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座镇级污水处理厂PPP招标公告

三座镇级污水处理厂PPP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受永康市水务局委托,就永康市三座镇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永康市三座镇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YKCG2019-GK-008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授权主体:永康市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永康市水务局

3、项目位置:项目包括前仓污水处理站、象珠污水处理厂、龙山污水处理厂三座镇级污水处理厂,其中前仓污水处理站位于前仓镇西北角空地,象珠污水处理厂位于象珠镇英村东侧紧邻酥溪,龙山污水处理厂位于龙山镇溪边颜村。

4、项目性质:包括改建项目和存量项目

5、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本项目由三个子项目构成,包括永康市前仓镇污水处理站项目(以下简称“前仓污水处理站”)、永康市象珠(唐先)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象珠污水处理厂”)和永康市龙山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龙山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中三个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采用ROT+TOT模式将资产经营权转让给社会资本,资产所有权不转让,仍归政府方所有。目前存量资产已完成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的是资产所有权价值。本项目拟转让的经营权作价资产所有权评估价值,即经营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价作为定价。

(1)前仓污水处理站

前仓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2000t/d,2015年经过一次提标改造,目前处理工艺为:A/A/O。运行设备及构筑物有: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旋流除砂器、水解酸化池、初沉池(无反应区)、A/A/O生化池、二沉池、纤维转盘过滤器、紫外消毒、进出水在线监控、鼓风机、脱水机、污泥斗、化验室、办公楼、中控室等。该工艺处理系统设计出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因大部分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出水水质不达标,前仓污水处理站正在实施技改工程,主要技改内容为①新增高效磁混凝系统;②新增碳源、除磷剂、消毒剂投加系统;③新增总氮、总磷在线监测系统;④新增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以及对旧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护改造。

前仓污水处理厂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为1586.94万元。

(2)象珠污水处理厂

永康市象珠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总用地40000平方米,建设污水处理规模1万立方米/天,包括0.5万吨/日生产线两条。土建一次建设到位,设备先安装一条生产线。一期工程于2015年9月20日开工,目前第一条生产线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根据试运行阶段的生产数据,日均污水处理量呈增长趋势。从2018年2月至今,多次出现每日实际污水处理量超过5000吨的情况,最高为6010吨/天。为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现需要进行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并按照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的要求对两条生产线进行整体提标改造。

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及按照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对两条生产线进行提标改造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混合池及泵房、过滤车间、废渣池、脱水车间、加药车间、厂区道路、绿化、厂区给排水、地基处理等建设内容及设备购置及安装。

象珠污水处理厂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为6127.47万元。

(3)龙山镇污水处理厂

龙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准,规模2000T/D,采用A2/O 处理工艺,出水排入华溪。主要构筑物如提升泵房、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池等以及主要机器设备如提升泵、潜水搅拌机、紫外线消毒装置等可正常使用满足日常运营需要。目前龙山污水处理厂正以EPC模式推进扩建工程,完成后日处理能力将扩大至5000T/D。龙山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及扩建工程完成后所有资产经营权转让以及运营和维护。

龙山污水处理厂纳入PPP合作范围总投资为2362.79万元。

四、本项目竞争限价

(1)前仓污水处理站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报价最高限价:6084.5792万元

(2)象珠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报价最高限价:27814.752万元

(3)龙山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报价最高限价:9647.68万元

(4)前仓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初始单价上限:3.721元/吨

(5)象珠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初始单价上限:3.402元/吨

(6)龙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初始单价上限:2.360元/吨

五、采购需求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中标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公司负责前仓污水处理站存量资产及技改工程完成后所有资产经营权转让以及运营和维护;负责象珠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及一期工程技术改造,一期工程第一条生产线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以及一期工程所有设施设备的运营和维护;负责龙山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及扩建工程完成后所有资产经营权转让以及运营和维护。

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采用总合作期限固定的方式,即建设期和运营期共25年固定不变,如建设期提前或延后将影响运营期的长短。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ROT+TOT运作模式。

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本项目由社会资本在永康市独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政府方不出资,社会资本出资2000万元,占股比例为100%。

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6日(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6.2地点: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

6.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快递形式将报名资料邮寄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同时在报名资料中提供电子邮箱以及联系电话,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收到快递后将电子邮件发送到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6.4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申领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为已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招标。

八、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和期限

浙江政府采购网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期限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2月10日止。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9时30分00秒,地点为: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开标室,永康市金城路518号(江南甲第大酒店八楼)。

十、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

十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永康市水务局

地址:金华市永康市金城路25号

联系人:田文晓

联系电话:****-********

2、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联系人:杨玉兰、陈巧缘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永康市金城路518号8楼

3、同级采购监管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章程瀚

监督投诉电话:188*****858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




标签: 污水处理厂 金华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永康市分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