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工程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二局三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工程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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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项目

塔吊租赁

招标公告


技术负责人:陶娜

联系电话:136*****249

经 办人:贾红月

联系电话:180*****335


发出日期:2019年 12月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工程说明:

l、工程名称(全称):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东邻航双路,南邻环宇东道,西邻外环东路,北邻先锋路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天津东丽区万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139400平米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方式、投标费用:

1、招标方式:网上云筑分包招标

2、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后缴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开始缴纳,缴纳有限期至开标截止日期,若在开标截止期间内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开标公示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没有中标投标人保证金,中标单投标保证金2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额的5%,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20万元),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3、投标人须自行承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标单位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招标管服务费1000元。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发布后7天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不予退还此费用。

5、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6、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价税分离(增值税),如果税率变化,合同保持合同税前价款一致,分包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详见云筑网。

五、招标范围:

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项目范围内的塔吊租赁招标。

六、合同形式及承包形式: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七、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7.1、结算金额=月租费*租赁月份数量+其他

7.2、租赁费用的支付:每月20日出租方需配合承租方办理月结,若出租方不配合承租方办理月结,承租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用。正负零完工后每月25日前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上月租赁费用的65%,塔吊停租以后出租方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租赁结算金额的85%,待承租方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整体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至租赁结算金额的95%,余下5%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以整体验收备案证书颁布之日算起)满两年后支付。双方同意在甲方的资金情况困难时租赁费用可延期支付。

八、报价要求

塔吊清单

设备名称

型 号

臂长 (米/台)

数量(台)

租赁周期(月)

税前月租费(月*台)

增值税率

月租费(月*台)含税

含税合计

备注

塔吊

6515

65

3

26






合计










九、

租赁机械设备如下:数量:3台(暂定); 租赁时长暂定

8.1、本次招标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包含以下费用:

8.1.1塔吊租赁费:塔吊月租费包括塔吊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塔吊司机及乙方其他辅助人员工资及奖金、劳动保护费、各种津贴、保险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含营改增)、利润等以及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油料费、维修费、塔吊附臂的材料费及安装费。

8.1.2塔吊以电为动力,电费由甲方承担。

8.1.3租赁塔吊每月检修的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月3天的租赁费用。每次检修时,出租方必须提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租方,检修时间经承租方生产经理认可后方可检修。

8.1.3塔吊机操人员的工作时间为不固定时间,以保证现场使用为准。每个塔吊至少配备两个塔吊司机。

8.1.4机械设备租用期不足一个月的租赁费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8.1.5冬停期2个月免租,如因乙方原因塔吊停用(正常检修除外),除冬停停工期间租赁费40%。

8.1.6塔吊司机的食宿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月租赁费用中。

8.1.7塔吊到塔吊专用箱的电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月租赁费用中。

8.1.8塔吊专用箱含在租赁费里。

8.2另现场若需要安装群塔防碰撞系统,则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

8.3对于招标方在云筑集采平台上发出的报价清单,投标方要按要求填写报价,报价明细需打印出来盖章签字以附件形式上传到云筑集采平台上。

8.4投标人的报价包含内容详见回标表格及报价说明。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须知

1、开标时间:详见云筑集采平台。

2、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评标方法:合理的最低价中标。

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分包合同。

5、其他管理目标:创省级文明工地,局观摩工地,国家优质工程。

附件三: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塔吊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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