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1河辛路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S231河辛路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S231河辛路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31河辛路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淄博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S231河辛路(K115+377-K129+838),路线全长14.461Km,其中:波形护栏12.023km,钢管护栏2.438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为:近五年独立承担过30公里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09-07至2011-09-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东18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招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09-27,申请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招标文件递交至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 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7号
邮政编码: 255038
联系人: 孙振华
电 话: (0533)*******
传 真:

招标代理: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中段西侧
邮政编码: 250300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


2011-09-0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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