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昭君分局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国税局昭君分局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兴山县国税局昭君分局综合楼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立
项文号为兴发改字【2011】155号。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决定对该项
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业
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兴山县国税局昭君分局综合楼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昭君镇耿家河左岸昭君行政服务中心区内,建筑面积:1331.38㎡,结构层次:框架五层。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工程安全要求: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JGJ59-99)。
二、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注册地不在兴山县的投标人必须办理兴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
备案证。
(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
a)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加贴宜昌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实行押证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b)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c) 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代管制度。该项目定标后中标人的建造师资质证书一律由县招标办代为保管。工程主体完工后,凭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兴山县招投标项目建造师证退还申请表》办理退证手续。
(6)提供本项目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检
员)上岗证书或有效的培训证,且证书上如有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并加贴宜昌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
(7)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须按照《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网员登记办法》的要求至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后,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凭密匙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商城缴纳工本费后方可下载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9月9 日17时30分。
四、投标申请人须在2011年9月14日23:00前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通过网上商城缴纳保证金伍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小写:20000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小写:30000元)】。
五、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上午9:00时,书面投标资料提交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由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书面投标资料将被拒收。
六、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书面投标资料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必须向业主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现金作为本工程履约担保,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1年9月2日。
招 标 人:湖北省兴山县国家税务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解夷陵大道九州大厦A座9楼928室
联系人:郑娟 电话: ****-*******
2011年9月2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湖北华润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