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浦江镇下放镇管南片排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排水管道养护维修贰类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5)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第七条“其他事项----备注”);(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浦江镇下放镇管南片排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9-z703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拟为2020年浦江镇下放镇管南片排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的采购。2)采购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5、交付地址:浦江镇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1-0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1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彩色扫描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4)排水管道养护维修贰类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7)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完成后word形式上传);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请上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完成的请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1-06 17:00:00至2020-01-13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完成资料上传。联系人:郯卫华139*****464、139*****189。注:除信用记录外,工作人员在报名时不对供应商的应谈资格进行审核。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1-2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1-21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0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0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磋商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磋商时,若供应商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下载生成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报名时需上传信用报告,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联航路1528号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 邮编: | 201114 | 邮编: | 200030 | 联系人: | 孙天清 | 联系人: | 朱佳慧 | 电话: | ******** | 电话: | 139*****189 | 传真: | / | 传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