出现了故障,乙方应确保在1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派其他满足甲方要求的运输车辆供甲方使用,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且甲方可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
12、若因乙方司机违章驾驶,野蛮驾驶,酒后驾驶,造成的汽车损坏或司机及第三方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善自改动进出场机械的型号,如果发现乙方善自改动机械型号,造成现场工期耽误或甲方窝工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并接受甲方收取的每次2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规定的约定,即算乙方违约,对此甲方视情况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付乙方的运输车辆运输款。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2、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惩罚性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七级以上地震、海啸、空中飞行物坠落、对工程造成损害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客观影响。若本合同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原由。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以便双方合理解决有关合同问题。
十一、合同解除
针对乙方出现上述任一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有关本合同履行的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常德碧桂园·十里公园项目部 ;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乙方:,邮箱:。只要甲方向乙方的收发文邮箱发出了文件或工作指令,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乙方已收到甲方发出的相应文件或工作指令。
十三、其他
1、本合同各项条款或后期往来函件及其他文件等之间相互矛盾或书写错误时,由甲方选择适用条款,乙方表示无任何异议。
2、以上条款若有矛盾处,以最严格的一条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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