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二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1148HG3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肆万元(¥64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数据中心二期设备采购
2、用途:加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数据中心的信息化建设。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 购 项 目 内 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或乙级)。
3.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叁级或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刀片服务器)的制造商,则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
5.投标人须出具所投设备(刀片服务器)的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须为原件);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请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9月9日起至2011年9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9月3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23号城建装饰大厦601房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91 | 邮编: | - |
开户行: | 见招标文件 | ||
帐号: | 见招标文件 |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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