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运动场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运动场工程招标公告
发包项目名称 | 来苏小学新建运动场工程 | |||
项目业主 | 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来苏小学校 | ||
联系人 | 董天伟 | 联系电话 | ||
项目批准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员会 | 批准文号 | 永发改审批〔2019〕185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重庆市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项目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来苏小学校校内 | 工期 | 拆除厕所、围墙、花台、混凝土地面,改建运动场基层、新建镂空景观围墙、新建保管室等工程于2020年4月30日完工;塑胶跑道、硅PU及人造草坪等工程内容于2020年6月30日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 |
发包范围 (工程范围) | 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和抽取期内发包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资料。 | |||
发包价 (合同价) | 小写:*******.43元(大写:贰佰零柒万贰仟贰佰零柒元肆角叁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47878.75元;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0.00元。 | |||
质量要求 | 1. 人造草坪、3mm厚硅PU塑胶+5mm厚EPDM塑胶、13mm厚聚氨酯跑道面胶、硅PU塑胶原材料检测合格报告。中选施工承包商在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有害物质含量进行检测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2. 人造草坪、3mm厚硅PU塑胶+5mm厚EPDM塑胶、13mm厚聚氨酯跑道面胶、硅PU塑胶原材料保管。人造草坪、3mm厚硅PU塑胶+5mm厚EPDM塑胶、13mm厚聚氨酯跑道面胶、硅PU塑胶原材料样品经发包人签字确认之后,应一次性足量采购进场入库,由发包人提供保管房屋并指定由学校的专人统一保管,按施工方案及进度提货使用,入库出库必须作好详细的记载。 3. 人造草坪、3mm厚硅PU塑胶+5mm厚EPDM塑胶、13mm厚聚氨酯跑道面胶、硅PU塑胶完工质量检测。本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施工方、监理等参建各方见证随机取样,由发包人、施工方和监理共同一道送“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机构检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的新国标《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标准(各项指标详见下表),一次性验收合格。因中选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限时整改至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选承包商自行承担。 4.工程完工后的成品见证取样送检,其检测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只承担1次)。若因材料质量或施工工艺等问题造成的必须重复检测的费用由中选人全额承担。 5.其余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一般和特殊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以及适用于本次发包项目的施工、安装、质量检测及验收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及要求等。一次性验收合格。 | |||
承包资格条件 | 已备入永川区房屋市政工程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特别提示:承包商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抽取。 | |||
发布公告时间 | 2020年1月7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 | |||
受理异议时间 | 2020年1月7日起至2020年 1月9日17:00止 | |||
报名时间 | 2020年1月10日9:00至9:30止 | |||
报名地点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
抽取时间 | 2020年 1月10日9:30 | |||
抽取地点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
抽取规则和程序 | 抽签规则和程序: (一)主持人宣读报名意向承包商名单,介绍项目业主、监督人员及其他到会人员。未按时到会的,视为放弃本次抽取活动。 (二)项目业主审核报名资料,核验报名的意向承包商进入承包商库、承包资格等情况。 (三)项目业主和经审核合格的意向承包商代表检查摇号设备。 (四)项目业主一次性随机抽取号码并确定中选原则。 中选原则:项目业主随机抽取号码为1-50号的,所有经审核合格的意向承包商随机抽取号码中的最小号码中选;随机抽取号码为51-100号的,则所有经审核合格的意向承包商随机抽取号码中的最大号码中选。 (五)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经审核合格的意向承包商依次一次性随机抽取代表该承包商的号码。意向承包商抽取号码出现相同最小号码(或者最大号码)且影响中选承包商确定的,则由相同最小号码(或者最大号码)的意向承包商按前一轮顺序再进行一次性随机抽取代表该承包商的号码,直至不影响中选承包商确定为止。 (六)根据中选原则和意向承包商随机抽取号码,项目业主宣布最终确定的最小号码(或者最大号码)的意向承包商为中选承包商(一名)。 (七)抽取结束后,业主在“信用重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第一意向中选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第一意向中选人是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则根据中选原则顺延至第二最小号码(或者最大号码)的意向承包商为中选承包商,以此类推。 | |||
发包资料 | 图纸、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范本 | |||
备 注 | 一、报名参与抽取企业资质 已备入永川区房屋市政工程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二、报名参与抽取企业提供资料 (一)承诺书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鲜章核验原件),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参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抽取会,不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三)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中选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果更换,根据情况3个月内禁止该项目经理在永参与投标和抽取资格。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本单位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每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抽取企业鲜章),并提供原件(身份证除外)开标现在备查。外地施工企业还需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2. 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 1人,造价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提示: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造价人员应附有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章,本单位为以上人员在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每月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上人员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造价人员的造价员证书原件备查)。 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在本项目中不得互相兼任。 3.重庆市外施工企业: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并且岗位及专业相对应的人员(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不能提供的按废标处理。 (四)以上人员和养老保险原件和复印件任意缺一项的,视为不响应发包要求,视为无效。 (五)核验社保。抽取现场或中选公示期间复验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社保。由项目业主登录社保部门网站,输入社保验证码,复核验证报名意向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社保真实性。报名意向承包商在递交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养老保险原件的复印件时,须同时将真实、有效的能验证其养老保险真伪的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和社保验证码附后(格式自拟),若社保原件上已有查询网址和社保验证码的,则不需附后。若报名意向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未提供有效的能验证其养老保险真伪的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和社保验证码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抽取、排名或中选人资格,报名意向承包商资料弄虚作假者,由项目业主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三、押证施工 1.本项目抽取会结束后,中选人将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交由行业主管部门保存。 2.本项目完工28天后,因项目业主原因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退还中选人(承包人)相关岗位(资格)证原件。 3.中选人违反本条押证施工规定的,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要求,项目业主有权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及合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四、履约担保的金额、提交及退还 1.履约担保的金额:(合计金额: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2.提交方式:转帐(只可由施工企业单位基本账户向学校(业主)账户转账)。 3.提交时间:中选人必须中选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缴纳本条规定的履约担保金,中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或未缴纳至项目业主指定帐户的,项目业主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项目业主根据中选原则直接通知第二最小号码(或者最大号码)的意向承包商为中选承包商,并向业主缴纳本条规定的履约担保金,以此类推(此款内容业主视中选公示企业均已知晓,不再另行通知)。 4.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业绩考核,考核罚金从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业绩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依据为《学校基本建设施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详见挂网附件。 5.履约担保的退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后,业绩考核结果结算执行完毕之后5个工作日退还。履约担保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结算原则 1.本项目包括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必须等于发包价。结算时人工和材料不作任何调价。 2.特殊情况下,因地质、水文、技术等客观原因实施工程变更或者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项目业主应当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工程结算价=A-B+C A:本项目发包价,含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合同总价必须等于发包价。 B:施工图范围内未施工的分部分项,价格为本项目发布的财评报告对应的分部分项的总价(即报告内的分部分项单价*工程量)及相应取费计算出的费用。 C:施工图范围外因特殊情况增加施工部分,清单单价由甲乙双方按照清单计价规则组价自行约定,工程量以双方认可为准。 六、合同款的支付 项目业主按不超过经项目业主审核完成的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支付工程款不超过中选合同金额的70%,项目业主完成项目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中选人负责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两条线拨付。中选人考核农民工工资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直接委托建设单位将农民工资款总额汇入中选人在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由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八、中选通知书领取 中选公示结束后,中选企业3个工作日内到区教委建管中心领取中选通知书(电话********)。领取时提供资料:1.中选人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2.中选公司向招标学校缴纳(转账)的履约担保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复印件(均需要验原件)。 九、合同复核 学校或中选公司将打印的签字盖章齐全、账户信息完整(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的所有正式合同,交到区教委建管中心复核。合同于中选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未经复核的合同为无效合同。逾期未签订正式合同和合同未到区教委完成复核程序的,本项目所签发的中选通知书自动失效。 十、本次抽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1万元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标签: 运动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