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满足采购条件。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编号:MABS2020-001)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MABS2020-001

3.项目概况: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位于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朱家庄3组8号。校区实行全寄宿封闭管理。校区内两个食品供应区(一楼有学生大食堂、清真食堂、包子铺,二楼有学生大食堂、教工食堂及十三个特色小吃店窗口)托管服务采购。教工食堂由学生食堂服务商托管,合同另签。

4.服务内容

4.1提供甲方师生正常的早、中、晚餐用餐;

4.2提供甲方承办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桌餐;

4.3提供外单位到学校开展公务活动的工作餐;

4.4其他甲方用餐要求。

5.服务期限

5.1服务期限:3年(对服务商实行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合作,或因国家、行业等上级部门政策、法规变化引起招标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5.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6.项目承包费

学校对学生食堂实行“非营利性”运营,不收取承包费,让利于学生。服务单位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7.承包经营地点: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校区内。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9.其他

9.1厨房设备由学校提供部分,评估折旧后继续使用,自交付服务单位使用之日起,经营过程中的维护、维修、更换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服务单位承担。学校提供的厨房设备折旧费由服务商每年上缴保山一中财务室。

9.2原服务单位投入的设施设备折旧费,由此轮中标服务商一次付清原服务商,此费用按每年10﹪折旧计算抵扣,具体抵扣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9.3合同签订后5日内未付清上述款项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其损失。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7日08:30时至2020年01月13日17:30时前至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88号2楼)购买磋商文件。

2.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磋商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鲜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注: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标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报名书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磋商文件: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U盘必须密封后,于2020年01月 17 日09时00分以前送至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88号2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U盘,采购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7日09时00分。

3.开标地点: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88号2楼)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八、招标代理费收取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收费规定按1400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地址: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朱家庄3组8号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139*****27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88号

联系人:万工

电话:177*****2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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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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