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一期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步道及室外配套工程EC招标公告

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一期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步道及室外配套工程EC招标公告


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游客服务

中心、景观步道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步道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E0600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百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百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马銮湾风景区。

2.2.建设规模:一、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步道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不限于1、海湾公园彩色景观道工程及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包含彩色步道改造提升、入口广场和景观标志性雕塑、周边林下空间配套商业设施等、配套安装工程等2、游客接待中心及配套商业设施,包含旅游接待中心、旅游民宿、商业配套、室外场地提升改造、配套安装工程等。3、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及配套,包含停车场场地、配套用房、配套安装工程、智慧停车系统等。4、海湾公园旅游综合体智能化工程。

二、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步道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550万元(含设计费用50万元,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暂估2500万元)。

2.3.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4.工程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2550万元[设计费用50万元,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暂估2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步道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5.1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5.2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东山县海湾公园三期旅游综合体项目一期项目游客服务中心、景观步道及室外配套工程EC项目等所有工程项目,详细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设计更改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以及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8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

设计工期4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计算起点,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及概算;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提交满足项目需要的正式施工图,并进场施工)。

施工工期140天(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计算起点,14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的施工图审查(如有)。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3.2.1 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仅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施工牵头人单位可以单独投标,但应指定合作设计单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设计的资质和人员材料。

3.7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8其他要求:①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及闽建建[2019]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闽建办设[2015]1号》(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文件规定,在闽开展设计业务的省外设计单位应当在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并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④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需附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金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提供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后由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授信(资信证明);⑦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分的;⑧投标人及其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近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8日至2020年01月13日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2月05日09时00分00秒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及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5.2开标地点: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CA、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场验证;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4在解密投标文件环节结束后,投标人代表逾期到指定地点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百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

电话:177*****646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山县西埔东方广场3幢3单元205,邮编:363400

电子邮箱:********4@qq.com">********4@qq.com

电话:156*****828,传真:/

联系人:小张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一:

户名: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046080

开户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

帐户名称:漳州市百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1020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漳州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室外 景观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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