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人民政府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公开招标公告

泸西县人民政府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公开招标公告


泸西县人民政府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公开


  目录

  1. 关于泸西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

  2. 关于泸西县2019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3. 关于泸西县2019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4. 关于泸西县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5. 泸西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6.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7.关于2019年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8. 财政名词解释

  9. 泸西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1-1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1-2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3 云南省泸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1-4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1-5 云南省泸西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1-6 云南省对州县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预算表

  1-7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1-8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9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县本级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1-10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限额表

  1-11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1-12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本级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1-13 云南省泸西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2-1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2-2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3 云南省泸西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4 云南省对州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2-5 云南省对州(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预算表

  2-6 云南省红泸西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3-1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3-3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3-4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表

  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表

  4-1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4-2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5-1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材料(四)

  泸西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3月11日在泸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泸西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泸西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面对国家减税降费、去产能、提升收入质量政策等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扩开放、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42 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36%,比上年同期135 119万元增收7 332万元,增长5.43%。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21 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74%,比上年同期21 748万元减收216万元,下降0.99%;上划所得税收入完成18 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19%,比上年同期17 927万元增收1 012万元,增长5.65%;上划省级耕地占用税30%部分完成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35.91%,比上年同期110万元增收824万元,增长749.66%;上划州级资源税25%部分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07%,比上年同期798万元增收40万元,增长5.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 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同期94 536万元增收5 672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 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24%,比上年同期48 195万元增收3 608万元,增长7.49%;非税收入完成48 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83%,比上年同期46 341万元增收2 064万元,增长4.45%。非税收入占比为48.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7 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及州分专款的100.16%,比上年同期309 957万元增支7 711万元,增长2.49%。八项支出完成254 313万元,同比增加14 890万元,增长6.22%;民生支出240 3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6%,同比增加14 323万元,增长6.34%。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总计324 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 208万元,返还性收入1 1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6 9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0 60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2 19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6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 589万元;支出总计324 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7 66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 866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224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10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 589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 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4.04%,比上年同期22 598万元增收1 879万元,增长8.32%。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 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及州分专款的39.9%,比上年同期27 469万元减支9 986万元,下降36.35%。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合计31 3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4 477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5 5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 300万元;支出合计31 3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7 482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396万元(预留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央上解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2 1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 30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到上级补助1 323万元,支出1 323万元,同比增加1 152万元,增长674%,全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4 387万元,同比减少24 038万元,下降22.17%;支出89 568万元,增支1 152万元,增长1.3%,本年结余-5 181万元,累计结余67 057万元。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18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4 918万元,原用途安排使用6 497万元,政府统筹使用18 421万元。

  (六)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债务期初余额123 363万元,年末余额123 327万元,新增2 889万元,减少2 9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增加1 598万元,减少1 594万元;专项债务增加1 300万元,减少1 331万元。全年偿还债务2 925万元,其中:置换债券偿还2 889万元,自有资金偿还36万元。或有债务期初余额17 500万元,期末余额15 000万元,减少2 500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我县2018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8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砥砺前行,顺利完成收支任务

  1. 千方百计完成收入任务。2018年,财政工作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面对国家减税政策,烟叶收购数量减少,去产能政策导致涉煤收入大幅减收等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烟叶税等主体税种分别下降1%、4%、30%、26%、19%、3%;受国家降费政策影响,我县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同比减少10 450万元,下降83.94%,卫生收费减少260万元,下降32.87%。面对困难和压力,财税部门积极应对,采取税源挖掘、追缴、清欠等手段,通过清欠高速公路建设资源税、异地扶贫搬迁耕地占用税等措施,税收收入完成51 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2 200万元的99.24%,同比增收3 608万元,增长7.49%;通过加强城区交通整治、盘活土地资产、加大资产处置力度等手段,完成非税收入48 405万元,同比增收2 064万元,增长4.45%。

  2. 有保有压做大支出规模。2018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关键年,为确保全县顺利脱贫摘帽和收支平衡,财政部门通过大力压缩部门工作经费、非“三保”范围支出等一般性支出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同时,自2018年11月起,根据县级财力情况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工资津贴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8〕195号)文件精神,暂缓发放非“三保”基本保障范围的公务员综合考评奖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节约的资金全部用于追加乡镇、村组扶贫工作经费2 553万元(乡镇脱贫工作经费555万元、村组脱贫卫生整治工作经费156万元、伙食费补助156万元、村组人员临时报酬12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683万元,问题清零660万元,建档立卡购房补助223万元),全县共计投入扶贫资金22 9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居住环境得到大幅改善,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全县顺利通过省级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核查。

  (二)增收节支,三保支出应保尽保

  1.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努力克服减收因素多、增支压力大带来的不利影响,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投入长效机制,科学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顺序,积极调度财政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重点保障民生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八项支出累计完成254 313万元,同比增长6.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06%;民生支出完成240 344万元,同比增长6.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66%。

  2. 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38 909万元,同比减支3 177万元,下降7.55%,完成年初预算数及州分专款的83.19%,下降原因主要是2018年上级专款减少和保八项支出所致。全年实施多项民生工程:一是投资1 445万元实施三塘乡连城、隆德、三塘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向阳乡旧寨、沙马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2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田间排灌沟渠7条302千米,水池106个,田间道路34条34.5千米,100平方米水池8个;二是投资2 639万元完成永宁乡大山至白石岩公路、永宁乡阿峨至小清河(麻风村)道路2个贫困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硬化道路里程33千米,行车道宽4.5米,总投资880万元,途经折租、白石岩两个村小组,受益农户138户579人,特别是麻风村通村道路建设,打通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投入财政奖补资金653万元,整合其他财政资金572万元用于建设1千米村内道路1条、活动室(场)13个10 031平方米,3 416农户13 304人从中受益。

  3. 教育投入持续加大。全县完成教育支出84 661万元,同比增支740万元,增长0.88%。共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1 527万元,同比增长1%,其中:主要项目是公用经费4 189万元,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54万元,家庭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3 291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 596万元。安排资金831万元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资助职业教育、高中贫困学生,全县共有29 223名学生享受到家庭困难生活补助,有51 928名学生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有效避免了中小学生因贫辍学问题;投资2 525万元全面改善11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面积15 241平方米;下达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970万元,用于8所学校建设综合楼、浴室、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建筑面积12 044平方米,解决学校“保基本、兜网底”问题。安排资金142万元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争取上级资金306万元补助10所民办幼儿园购置教学设备。拨付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资金828万元。全县教育事业投入再创新高。

  4. 文化和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拨付文化专项资金354万元,用于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等活动。拨付资金86万元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满足群众健身需要。拨付资金837万元,建设足球训练基地、培养和选拔足球后备人才;拨付公共体育普及工程中央投资资金1 060万元,建设足球场5块,推动校园足球体教结合改革。

  5. 社保资金高效运行。全县累计安排各项社保支出94 247万元,同比增长25.26%,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 300万元,同比增长33.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 947万元,同比增长15.88%;累计收缴社保基金84 387万元,支出89 568万元,当年结余-5 181万元,累计结余67 058万元。

  6. 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全县共发放惠农补贴68 400万元,其中:陡坡生态治理补贴1 020万元,受益农户2 604户;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356万元,受益农户658户;退耕还林补助389万元,受益农户7 526户;农机购置补贴560万元,补贴农机943台,受益农户883户;耕地地力保护补助3 272万元,受益农户84 756户;森林生态效益补贴499万元,受益农户59 165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744万元,受益农户2 838户。

  7.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05笔10 846万元,其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28笔4 702万元,贷免扶补贷款467笔4 184万元,小微企业贷款10笔1 960万元,全年贷款财政贴息1 478万元。

  (三)强化管理,财政改革成效显著

  1. 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和完善人大动态监控系统、部门预算动态监控系统等电子支付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绩效评价等多环节在内的相互制约的预算执行监管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促使部门精打细算,合理安排财政资金。

  2. 加强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公务卡结算改革,全县纳入公务卡结算改革的单位318家,办理公务卡6 064人,公务卡结算费用2 272万元;二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核算、统一审批”要求,我县已撤销、归并银行账户54个,保留账户14个,保留财政专户8个,其中:核准留用2个,清理合并3个,待定3个,通过银行账户管理有效监控财政资金运行;三是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全年预警监控1 731笔,监控金额8 618万元,其中:督促预算单位整改1 678笔8 215万元,退回预算单位53笔403万元;累计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52 267笔,支付资金336 473万元,其中:直接支付24 614笔245 140万元;授权支付27 653笔91 333万元,有效的减少了资金流转环节和积压规模,防范和控制了财政资金支付风险。

  3.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完成财政收支真实性、扶贫资金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三大检查”,财政收支真实性检查重点对2017年、2018年财政收支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情况,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可靠;完成地方政府性债务检查,对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融资平台公司等违规举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重点对扶贫资金到位情况、涉农资金整合情况、扶贫资金违规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对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4.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依法办理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全县共审批政府采购计划721次,完成采购预算金额9 64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 936万元,节约采购资金70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7.34%;发布采购需求信息121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14条,抽取专家项目数105个,抽取专家人数203人次,参评专家人数348人次。

  5.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 364万元,同比减少44万元,下降1.8%。其中,公务接待费1 130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1.5%;公务用车运行费1 234万元,同比减少27万元,下降2%;因公出国境经费零支出。

  6. 认真组织绩效评审工作。2018年,将全县涉及扶贫项目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教育、健康、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文化等扶贫资金95 490万元纳入全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平台管理,实现了扶贫资金指标登记、资金下达、分配进度、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及审核5个100%的目标。组织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评审、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方案及绩效目标评审4期5场次,评审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5个68 011万元。完成县级财政绩效评价整体项目2个,重大民生和县本级预算重大支出项目5个,涉及环保、市场监管、财源培植、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项目资金,评价财政资金22 446万元,绩效评价结果5优2良。

  7. 积极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资产处置管理工作,2018年,批复处置资产50项(辆),资金287万元,其中:车辆7辆,资金156万元;房屋建筑物3项,资金10万元,办公设备34项(类),资金116万元;其他资产6项(类),资金5万元,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资产处置意见16次。完成全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变更、年检工作,2018年,全县拥有法人的事业单位274家,进行产权年度检查的102家,其中:进行法人变更5家,2018年新增符合产权登记的单位4家,证件资料不全暂缓登记168家。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9年财政工作形势分析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县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局面尚未根本好转;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风险大等问题较为突出;国家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增收更加困难,收入质量进一步下降;国内生产总值、八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转移支付计算基数居高不下,上级转移支付持续下滑;工资、民生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政保障水平低,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预算风险和偿还债务风险并存,财政困难局面短期内无法扭转。2019年,我县财政工作主要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

  1. 可用财力小,收支缺口大。2019年财政困难局面持续加重,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3 214万元,全年预计可用财力200 703万元,剔除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具有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38 554万元、非税收入列收列支出8 700万元、为保2018年预算收支平衡盘活各单位资金21 300万元,实际可用财力170 703万元。支出方面,刚性支出266 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 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 913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党建工作经费)8 966万元,各项刚性支出46 491万元,预备费5 000万元,其他必须的各项民生支出24 50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 000万元,全年公共预算缺口高达65 411万元。

  2. 减收因素多,增支压力大。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县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局面尚未根本好转;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我县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持续下滑,停征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取消卫生体检费等造成非税收入大幅下降,财政收入下滑明显,收入质量进一步下降;土地出让不理想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下滑,无力偿还专项债务,造成一般公共预算巨大缺口;工资、民生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财政保障工作越来越困难,加之政府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债务风险大等问题较为突出,平衡预算风险和偿还债务风险并存,财政困难局面短期内无法扭转。

  3. 收入质量差,保障水平低。税收方面,主体税种增值税由于财源结构问题,增长缓慢;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因受烟叶税季节性影响,我县前8个月收入进度不足全年收入的50%,导致收支进度较慢。非税收入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我县罚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出租等非税收入,政府统筹比例过低;一次性收入比例过高,非税收入增收不增财现象十分突出。这些困难和问题,导致我县收入质量差,保障水平低,全县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较低,2019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 131万元,除公安、交警、纪委、司法局、政法委、应急管理局、森林公安等单位外,其他行政单位人均标准为1 000元,事业单位人均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600元;乡镇按人均2 000元,退休按人均1 000元标准全部计提到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工作经费按行政村(社区)个数补助,村小组按人口数量补助。

  (二)2019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零基预算、绩效预算改革,集中财力办大事,下大力气补短板,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人员优先,突出民生”原则。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工资津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18〕195号)要求,结合我县财力情况,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原则安排县级财力支出。二是“先有目标,后有预算”原则。2019年预算编制坚持部门联动机制,与县级工作目标制定、绩效目标管理紧密衔接,协同推进。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确定县级工作目标,编制项目预算;探索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力度。三是“统筹安排,优化结构”原则。统筹考虑年度收支计划,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收支平衡。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类资金,切实做到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责任法定,形成合力”原则。各预算单位是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的汇总审核、统筹管理和综合平衡;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算制度改革。五是“防范风险,稳步发展”原则。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狠抓收入质量和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

  (三)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总体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103 214万元安排,与2018年快报数100 208万元相比增收3 006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56 983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预计完成46 231万元,下降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县级财力部分拟按264 114万元安排,比去年县级财力部分217 600万元增支46 514万元,增长21.38%(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计到位84 316万元,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48 430万元,与2018年快报数317 668万元相比增支30 762万元,增长9.68%)。其中:基本支出259 295万元,项目支出4 819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线下科目)安排2 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合计271 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 214万元,返还性收入1 1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1 84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64 9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万元,加其他调入207万元;支出合计269 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 114万元,上解支出5 385万元。结余2 000万元用于线下科目债务还本支出,全年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安排95 23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63 865万元,增长303.6%;支出安排15 80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1 678万元,下降9.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收入合计95 233万元;支出合计95 23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 803万元,调出资金64 9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线下科目)14 530万元,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我县仅有泸西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国有企业负责军供及储备粮经营管理,且该企业原有人员身份在改制时已置换为社会人,因此,依法不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87 572万元,较上年快报数84 387万元增加3 185万元,增长3.77%,支出拟安排80 978万元,较上年快报数89 568万元减少8 590万元,下降9.59%,当年收支结余6 59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0 816万元(注:表中2018年滚存结余67 057万元为快报数,2019年年末结余6 594万元,滚存结余70 816万元,滚存结余不平原因是编制预算时2018年末滚存结余预计数与快报数差异所致)。

  5. 地方政府性债务草案

  2019年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及手续费共计20 322万元,其中:本金16 530万元,利息3 791万元,手续费1万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务本金2 000万元,利息1 082万元,手续费0.15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4 530万元,利息2 709万元,手续费0.86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报送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需求的通知》(红财发〔2018〕176号)要求,我县已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18.2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4.6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57亿元。

  6. 预算审批前拨款事项说明。截止2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 8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 537万元,收到上级专款17 7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 409万元。

  四、2019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要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认真履行政府性债务化解中长期规划,明确偿债计划和资金来源,加强债务变动的动态监控,确保我县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全面排查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严防违法违规担保和举借政府性债务。要狠抓收入质量,不断加大可用财力规模,从源头上把控,带头过紧日子,坚决遏制一般性支出中的各种违规、违纪现象,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要努力培植财源。我县财政困难的根源在于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高度重视财税工作,要坚持把财源建设放在首位,领导力量向财源建设集中,工作重心向财源建设转移;制定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要坚持把财源建设放在首位,财源建设要以税收入库为第一考核标准;建立系统的财源建设目标责任体系,加大财源建设在工作考核评价中的比重与力度,形成定期研究机制、压力传导机制,切实强化各乡镇、各部门财源建设意识和财源建设责任;要深入研究相关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巩固基础财源,开辟新兴财源,培育财源后劲,增加财政收入。

  (三)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县委、政府领导及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把向上争取工作纳入单位重要工作亲自抓、亲自管,认真研究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政策,加强部门预算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主动向上汇报对接,最大化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资金,努力消化增支压力,确保收支平衡。

  (四)要突出抓好收入。财税部门要瞄准财政收入目标,定期召开财税部门联系会议,增强财政收入征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实行“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任务分解机制,应收尽收,保证收入均衡入库,实现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突出征管重点,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提高收入质量。

  (五)规范预算管理。要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上级财政资金尽快发挥效益。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安排外原则上不得追加一般性经费,确需增加支出的,首先应通过调整单位项目予以解决,如调整单位项目无法解决的,按照“一事一报”原则,书面请示报县政府审定,县财政局根据财力状况和政府批复依法追加经费,如无法追加留作下年预算优先安排项目处理。

  (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严格核定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超成本部分一律按照非税收入相关法规规定统筹使用。强化预算资金统筹机制,推进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部门结余或连续结转两年未使用完的资金,一律由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由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财政收回两年以上应付未付的在建项目资金,项目达到进度需付款的,由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收回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后重新分配。

  (七)要突出财政管理。要明确目标,夯实举措,认真做好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推进基层财政所规范化建设。要完善健全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构建常态化、多元化监督检查机制,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问责,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9年泸西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103 214万元安排,与2018年快报数100 208万元相比增收3 006万元,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县级财力部分拟按264 114万元安排,比去年县级财力部分217 600万元增支46 514万元,增长21.38%(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计到位84 316万元,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48 430万元,与2018年快报数317 668万元相比增支30 762万元,增长9.68%)主要根据年度经济发展、价格水平以及财税收支状况进行编制。

  税收收入预算数为5698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180万元,增长10%。其中:增值税2328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336万元,增长11%;企业所得税(8%部分)112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9万元,增长1%;个人所得税(8%部分)28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56万元,下降48%;资源税(75%部分)41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587万元,增长63%;城市维护建设税15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36万元,下降14%;房产税15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60万元,下降4%;印花税42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26万元,下降6%;城镇土地使用税9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80万元,增长10%;土地增值税26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343万元,下降34%;车船税11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65万元,增长6%;烟叶税1359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69万元,增长4%;耕地占用税(70%部分)475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570万元,增长18%;契税18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570万元,增长18%,环境保护税40,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万元,增长11%。

  非税收入预算数为48 00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 667万元,增长3.6%。专项收入38 75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23 236万元,增长149.6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 8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 578万元,下降46.71%;罚没收入2 0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476万元,下降19.2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 7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7 738万元,下降91.25%;捐赠收入3 2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95万元,下降10.9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5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80万元,下降52.05%;其他收入2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 002万元,下降83.36%。

  关于2019年泸西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9年上级财政预计下达给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01848万元,同比减少5091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95.24%。按照规定全部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政策性匹配资金和保运转等方面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计84316万元,为上年执行数的83.8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1万元,同比减少1190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38.37%;国防支出130万元,同比增加77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245.28%;公共安全支出676万元,同比减少1707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28.37%;教育支出3632万元,同比减少3885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48.32%;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同比减少51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37.04%;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160万元,同比减少1051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13.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14万元,同比减少1035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92.84%;卫生与健康支出11256万元,同比减少687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94.25%;节能环保支出2150万元,同比减少15300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12.32%;城乡社区支出20100万元,同比增加20007万元;农林水支出26133万元,同比减少578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97.84%;交通运输支出3355万元,同比增加583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121.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90万元,同比增加1060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3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0万元,同比增加430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117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1万元,同比减少569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16.32%;住房保障支出150万元,同比减少12266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1.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8万元,同比减少97万元,为上年预算执行数的78%,其他收入140万元,同比减少29万元,为上所执行数的82.84%。

  2019年,我县下达乡镇转移支付资金143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0万元;分乡镇情况是:中枢镇326万元,白水镇185万元,金马镇175万元,旧城镇156万元,午街铺镇195万元,三塘乡83万元,向阳乡93万元,永宁乡104万元,待分配数120万元。

  关于2019年泸西县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2018年初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内债务余额1233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254万元,专项债务92109万元。当期新增债务3889万元,全部为申请再融资债券;当期减少2925万元,其中置换债券偿还2889万元,财政性资金偿还36万元。2018年末债务余额1233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249万元,专项债务92078万元。经泸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核定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亿元,专项债务14亿元,与2018年12月底债务余额相比较,并未超限额。

  2019年度到期债务本息为20322万元,其中:本金16530万元,利息3791万元,手续费1万元。本年预算安排20322万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同时已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再融资债券资金16530万元,用于对2019年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置换。

  泸西县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的决策和上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泸西县本级,包括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19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58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4100万元相比,减少42万元,下降1.02%。具体分项目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1669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684万元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0.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669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1684万元相比减少15万元,下降0.89%。公务接待费用为2388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2416元相比,减少28万元,下降1.59%。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分项数均实现了“只减不增”。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州委十项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泸西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继续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泸西县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预算

  2019年预算

  增减额

  增减幅度

  “三公”经费合计

  4100

  4058

  42

  1.02%

  出国(境)经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84

  1669

  15

  0.89%

  车辆购置费

  0

  0

  运行维护费

  1684

  1669

  15

  0.89

  公务接待费

  2416

  2388

  28

  1.59%

  “三公”经费相关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县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网站及泸西县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关于重大政策和重点绩效目标的说明

  2019年初预算,我县部门预算绩效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管理,单独设立“项目库”模块,要求凡属县本级的项目预算及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都须进入管理系统“项目库”,入库项目都须预算绩效目标申报,2019年全县共入库申报项目376个(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37.99亿元。2019年初预算,由于本级财政困难,县本级年初预算仅安排县公安局、文化旅游局、司法局、扶贫办、农科局等11个单位,项目名称分别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禁毒专项、脱贫攻坚专项、文化免费开放等16个项目预算4819万元,县本级项目均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并报县人大预算审查,绩效目标批复纳入预算批复内容,努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泸西县2019年预算公开空表的说明

  1-10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限额表,县级政府债务全部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无分区限额。

  2-4 泸西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泸西县县对下无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7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限额表,县级政府债务全部由县人民政府统筹,无分区限额。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泸西县县对下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公众查询电话:****-*******

  单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县财政局

  财政名词解释

  1. 全口径预算:指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

  2.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6. 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调出)收入。

  7. 结转项目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滚存结余:指截至年末的累计结余。

  9. 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以及营改增税收返还。

  10.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11.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12.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13. 均衡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拨付给标准财政收入不能满足标准财政支出要求的下级政府的财力性补助资金,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14. 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转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15.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或地方财政自主发行和偿还的政府债券。

  16. 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17. 专项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18.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19.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益。

  20. 民生支出:指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22. 八项支出:财政八项支出是核算GDP增速的指标,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23.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公众查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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