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0773-2040GNJLFWGK0037/01-02

1、招标条件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

2.2 招标范围:发布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平台上,用户终端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开机后收看到的开机图片广告(第一幅)、开机视频广告、点播暂停图片广告、换台音量条图片广告及节目切换图片广告展位。

2.3明细: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代理期限

说明

01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资格预审

1项

开机广告(第一幅)及开机视频

1年

02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资格预审

1项

点播暂停展位、换台音量展位及节目切换展位

1年

2.4 地点:吉视传媒指定地点

2.5 项目广告刊登要求:项目涉及广告内容不得涉及民族宗教、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烟草、农药、性保健、兽药等,不得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禁止播出的产品及领域。

因广告形式的特殊性,广告内容应与表现形式及频次相适应。广告内容需通过吉视传媒审核,方可上线发布,审核不通过不予播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国内广告代理、发布等相关内容。

3.2 本次招租的项目,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有损形象以及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3.3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6 不允许任何单位对本次招标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3.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不允许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须具有媒体广告发布、媒体广告代理等同类或类似业绩至少1项。

3.12 投标人需具有重要核心广告资源及行业内相关成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8日至2020年0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400万元/包。

4.3 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0日9:30分。

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B座14层会议室8。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视传媒电子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东行至吉视枢纽中心

邮编:130021

电话:****-********

联系人:刘冠楠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武娜

电子邮件:********3@qq.com

2020年01月08日

标签: 广告 数字电视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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