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线下]江西省懿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懿德-YC2020-001)询价招标公告

[宜春市本级][线下]江西省懿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懿德-YC2020-001)询价招标公告

[2020-01-04]


江西省懿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其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采购编号:懿德-YC2020-001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预算:352000元

二、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明细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技术参数

1

4G执法记录仪

80

35.2万元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2

4G执法记录仪专用电池

80

三、响应人要求:

A、响应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需与交警支队现有的采集工作站无缝对接;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B、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原件验后返还)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复印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复印件;

4、响应人“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复印件;

5、响应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证明材料原件;

6、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开标当天的受委托人一致);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提供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需与交警支队现有的采集工作站无缝对接承诺函;

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凭证。

以上 B 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请于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注: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投标单位必须分项目明细报价,各分项报价正常、合理,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四、询价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181*****525 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2号

2、代理机构:江西省懿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康 联系电话:177*****703邮箱:jxyd555555@163.com

地址:宜春大道365号城上城1栋509室

3、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1 月8 日止,将登记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xyd555555@163.com(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资料: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收到报名资料后,代理公司将询价文件回复至供应商相应邮箱,逾期不予办理。

2)已报名并领取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如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保证金:响应人如愿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到达文件指定账户,逾期交纳将不接受投标(不接受现金)。

保证金交纳账号:

户名:江西省懿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备注: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五、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11315 :00时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第4开标室)。

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督部门地址:宜阳大厦东座622室

七、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拟响应人密切关注。

江西省懿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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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懿德 执法记录仪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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