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二次)招标公告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篇 采购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按照采购计划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二次)
(二)项目编号:TYC(磋商)2019-002
(三)供货时限:三年
(四)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遴选单位(个)

备注

1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二次)

1

得分最高者

三、磋商资格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以下资格条件(一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独立法人资格,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生产经营范围内。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GMP认证证书》。
3、供应商有国家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质量评估体系表》。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时须有法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的技术要求》及《重庆市中药颗粒炮制规范》生产经营,能满足采购人的用药习惯。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近三年(2016、2017、2018)无违法、违规生产或经营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有刑事犯罪记录视为本条不符合。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生产配方颗粒的企业必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家试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重庆试用的企业,范围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试用。
3、建设网络专线与医院系统对接,配方颗粒智能化药房管理系统接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备注:1、资质文件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如为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且需加盖企业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地点

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官网(www.tlxrmyy.net)上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13日17:30止(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406采购办公室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及报名表中所要求的资料。(格式见第七篇)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14日14:30至1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三)。
(三)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15:00。
(四)开标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三)。

五、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肖老师 ***-********

六、监督管理

本项目采购过程由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七、解释权

本项目磋商文件由重庆市铜梁区人民医院采购办负责解释。

八、其它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如有两家以上报名参与的情况,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第一时间报名且符合投标标准的企业为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次磋商。

标签: 供应商 配方颗粒 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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