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6上海公司特斯拉附属工程井筒及铸铁管增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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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试行)

材料类云筑网招标

标 的 物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招 标 人: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日 期: 20**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标的物清单、质量技术及相关要求

第三章 合同协议及主要条款(见: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模板)

第四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及废标条款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1.1

使用工程项目

特斯拉超级工厂总图项目

项目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正嘉路1188号

1.1

标的物名称

井筒及铸铁管增补

规格型号及数量

详见第二章(详见招标标的物清单)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详见第二章(详见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2

4.1

招标范围

(详见本须知第4条)

3

2.1

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方支付工程款及招标人自筹

13.3

付款条件

详见第三章 合同协议及主要条款

4

4.3

交货时间

根据项目采购订单要求

4.4

交货地点

项目所在地

5

14.2

投标保证金

不适用

6

15.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16.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投标文件1套,以原件扫描件上传中国建筑云筑网(https://www.yzw.cn/)进行投标。

8

18.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址:中国建筑云筑网(https://www.yzw.cn/)

截止时间:以云筑网所列时间为准

(续前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9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以云筑网所列时间为准

地点:中国建筑云筑网(https://www.yzw.cn/)

10

23.1

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11

23.1

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工作小组根据评标情况按照“2N+1”(N为拟定中标人数量)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报请招标领导小组最终评审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12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经评标小组评审、确定,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情况的,按废标处理。

13


特别提醒事项

1、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天之内,以书面方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或云筑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2天之前,以书面形式或云筑网上予以解答(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将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迟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的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回答;

2、经评审后确定中标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以第三方的名义签订合同及开具发票,否则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云筑网”标记其不良行为。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行政印章,视为有效。同时投标报价明细清单另需提供excel可编辑电子版。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项说明

1.1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井筒及铸铁管增补,用于我司所承包特斯拉超级工厂总图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正嘉路1188号 ;或用于我司

区域所有的项目部。(根据具体招标情况,标前两者选择其一)

1.2 本次招标为我司承建项目所需物资的招标采购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招标投标原则,按照我司分供招标管理要求,通过中国建筑云筑网公开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

2、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

3、投标人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招标范围、内容、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4.1 招标范围:我司所承包的特斯拉超级工厂项目中井筒及铸铁管增补的采购。

4.2 招标内容:井筒及铸铁管增补,具体详见招标标的物清单

4.2.1供货要求(如有):(对于本次供货的特殊要求)。

4.3 交货时间:

合同标的物交付时间为:

□一次性交货,时间为****年 **月** 日;

□分批次交货(如由物资采购订单约定具体到货时间的,以物资采购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为准):

第一批进场物资为,到货时间:;

第二批进场物资为,到货时间:;

……

4.4 交货地点:(具体送货地理位置)我司****项目工地现场指定位置。(如不同项目使用,须针对不同招标物资分别描述)

5、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b)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建筑“云筑网”上注册,并为我司合格供应商或中建系统内其他单位合格供应商(签约前完成考评);

c)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则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相应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及国家认定的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报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为一级代理商(书面证明),并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及国家认定的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报告,如其中标须根据招标人要求须协调生产厂家签订买、卖及生产厂家三方协议;(普通钢材类供应商除外,但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d)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如投标人为一级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e)产品制造厂应具有5年以上生产本招标类型材料的制造经验;

f)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政府官网列入“失信人”名单、当年度内被法院强制执行不超过2次及中国建筑云筑网无不良记录;

g)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履约服务保障体系;

h)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条例,无不良违法记录;

i)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不能响应招标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详见第六章);

j)近两年内,投标人没有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有诉讼行为;

k)其他资质要求:。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

7.1 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按其中各项要求编制和报送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标的物清单、技术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三章 合同协议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及废标条款

第六章 资格审查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天前,以书面形式或云筑网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电子版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收到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在云筑网提交。无论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予以澄清,并在云筑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澄清文件。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在云筑网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云筑网上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日在云筑网查收并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云筑网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9.4 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中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投标币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

10.2 除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厂家对个人的授权书);

11.2 投标函;

11.3 投标总价表;

11.4 投标报价明细表;

11.5 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11.6 交货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11.7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不适用);

11.8 投标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资质证等);

11.9 与我司合作记录;

11.10 同类工程业绩;

11.11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格式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制作。

13、投标价格

13.1 投标报价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13.2本合同标的物单价为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含税单价仅作参考),合同履约期间,除因国家政策调整税率外,本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本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合同标的物原价、包装费、保险费、市场价格波动及经济政策(税收除外)调整等风险;(2)售后服务费;(3)备品、配件、工具等费用;(4)合同标的物出厂前试验、检测费用;(5)运费;(6)标的物送达买方现场之前的仓储费;(7)驻厂监造费;(8)配合组装、调试等费用;(9)其它:。

13.3 付款条件:详见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

13.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标的物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合价及总价,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13.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总价。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3.6投标报价是满足本招标文件招标标的物质量标准、功能、技术参数等要求中所有配置的价格。

14、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文件需正本1套,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中国建筑云筑网进行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照16.2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16.2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中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副本中可以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招标文件符合要求,否则法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16.3 如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需出示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6.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以投标文件正本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云筑网进行投标,投标文件正本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如招标人需要时)。

18、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日期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投标截止时间,按时在云筑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未按时提交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在云筑网上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

21、开标

21.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招标人按需通知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接到通知应按时参加。

21.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比较。

21.3开标程序:

21.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组织评标小组成员内部进行。

21.3.2 由招标人监督人员检查“云筑网”平台开标进度状态,必须为“未开标”状态。

21.3.3 由开标密匙人员进行开标,招标经办人员清标。

21.4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2.1.1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6.2条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2.1.2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

22.1.3 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1.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2.1.5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2.1.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22.1.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22.1.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2.1.9 招标人评标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况。

22.2有效投标文件,由招标人评标小组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六、评标

23、评标原则、评标小组与评标

23.1 评标原则:

23.1.1公平、公正原则。招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招标人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组织公平、公正的评标。

23.1.2首轮商务报价最高者废标原则。(不适用)

23.1.3招标人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按照“2N+1”(N为拟定中标人数量)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招标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23.2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小组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3.3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规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小组由招标人各业务部门及采购需求提出项目部相关代表组成,评标小组设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并与评标小组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3.4 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5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3.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3.7 评标工作开始后,除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中途停止。评标小组成员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完成评标工作的,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要求及时调整评标人数。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 开标后,招标经办人向评标小组提供当场电子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

26.2 评标时,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招标标的物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3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6.4 评标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并经投标人书面确认,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投标函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总价表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书面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询标和确定中标人

27.1 评标小组将对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7.3 招标人原则上不再进行询标,但投标人的报价未能达到招标人满意的,经招标人工作小组组长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进行询标,但仅对最高报价者以外的其他投标人进行询标。

27.4评标小组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提出书面报告,并按照本须知23.1条要求推选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27.5招标领导小组将在评标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2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15个工作日前确定。

27.6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

27.7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7.8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本次评标小组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七、授予合同

28、确定中标人

28.1 中标的必要标准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供货材料性能齐备、质量优良、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4)保证交货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28.2 招标人将确定资格合格的2N+1 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原则上选择价格最低者,但不保证价最低者中标。

29、合同授予

29.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按本须知第28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0、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0.1 在签订合同前,如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中提供弄虚作假证明的,将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并在“云筑网”标记其不良行为。

30.2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30.3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依据法规、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30.4 在投标人未能按评标报告及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履行有关义务或作出承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招标人 提出书面核查申请。

31.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被查实违规中标情况除外),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都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2、合同的签订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关要求订立书面合同。

32.2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

32.3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由于本须知第32.3条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择优另选中标人。

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议标。

32.4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供货及相应服务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一经转让或转包视为违约。

33、担保

33.1 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预付款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对等金额的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格式详见附件1)。

34、其他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相关法规、招标人采购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第二章 招标标的物清单、技术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标的物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

1、......

2、......


二、技术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1、招标标的物须符合以下标准、规范、技术要求:

1.1GB/T 14902-2012

1.2(具体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1.3(具体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1.4 ...

1.5 以上规范若与现行规范有出入,应以严格者为准。

2、本技术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保证符合有关工艺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各项指标都符合要求的优质产品。

技术要求资料

三、其他要求

1、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1 产品送货清单;

1.2 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等整套质量证明文件;

1.3 其它资料:

2、质量保证期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月为质量保修期。(须与工程合同要求表述一致

3、包装和储运要求,详见合同文本要求。

第三章 合同协议及主要条款

详见: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模板

第四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本招标文件提供以下投标内容的格式,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所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格式。

本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如内容不够可按相同的格式扩展。

一、投标文件封面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函

五、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不适用)

六、投标总报价表

七、投标报价明细表

八、投标商务偏离表

九、产品制造、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

十、交货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十一、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十二、同类工程业绩

十三、投标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十四、与我司合作记录

十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或投标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或副本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标的物名称或类别,如钢材)招标采购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码:

招标名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投标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 期:年月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投标时)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xxx(姓名)系 xxxxxx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xxx(姓名)为我公司正式的合法代理人,授权该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与贵公司就(工程名称) 项目的(招标标的物名称)采购事宜进行投标、开标、谈判、签署合同和履行合同,并代为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权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函

投 标 函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贵司****采购(招标编码:****)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司决定参加本次招标产品的投标,并承诺严格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招标产品和相关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招标单位供货通知后天(日历日)提供合同货物。

4、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价格不是中标的必需条件。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8、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方理解贵单位拒绝投标文件的权利。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不适用)

5、投标总报价表

投标总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承诺内容

1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保留两位小数)

不含税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 )

税率为: %,

含税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 )

2

交货期

(接供货通知单)

天(日历天数)

3

质 量

(质量标准及要求)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6、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合计(元)

税率

%

税额(元)

参考含税单价(元)

价税合计(元)

品牌

厂家























































































































































































小计(RMB元)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小写):¥


备注:




注: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总价表中投标总价应一致。单价应包含详见招标文件13.2。

7、 投标商务偏离表

投标商务偏离表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实际投标

偏离

说明

1






2






3






4






5























第五章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废标条款

一、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构成有无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指投标产品的质量、数目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开标后修正。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二、投标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澄清的部分。

三、评标

1、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

2、评标依据

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招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招标人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公平、公正的进行评标。

四、评标方法

本招标以1 (选择1、2编号)评标法进行评标。招标人评标小组按照“2N+1”(N为拟定中标人数量)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招标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1、综合评标法:按照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要求分别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首选中标候选人。

1.1评标细则

1.1.1评标分数计算

按照打分办法分子项计分,最高不超过本子项的满分。计分出现中间值按照插入法计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0.01%。

1.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0分。

(1)记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

(2)一个记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记分的;

(3)记分明显不合理的。

1.2 评标程序

1.2.1根据清标结果,商务报价最高者按废标处理;(不适用)

1.2.2在评标前首先由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剔除无效投标文件,然后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轮评审。

1.2.3评标小组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验证其相关资格资料。标委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打分评审,按照打分表约定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照前述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1.3 评分项目及打分标准(以下为参考,评分项目设置以及分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重设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

价格与质量

(80分)

生产设备装备先进、生产工艺可靠;总体技术水平高、技术成熟;维护费用低;价格优惠

61-80分

生产设备装备较先进、生产工艺可靠;总体技术水平较高、技术较成熟;维护费用较低;价格合理

41-60分

生产设备装备较先进、生产工艺较可靠;总体技术水平一般;维护费用较低;价格较合理

20-40分

企业综合实力、信誉及管理

(10分)

市场反映良好、销售业绩突出

8-10分

市场反映较好、销售业绩较突出

4-7分

市场反映、销售业绩一般

0-3分

售后服务及量少零星供货承诺

(10分)

售后服务优,对账与结算积极配合(如已有合作),量少零星备货足,能充分满足工程需要

8-10分

售后服务较好,对账与结算较好配合(如已有合作),量少零星备货较齐全,能满足工程需要

4-7分

售后服务一般,对账与结算配合一般(如已有合作),量少零星供货承诺一般,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1-3分

缺项

0分

2、合理低价评标法:在满足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条件、商务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情况下,价格最低者(最后一轮报价)为首选中标候选人。

2.1评标细则

2.1.1根据清标结果,商务报价最高者按废标处理;(不适用)

2.1.2招标人评标小组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并确定技术标是否符合招标要求,明确“合格”、“ 不合格”两种结果,评标小组有权对于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废件;

2.1.3对于技术标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商务标的评审;技术标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继续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2.1.4在技术标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中,按照商务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依次排序(即报价最低者为第一名),按照“2N+1”(N为拟定中标人数量)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商务报价评比方法

2.2.1不含税总价最低者为首选中标人。

五、废标条款

1、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废止或废标:

1.1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人采购控制价且招标人认为存在重大亏损或履约风险的;

1.4因技术要求或工程建设方原因产生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出现本招标文件前述条款规定要求废标情形的;

1.6首轮商务报价最高者废标;(不适用)

1.7其他招标人认为应当废止招标的情况。

1.7.1招标废止或废标时,招标人需及时通知投标人,但招标人没有说明原因的责任;

1.7.2招标废止或废标情形发生后,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投标人的任何费用。

第六章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年检合格

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材料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3

法人

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类似工程业绩

近三年有3项类似工程业绩

(注:“项目内容”及“合格条件”需根据招标具体情况填写。)

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

(示范文本)

中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ZACGX20YY-

签订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强

纳税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6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6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京市秦淮支行

帐号:3200 1594 1360 5250 0270

卖方:

性质:□厂家 □经销商 □总代理商 □独家代理 □一般代理商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护照号):

纳税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发票种类: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运费(单列时):□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行行号:

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就买方承包的工程所用物资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数量、价款、品牌:

序号

合同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合计(元)

税率

%

税额(元)

含税单价(元)

价税合计(元)

品牌

厂家








































小计(RMB元)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小写):¥


备注:




1.1 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款元,税率%,增值税元。

1.2 本合同标的物单价为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含税单价仅作参考),合同履约期间,除因国家政策调整税率外,本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本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合同标的物原价、包装费、保险费、市场价格波动及经济政策(税收除外)调整等风险;(2)售后服务费;(3)备品、配件、工具等费用;(4)合同标的物出厂前试验、检测费用;(5)运费;(6)标的物送达买方现场之前的仓储费;(7)驻厂监造费;(8)配合组装、调试等费用;(9)其它:。

1.3运费:含在价格中,不单列,为卖方负责将合同标的物运送到合同约定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根据实际供货包含装车费、运输费、通关、清关等费用。

1.4本合同标的物数量为暂定数量,合同数量不作为卖方实际供货依据。卖方按照买方项目部出具的签字盖章的物资采购订单(附件4)供应合同标的物,但物资采购订单中的标的物在合同清单上没有该规格型号的,必须经买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卖方方可按物资采购订单排产供货,否则,不作为卖方的结算依据。卖方收到“物资采购订单”后需12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收到该物资采购订单”,未回复视为收到该采购订单。最终供货数量以买方、工程监理或(和)业主)共同验收合格的合同标的物数量为准。

1.5上表中的合同标的物规格型号、品牌、厂家与附件中技术要求(如有)不一致的,以□上表中□附件中技术要求为准。

二、质量要求

第二条质量标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上述标准更新,则以要求高的标准为准。

第三条卖方对所供合同标的物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3.1卖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供货,确保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无瑕疵,并确保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品牌和性能要求等。如所供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等与合同约定(和封样的样品)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调试、服务等缺陷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2卖方所供合同标的物及其相关服务在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应符合HSSE(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环境)的要求。

3.3合同标的物的质保期为2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若合同标的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该批次合同标的物质保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之日重新起算。若因工程停工等原因导致整体工程不能够竣工验收的,合同标的物无法通过运行检验是否合格的,合同标的物质保期自工程停工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工程复工的,质保期仍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卖方自定适宜包装。确保合同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合同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以及因包装不善引发的安全、环境问题及责任均由卖方解决并承担。 合同标的物为危化品的包装物一律由卖方委托给有危化品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理,卖方不得拒绝,也不得向买方索取任何费用。买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的,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费用含在合同价格中。

第五条 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5.1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等随合同标的物本体供应,数量需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其价格已含在标的物单价中,不另计价。

5.2 质保期内非卖方原因增加的备品、配件、工具需按业主合同相关要求执行(详见备品备件清单),卖方单独报价并保证质保期届满前该报价不发生变化,数量按实结算。因卖方原因需增加或更换备品、配件、工具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损耗,按实际到货计量、检测数量验收。

三、供货

第七条联系人及方式、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7.1 买卖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联络信息

卖 方

买 方

指定代表姓名

交货:

收货: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箱



腾讯QQ号码



微信号



买方相关函件(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订单、催货函、联系函)等发送至卖方交货代表邮箱、腾讯QQ号码、微信号或电话中即视为函件的送达并发生效力。

卖方更换指定代表或联络信息时,应重新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及时书面通知买方,以确保标的物顺利交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承担。

7.2交货时间:合同标的物交付时间为:

□一次性交货,时间为年月日;

(时间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或改为“以买方发出的有效采购订单时间为准”)

□分批次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至年月日。如物资采购订单约定具体到货时间的,以物资采购订单要求的到货时间为准。卖方将合同标的物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交货时按物资送(收)货单(附件六)办理交货手续。如因买方现场需求时间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标的物交货时间推迟的,卖方承诺不收取任何仓储及转库等费用。

7.3交货方式及地点:卖方负责将合同标的物送至(填写项目具体门牌号地址及项目名称)项目,随货提供加盖公章并有送货人签字的本次送货单,交给买方指定收货人,指定收货人需在收(送)货清单上签字,收(送)货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作为结算参考依据之一(收(送)货清单数额有差异的,以数量较小者为准)。卖方送货单上的价格、条款等与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如买方未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卖方同意不以此为由拒绝供货。

7.4 运输方式由卖方自定,卖方负责制定并落实具体的运输等方案,做好装载及运输中防护及安全措施。运输过程中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等及其安全问题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四、验收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 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后个工作日内,买方通过第种计量方式进行数量验收:①点件;②检斤;③检尺;④检斤理论换算;⑤检尺理论换算;⑥其它: 。前述六种计量方式验收与现场过磅称重存在偏差的(如有),以重量较低者为准,并以此为结算依据。

8.2 在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买方会同工程监理【或(和)业主】对标的物外观是否破损进行现场验收,买方及工程监理(业主)的收货验收仅作为感观合格的依据,不能解除卖方对标的物品牌真实性、内在质量及使用功能所负的责任。

8.3 买方有权随时将卖方所供标的物送到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全部退货,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卖方必须及时(接到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从买方项目现场运走不合格品,买方没有保管义务,且超过4小时仍未运走的,买方收取场地租赁费0.5万元/天,且不合格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8.4 买方可随时对合同标的物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卖方应配合引导监控人员至生产现场并提供原材料及外购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原件、发票等)。

8.5到货验收合格后,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方。

8.6卖方应随货提供真实的、针对本批次货物的原厂材质证明书、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3 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图纸等)、商检证明和报关单(进口商品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销售证明文件(代理商提供)、标的物合法来源证明文件(经销商提供)等,相关复印件应加盖卖方单位公章。卖方拒绝提供、提供不足或经查验存在虚假材料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一切损失。

第九条提出异议的期限和办法

9.1 合同标的物在到货验收及检验中,买方发现标的物的品种、材质、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和封样的样品不一致),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买方要求更换的,卖方必须免费按买方通知时间给予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标的物,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更换期间,买方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货。

9.2 买方在验收及检验中无法发现的品牌假冒、质量缺陷、功能缺陷等问题不受合理异议期限限制,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在合同标的物交付后,标的物在调试运行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双方就质量问题产生原因存在争议,卖方无条件同意搁置争议,在接到买方的维修或更换通知后,在通知的时间内无条件立即予以更换或维修,更换或维修完成后双方就质量产生原因和发生的损失进行核查,双方同意按照责任大小承担更换或维修发生的费用,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按照报告判定双方责任,并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费用。卖方未遵守上述约定的,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与标的物同等价值的违约金。

9.3 卖方送货单、所盖公章与本合同签订的出卖方三者显示的单位不一致时,买方有权拒绝其供货。

五、对账与结算

第十条对账与结算

10.1 卖方应满足买方相关管理要求。买卖双方在“云筑电商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云筑网址:http://www.yzw.cn/)进行招投标的,卖方供货后,由买方项目部在“云筑网”上发起对账,卖方必须及时完成对账,未经对账不予付款。对账不视为合同标的物完全验收合格,不免除卖方因其供货超计划、供货延误、所供合同标的物品牌假冒、质量不合格、功能缺失等问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 双方每月25日前对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所供标的物进行数量(卖方擅自超计划供应的除外)、单价、金额的确认,办理月度对账单,全部供货完毕、报送完整结算资料后56天内根据书面对账单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并核对完毕。

10.3 全部供货完毕后28天内卖方提交完整的物资结算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物资结算书(附件10)、编制说明、供应商月度对账汇总表、物资采购与供应合同,采购订单,物资收(送)货单、供应商供货对账对账单,验收清单、发票(复印件、加盖印章)及结算授权委托书等。非卖方法定代表人进行结算,但未提供结算授权的,买方有权拒绝审核。

10.4买方项目部在收到完整的物资结算资料后28天完成初步审核,买方商务管理部门可进行复核,经过复审会签后,物资结算书加盖“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预结算专用章”后有效。物资结算未办理完成的,买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货款。

10.5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办理。卖方不配合且经买方催告后仍不配合的,买方有权单方结算并以此作为付款依据。若出现超付款,买方保留追索货款的权利。同时,买方有权从卖方其他合同的货款中扣回,并有权限制卖方其他合同的货款支付(如有)。

六、货款支付

第十一条货款支付:

11.1预付款: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第1种:无预付款;

第2种:合同生效后,在卖方提供等额的经买方认可的国有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的保函及双方签字确认的完成节点的证明资料附件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的预付款、订货款、发货款等预付性质的款项。卖方提交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当覆盖预付款抵扣期,若距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少于20天,且预付款还未抵扣完,卖方应及时办理保函延期,否则买方将立即向保函开具银行要求索赔,因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卖方负责。预付性质款项的扣回时间:比例为:。

11.2 进度付款:,留5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等争议存在,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 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如有质量争议(含原因不明时的质量问题争议),质量保证金有效期延长至争议解决且所有理赔结束时止。

(参考格式:在买卖双方完成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月度对账并提供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发票及收据后,买方支付至已完成对账金额的70%;在办理完全部供货的最终结算并提供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发票及收据后支付至结算值的85%,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值的95%)

11.3 买方预付款、进度货款及运费支付前,卖方确保已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发票、与支付金额等额的收款收据给项目物资指定收货代表,并办理移交手续。卖方汇总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提供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清单》,并在发票联、抵扣联同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11.4 买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卖方开户银行帐号支付货款。

支付时间:满足付款支付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 ;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含商业承兑)、信用证、银行保理等,买方不提供现金付款方式。付款过程中产生的贴息费用、手续费用由买方 承担。

买方选择承兑支付时,向卖方的承兑接收系统发出支付指令或采取其它方式通知卖方领取接收承兑时,视为买方已同意依约支付相应货款,卖方拒不受领视为自行放弃接收货款。卖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付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每次付款时,卖方应为买方至少留出10天办理财务支付手续的时间。

七、发票

第十二条 发票及收据

12.1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提供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正规、合法、内容准确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金额等额的收款收据(盖财务章)及对账单(盖公章)。合同标的物进场经初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卖方提供当期货物全额增值税发票,如买方已取得卖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认证通过,因卖方原因需要作废重开,需要至少提前一周告知买方,卖方作废后应在5 日内补开新的合规发票交于买方。

12.2 买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买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如发现卖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12.3款情形之一,买方向卖方提出书面拒收,不视为买方已签收。

12.3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卖方开具虚假发票的;②卖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③卖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④因卖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认证、抵扣的;⑤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⑥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12.4 若卖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12.3款情形之一的,则买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买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卖方在买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 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买方。若因买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买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卖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买方拒收发票,或买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买方违约,且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2.5 若卖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12.3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12.6款约定外,卖方还应按买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__2_%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损失,因买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卖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12.3款情形超过 3 次的或给买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卖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2.6 因卖方的原因卖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导致买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12.7 若买方从合同标的物结算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卖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标的物结算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2.8 若买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八、合同变更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买卖双方原则上均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但由于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或买方与项目业主或总包签订的合同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买方向卖方提出书面合同变更的,卖方应予以接受,卖方不接受的,视为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4.1卖方应当按照物资采购订单约定时间供货,如不能按时供货,应在24小时内向买方提出书面申请。买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卖方变更供货时间,除取得买方明确的书面同意外均视为不同意变更。为确保不影响工程工期,买方有权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合同标的物。买方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合同标的物时实际发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买方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4.2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应当符合本合同关于合同标的物的所有约定,若有不符,卖方应负责退货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合同标的物,买方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卖方所供物资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承担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4.3 卖方对买方指出的合同标的物质量问题不认可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委托专业鉴定机构检验鉴定,若双方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需要对合同标的物质量进行鉴定,由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检验机构或法院指定专业鉴定检验机构,若鉴定检验合格,由买方承担鉴定检验费用,若鉴定检验不合格,由卖方承担鉴定检验费用。

14.4 卖方车辆及人员进出工地现场时必须严格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因卖方人员或车辆不遵守买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卖方承担,且不得向买方索赔。卖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卖方承担。卖方不得私自运送买方现场物资出场,一经发现,卖方向买方支付所涉及物资原值十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4.5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合同标的物,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下列条款向买方赔偿:

(1)同意买方拒收物资,并把被拒收物资已支付款项返还买方。

(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合同标的物所需的其它费用。

(3)根据合同标的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经鉴定,在不影响工程质量情况下并在买方可接受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合同标的物价格。

(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合同标的物,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买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4.6 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货物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买方、设计、监理单位有权审核卖方提交的资料,但此审核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卖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卖方不能按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拒绝卖方供货。

14.7 卖方纳税人信息、住所地、指定交货代表信息等关键企业、联系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买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4.8卖方有责任在合同标的物质保期届满前,根据买方要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至合同标的物的安装、使用地点进行设备的检查、维修及保养,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维修、更换通知的2 工作日内进行维修更换,卖方不得以欠付货款为由拒绝配合维修更换,若卖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履行上述职责,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由买方直接从质量保证金或应付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买方仍有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14.9 合同标的物在一定时期内价格波动不大,买方后续需求增加,增补金额小于本合同总价款15%或小于50万的,单价不变,数量按实结算;增补金额大于等于本合同总价款15%或大于等于50万的,按本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供货;增补金额大于等于本合同总价款30%或100万以上的,买方重新进行招标采购,重新招标仍为本合同卖方中标的,根据重新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4.10 对于工程中的剩余或未使用到的合同标的物在不严重影响外观、质量和功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退货,退货原则上以合同单价为准,退货数量按实结算。确因商品特殊的,价格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合同标的物清单中价格的80%退货,退货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十、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 卖方迟延供货,除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外, 。如延迟供货超过30 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合同总额__30_%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2 当买方有证据证明卖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为非合同约定的厂家或品牌的产品,或提供的是假冒他人品牌的产品,买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卖方必须支付合同总价款2_倍的违约金给买方,如卖方所供产品已安装至工程项目,则卖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拆除、工程维修、工作面清理和重新安装产生的所有费用等,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则超出部分,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15.3 卖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为合同约定的厂家及品牌产品,但合同标的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的技术要求时,可由卖方负责更换质量合格和符合约定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承担合同价款_30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各项损失,买方也可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5.4 卖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因品牌、质量等原因致买方被项目业主或总包方罚款或追究违约责任,卖方向买方相应承担。

15.5 未经买方同意,如卖方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买方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30 %的违约金。

15.6 鉴于卖方作为有经验的合同标的物供应商,卖方对延误供货、合同标的物质量问题、品牌不符等给买方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预知,卖方同意买方有权有权单方从应付卖方货款中扣除卖方所有违约金和卖方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情形及责任分担

16.1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16.3 不可抗力发生后,任何一方都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如因对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该损失部分由未积极采取措施的一方承担。

16.4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卖方应对其提供的合同标的物或服务拥有完全自主或可自由处分的知识产权,因其提供的合同标的物或服务造成的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纠纷,由其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并赔偿买方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买方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卖方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十三、争议解决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合同终止的情形

19.1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则合同的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19.2 如果因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生产和供货。双方办理已供合同标的物的结算手续后,合同即终止,但卖方继续承担已供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责任。卖方尚未供货或供货不足的,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预付款),逾期退还的,每天按全部款项的0.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9.3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经买方催交无果,买方可终止合同,并通知卖方。如卖方未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合同标的物,对买方施工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保留向卖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9.4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卖方提供的不合格货品进行拒收或要求卖方更换,当拒收、退货、换货累计超过3次时,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19.5 其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十五、其他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买方须加盖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或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分供采购合同章),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补充协议

21.1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样品资料、往来函件等)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但不得有提高合同单价、提高付款比例等改变合同实质条款的内容,否则无效。

第二十二条其它条款

卖方对买方享有的货款债权不得转让。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第三方。卖方即使向买方发送了权利和(或)义务(包含债权债务)的转让通知书,该转让通知书对买方不发生任何效力,卖方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三条补充条款

合同附件:

附件1:合同技术参数附件表及图纸

附件2:物资采购廉政责任协议书

附件3: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协议书

附件4:物资采购订单格式

附件5:授权委托书

附件6: 物资送(收)货单格式

附件7:预付款保函格式

附件8: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9:供应商月度供货对账单格式

附件10-1:供应商结算书封面格式

附件10-2:供应商供货结算书格式

买方: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章):

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6号中建大厦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购负责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卖方:

卖方(章):

公司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交货联系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1:合同技术参数附件表及图纸

附件2:

物资采购廉政责任协议书

买方: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项目名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买卖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物资采购投议标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物资买卖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买方的责任

买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履约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向供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不准在供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供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买方便。

(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供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准向供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买方项目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卖方的责任

应与买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买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买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妇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买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卖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物资买卖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署物资买卖合同后同时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结束。


买 方: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卖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协议书

买方: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项目名称:

为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人员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到伤害,为双方共同和各自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失,需要对双方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权利、义务做出进一步的阐述和明确,买卖双方就项目的合同标的物运输、装卸、搬运等交付过程的管理事项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双方均应做好各自员工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环保教育,严肃劳动、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做好各自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环保工作。
(一) 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买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权利和义务向卖方详述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有权利修改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条款,并对卖方进入现场作业时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1)对卖方装卸及搬运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卖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负责组织对卖方进场工人进行项目级安全教育,对卖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及罚款权。
(2)有权对卖方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抽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第三条买方在发现卖方作业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有事故发生的可能时,责令卖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因卖方原因发生的工伤事故,卖方应在买方统一指挥下按法规要求处理好工伤事故。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卖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买方的健康、安全、公共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要求进行作业,接受买方的指挥、管理和监督。有权拒绝买方的违章指挥。
第五条 卖方在送货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等有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做好合同标的物的装载及防护安全措施,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问题及合同标的物毁损等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标的物是易燃易爆品、化学品、危险品时,卖方在装载、运输、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对此类物品的相关规定,隔离、防护措施有效,有安全警示标识或其它准确的标识方法,能确保合同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第七条 卖方对所有进入本合同施工现场送货、交货员工负有管理、教育、培训的责任,保护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伤害,同时承担因卖方原因导致发生事故而引起的责任与经济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造成工程财产的经济损失、善后处理的责任。

(1)由卖方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合格、完好的装卸搬运工具、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2)卖方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区域,应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引导进入指定位置,不得进入其它送交货无关区域,如擅自进入无关区域造成伤害的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3)运输装卸作业时应对现场的配电箱、防护栏杆、防护棚、安全网等安全设施进行保护,不能随意移动和拆除。

(4)卖方在进入买方现场期间,应做到文明作业,保持施工场地干净、整洁,合理使用场地,材料堆放整齐,同时还要重视环境保护,防止各类环境污染。有责任维护买方信誉、财产不受到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
二、 其它

第八条 本协议适用于买方项目人员、卖方运、送货人员及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第九条 在本合同中明确的工程项目地点,适用区域包括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第十条 本协议书作为物资买卖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署物资买卖合同后同时生效。

买 方: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卖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物资采购订单格式

物资采购订单

买方


订单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供应商


拟用部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订单内容

根据合同号 要求,请供应商将以下物资送到合同指定地点(清单可另附)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要求进场日期











































订单编制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订单审核人:

订单批准人:

日期:

供应商意见反馈:

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5: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卖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正式的合法代理人,授权该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与贵公司就(工程名称) 项目的(合同标的物名称)采购与供货事宜进行签署合同及结算办理,我司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权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物资送(收)货单格式

物资送(收)货单

收货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发货单位(盖章)


发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订单编号及需送货日期


合同编号


序号

送货单订单号

合同标的物名称

订单

数量

规格

型号

材质

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随货资料清单


送货人签字


收货人签字


日期:

特别说明:本次签收仅对上述物资的数量进行初步确认。

说明:如卖方代表为采购合同内签字的供货联系人签字回复,可不盖章。

采购订单作为本送(收)货单的附件。


附件7:预付款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

保函编号:

致: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受益人)

因(下称“保函申请人”)与你方在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名称),我行应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按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退还预付款向你方提供保证,我行保证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收到你方提出的关于申请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且未向你方退还预付款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不管申请人有任何异议,我行即予支付不超过本保函最高金额的款项,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任何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并且也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书面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我行放弃你方应先向保函申请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索赔的权力。

3.我行保证责任金额将随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4.本保函自你方付出预付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止。到期后,无论保函正本是否退回我行,本保函均自动失效。

5.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关文件应在上述有效期内交到我行。

6.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

银行签章: 银行地址:

授权代表: 邮政编码: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受益人)

因(下称“保函申请人”)在 年 月 日中标了编号为 项目(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名称)并拟签订相关合同,我行应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向你方提供责任保证,我行保证担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收到你方提出的关于申请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不管申请人有任何异议,我行即予支付不超过本保函最高金额的款项,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任何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并且也无须申请人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书面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我行放弃你方应先向保函申请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我行提出索赔的权力。

3.我行保证责任金额将随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4.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止。到期后,无论保函正本是否退回我行,本保函均自动失效。

5.你方与申请人就合同所做的增补及修改等无需通知我行也无需取得我行同意 。

6.要求索赔的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应在上述有效期内交到我行。

7.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

银行签章: 银行地址:

授权代表: 邮政编码: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供应商月度供货对账单格式

供应商月度供货对账单

项目名称及编码


编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累计人民币大写




以上数据为自(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期间建设方对本项目部供应的所有材料,累计发生收料单( )张,退料单( )张。

项目部

对账单位

编制人


物资部


单位名称(章):

日期:

工程技术


项目财务


项目经理

日期:

备注:对财务提交付款申请单时,如财务要求提交对账单,按财务要求的对账单提交,上表可作为附件。


附件10-1:供应商结算书封面

供应商供货结算书


工程名称合同编号

编报值(不含税)审核值(不含税)复核值(不含税)

税 金 税 金 税 金

编报单位(盖章) 审核单位(盖章)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复 核 人

主 管 人      商务经理主 管 人

单位负责人  项目经理 单位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附件10-2:供货商供货结算书

供应商供货结算书

序号

物资收/送货单号

供货日期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含税单价

金额

备注

1


19年7月












……










2


19年8月












……










……


19年…月












……










n

供应商违约罚款











合计










以上结算内容为供应商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业务,已按照上述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合同履约完结结算,期间累计签收送货单( )张,退货单()张,小计()元。供应商违约罚款()元,合计()元。




标签: 铸铁管 井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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