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局一安天珑移动大厦项目-燃气专业分包工程

三局一安天珑移动大厦项目-燃气专业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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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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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珑移动大厦机电安装与预留预埋工程燃气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书

1、本招标书由下列文件组成

1.1、投标邀请书

1.2、招标书

1.3、投标承诺书

1.4、招标清单

2、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总部基地02街坊仙洞路与仙鼓路交汇处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327平方米,27层产业用房、1层半地下、地下4层地下室组成。

本项目由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各专业工程概况以及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划分及要求详见后附附件。

各受邀投标单位作为有经验的劳务承包商,应充分了解清楚现场情况并预计到可能存在困难,开工日期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16日为竣工验收,请各投标单位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无论如何,中标单位以不清楚现场情况为由,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提出的争议将不会被接受。投标时如果需要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请联系现场负责人聂书凯,联系电话:136*****550

以下内容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针对以下内容的价款调整:

(1)本工程为政府工程、公共建筑

(2)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3)总包现场不提供办公及宿舍,需要租赁农民房。

(4)本工程工期比较紧张;

(5)施工期在地下室一层设置库房,库房要求按公司CI标准设置;

(6) 投标单位所报总价应包含燃气报装、市政接驳(红线内外均包含)、管路及设备安装、验收等一切费用,且不得因任何理由再次计取。

3、招标工程范围

1、包括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燃气工程以及甲方交给的其他工作内容。

2、甲方有权拆分任何工程,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中标单位中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以及项目安排的相似(设计变更等)施工,中标单位必须完成,如果中标单位无能力完成,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施工,其他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总价的20%由原中标单位支付。

4、施工期间内投标价为不可更改,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报价。

5、投标单位必须所有专业进行报价,不得只报其中部分专业,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4、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形式为包工、包部分主材、包副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资料、包验收。乙方提供的各种材料、设备必须经过甲方、建设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其认品牌、认质量后,方可进货,并按规定送检。分包自行采购主要材料不参与报价,以固定费形式填入,项目进场后重新认价确定。

5、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本项目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0年9月16日

总工期暂定日历172天

具体时间节点要求详见总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单位和总承包安排的进度进行施工,因分包原因延误工期,分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6、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

6.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6.2、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总包合同规定。

6.3、由于分包原因,本工程验收后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分包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6.4、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业主和甲方的关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死亡事故,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2‰以下,施工中如违反上诉规定而发生的伤亡、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7、工程付款及结算

7.1、本工程无预付款。

7.2、分包单位8日前向招标单位提交当月(即上月10日至本月9日)进度报表(其中应包括工程形象进度、本期结算书、本期付款申请表、下月施工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经招标单位现场代表审核无误后按分包付款审批程序逐级审批,最后转入财务部门,等建设单位付招标单位工程款后10日内,招标单位支付分包单位当月进度款。

7.3、招标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按85%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扣除应上缴的费用,工程进度款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时,停止付款,剩余10%待交工验收合格,交齐工程资料经业主签字验收,并办理结算后一月内支付5%,待保修期满扣除乙方应缴甲方费用后,结清尾款。

7.4、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未完成招标单位下达的进度时,招标单位有权延期付款。

7.5、招标单位未能收到业主付款时,分包单位不得向招标单位提出任何付款要求。

7.6、当工程款因招标单位公司内部原因不到位或延期,分包单位应照常施工。

7.7、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或部分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7.8、结算价=总价包干+签证变更。

7.9、结算时只调相应变更工程量,单价、费率按投标价不作调整

8、如果中标,中标单位必须做以下工作:

8.1、中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场,并按规划搭设工具房、加工场地、材料库房,所需材料和用工由中标单位负责。

8.2、中标单位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含加工场地)进行清理,搞好文明施工。废品应堆放于招标单位指定位置。

8.3、建设单位及招标单位大宗材料进场,中标单位必须无偿卸车及搬运。

8.4、中标单位必须对已领出或已施工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的看护,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发放将按图纸数量及损耗发放,因材料质量问题以一对一更换。

8.5、中标单位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含加工场地)进行清理,搞好文明施工。废品应堆放于招标单位指定位置。如招标单位发现有材料被随意堆放或当天未施工完而不回收,招标单位将按其进货价的200%处罚,且中标单位无权对招标单位废品进行处理。

8.6、中标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一经确认,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调换和兼其它工程事务,并在工程施工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现场。

8.7、如招标单位在施工中认为中标单位不能实施招标单位规定工期目标或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又整改不力, 招标单位有权更换队伍或增加施工队伍,责任应由中标单位负责。

8.8、中标单位必须安排足够的劳动力及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如施工中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单位之要求,招标单位有权更换队伍或增加施工队伍,责任应由中标单位负责。

9、投标报价

9.1.1、本工程采用清单固定单价+变更洽商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投标单位按招标清单限定单价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单价,一旦中标,所报单价不作调整。

9.1.2、计价规则: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综合单价+措施费。

9.1.3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9.1.4投标报价精确度:所有报价均需要精确至人民币“分”。

9.1.5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参考,乙方根据现场施工难度和实际情况结合市场报价,本清单提供工程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结算工程量按实际为准,价格按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执行,如招标清单没有的项目,按深圳市相关定额子母执行。

开办费包干价为万元,系统调试费包干价 万元。(仓库搭建采用局标准化围挡等要求,成品货架等采用公司集采的指定供应商)

9.1.6、本工程需提供履约保函,采用现金担保为暂定合同价的3%,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时为暂定合同价的10%。

9.1.7、对于现场实际发生的赶工费、临时水电费、地下室增加费、超高增加费、协调配合费、利润、脚手架搭拆费等所有为满足本工程的措施费用,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全部计入人工费,不再另行计取。

材料保管费(含建设单位以及招标单位供应材料)、仓库搭设费、进出场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等费用,以开办费形式计入投标总价中,该费用一次性包死,中标后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各种调试费用、检测费用、检查接线费用、材料检验检测费以系统调试费形式计入投标总价中,该费用一次性包死,中标后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项目安全标准化:移动平台、马甲、安全鞋等费用措施费包干,采用公司集采的指定供应商

9.1.8、主材费:部分主材由中标单位采购,单价由中标单位填写《分包自行采购材料单价报审表》,交由项目现场审核后,再由招标单位器材部审核,最后由招标单位经营部计价。《分包自行采购材料单价报审表》由招标单位提供,具体格式以审核当日招标单位采用之格式为准。

9.1.9、变更、签证部分有投标单价的按投标单价执行或按类似项目单价执行,招标清单没有的项目按深圳市相关定额执行,经甲方认可后进入结算造价,变更、签证部分按经理部统一表格填写。

9.2、中标单位还需承担如下费用:

9.2.1、施工所在地政府征收的其他费用(如申报临时户口等);

9.2.2、现场临建费如有发生按工程造价比例分摊;

9.2.3、编制整理交工资料所必须的各种表格及相关办公用品(打印耗材、纸张、电脑等),交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自行填写及整理,招标单位仅对其进行技术指导。

9.2.4、施工用水电费:按照工程总价(不含主材费)之%计取。(不适用)

9.2.5、其它相关费用。

10、其它要求

10.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须根据投标人自身能力提交投标人能够安排的劳动力人数以及技术人员,并承诺确保上述人员能够完全用于本项目。

11、中标原则

11.1、本项目将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采取最低价中标。

11.2、在满足施工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合价低的单位。

11.3、价格差距不大时,在册劳务队伍技术能力强、人员稳定的劳务单位优先考虑中标。

11.4、工程拆分为多个标段时, 标段一按照上述形式选定中标单位。标段二采取议标形式,优先考虑排名考前的中标候选人采取议标形式定标。

12、合同价的确定和调整

12.1、除因设计变更、工程范围调整或现场签证而引起的实物量给予调整(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认可),其它情况均不调整合同价。

13、合同的签定

13.1、定标后15天内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13.2、中标人签定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或不合理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人负责。

14、投标书编制

14.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14.2、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有涂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15、投标文件组成

15.1、投标书。

15.2、“三证”,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招标单位有存档的,可不提供)。

16、投标书的递交

16.1、定于2020年1月12日下午16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时领取有关资料。

16.2、投标书必须于2020年1月18日上午12时送达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深圳经理部工程管理部。

16.3、投标单位应把投标书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书信袋上应写明:

(1)、天珑移动大厦机电安装与预留预埋工程燃气专业分包工程投标书

⑵、投标单位名称

16.4、投标单位送达投标书以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单位。

16.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16.5.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16.5.2、投标书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16.5.3、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16.5.4、投标书逾期送达。

17、定标通知

17.1、招标单位对定标单位发出定标通知书;向未中标单位发未中标通知书或电话通知投标单位联系人。

17.2、未中标单位需退还有关招标文件并办理退回投标保证金手续。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分公司

深圳经理部工程管理部

2020年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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