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关于准予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段项目核准的决定津发改许可[2011]196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起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与津港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本项目主线起点设计桩号K35+259),自西外环向东,穿越现状塘沽盐场,上跨在建的中央大道轻纺联络线,与海滨大道相交之后进入临港经济区,止于海滨大道以东1.8km处(本项目主线终点设计桩号K46+530),接临港经济区规划主干道。
本项目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全部控制出入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km/h。路线全长11.27km,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6.0m,设置3座互通式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1处停车区,1处主线收费站和1处匝道收费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津港高速公路工程(西外环~临港)的勘察设计工作。本次勘察设计为第1合同段。
第1合同:该路段内除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房建及罩棚、绿化工程外的所有勘察设计任务,包括道路工程(含收费站和停车区土方及广场路面)、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工程等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的编制。
2.3设计周期:
自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书之日起1个月,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参与1合同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具有一项不小于11公里高速公路道路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9月6日至 2011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室
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074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张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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