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整体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整体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整体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整体检验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366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9日),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81*****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胥先生
联系方式:181*****360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中心卫生院
2020年1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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