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夏道镇鸠上村窠底山场造林第二次招标公告

延平区夏道镇鸠上村窠底山场造林第二次招标公告

杉木林木招标公告

2019年12月20日,由杨克勤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再一次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项目招标条件,委托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向全社会公开招标,招标条件如下:

1、项目名称:延平区夏道镇鸠上村窠底山场造林第二次招标

2、投标保证金3000元。

3、承包方式:由承包方投资造林、抚育及管护工作,村委会不支付任何费用,山场面积75亩(杉木60亩、毛竹林10亩、荒地5亩)主伐时每亩上交村集体杉材(投标价)立方米(其余归承包方)。其规格8-10cm,占20%,12cm, 占30%,14-16cm, 占50%。承包期:杉木一轮伐期定为26年,自2020年1月至2045年12月。造林要求:树种为杉木,植苗规格1.8M*1.8M。2020年春节前完成植苗工作。其中现有毛竹林10亩由承包方经营管护,管护期与杉木承包期相同,自2023年至2045年12月每年每亩上交村集体9寸以上(胸围)毛竹10亩*6根=60根,按当年市场收购价折成现金上交。质量要求:符合林业部门造林验收合格标准。评标方式为最高价中标,以上交村集体杉材1.5立方米/亩为基数,每增加0.1立方米/亩为一个档次,价高者中标。

序号亩数上交村立方/亩下限上交比例树径厘米标底价立方米下限投标报价备注
1601.520%8-1018
2601.530%1227
3601.550%14-1645
小计90

杉木投标最低报价1.5m3/亩,自2023年至2045年12月每年每亩上交村集体9寸以上(胸围)毛竹10亩*6根=60根,按当年市场收购价折成现金上交。

现将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价高者得,投标人应交验投标保证金叁仟元(现金);未交验投标保证金叁仟元(现金)的视为无效标,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押金叁仟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三、中标确认:高于标底款且出价最高的为中标者,若出现相同最高标再进行投标,直至产生最后中标者。

中标后五日内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全额交清中标款。中标者中标后又反悔的,押金叁仟元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处理,归村财政收入。该山场另行发包。

四、其他事项:

1、以上山场办理设计、采伐等手续,手续费用及税金由中标者支付。

2、以上山场如有南纸林、速生丰产林、林业局投资款等全额由中标方承担。

3、以上山场如有保险赔付款,造林补贴款等归发包方所有,中标方不得享受任何补贴。

4、以上山场自签定合同之日起,承包期:杉木一轮伐期定为26年,自2020年1月至2045年12月

5、中标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己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的安全责任。

6、采伐时所经道路须占用农地、毁坏农作物或占用林地、毁坏林木等由中标者负责补偿。发包方协助协调。

7、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2020年1月6日8:00至2020年1月10日下午17:00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下午15:10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pzf.gov.cn/cms/cms/html/ypqrmzf/xzdt/index.html上发布

8、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14日15:10夏道镇七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8*****177

鸠上村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627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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