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公示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公示


一、 公司基本信息

  (一)单位名称: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C

  (三)公司负责人:温彦博

  (四)公司地址:甘肃华亭工业园区东一路3号

  (五)联系电话:****-*******

  (六)公司简介

  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原名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甘肃华亭工业园区东一路,占地面积69.6公顷。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金1亿元。

  公司开发建设的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是甘肃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华能集团第一个大型煤化工项目,总投资34.995亿元,项目主产品为甲醇,设计甲醇产能为60万吨/年,副产品为硫磺、液氧、液氮、液氩等;项目满负荷生产时,年用煤量180.74万吨。

  该项目采用多元料浆气化专利技术、宽温耐硫变换技术、低温甲醇洗技术、超级克劳斯硫回收技术、膜分离技术、三塔精馏、液氧内压缩空气膨胀流程等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具有安全性好、可靠性高、投资成本低、占地面积少等特点。项目自2005年开始前期工作,于2007年6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于2010年11月19日产出优质精甲醇,2011元月开始试生产。

  二、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

  (一)废气及废水(见下表1)


表1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源名称

排放方式

及去向

污染物因子

排放

浓度

(平均值/年)

标准值

执行

标准

排放浓度达标

情况

2019年

排放总量

(单位:吨)

许可证排放总量(单位:吨/年)

排放总量

是否超过

核定总量

备 注

稳定连续排入大气

烟尘

9.43mg/m3

烟尘≤30mg/m3

环评批复执行标准为GB13223-2003第三时段排放标准即:烟尘≤50mg/m3,SO2≤400mg/m3 NOX≤650mg/m3。

2014年7月1日起,锅炉外排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即烟尘≤30mg/m3,SO2≤200mg/m3, NOX≤200mg/m3。

39.364

163.29

本装置共三台220t燃煤锅炉,采用三台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利用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采用炉内喷氨降低氮氧化物,根据设计要求在厂区中部设一口150米高单管烟囱。

SO2

65.25 mg/m3

SO2≤200mg/m3

268.819

1404.59

NOX

133.65mg/m3

NOX≤200mg/m3

534.573

1088.64

污水总排放口

稳定连续排入汭河

CODcr

18.27 mg/L

COD≤100mg/L

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

56.764

136.8

按照设计在厂界东100米处设污水总排放口一个。

NH3-N

0.49mg/L

NH3-N≤15mg/L

1.706

20.52

  

  (二)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气化渣和锅炉灰渣、各类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置);热电锅炉产生的灰渣送水泥、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气化炉产生的灰渣送渣场堆存。

  三、2019年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资源消耗总量情况

  2019年度共计生产甲醇360300吨。

  2019年度资源消耗量见下表:

  表2 2019年资源消耗量总量汇总表


序号

能源名称

单位

年消耗总量

备注

1

电力

万度

20210.77

2

煤炭

万吨

101.55

3

柴油

419.95

4

汽油

10.63

5

万吨

666.2691

含自备水及自来水 

  四、 公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各项环保设施设备均能稳定运行,锅炉烟气及污水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对外排烟气及废水进行实时监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总投资1.93亿元,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环保部办公厅下发的环验[2014]47号函《关于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公司又于2014年至2015年投资1.8122亿元主要对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了搬迁,对装置区相关设备进行了噪音治理、扩建了气化装置431沉渣池、建设了废水总排放口缓冲池以及对罗家沟渣场进行了防渗处置。

  (二)主要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

  (1)废气处理设施: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主要包括硫回收装置、火炬系统、布袋除尘器、装车站废气焚烧系统、卸煤坑抑尘网、喷淋设施等。经过各项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本年度公司硫回收尾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规定的标准限值。自备热电站锅炉排放的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后通过150m的烟囱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第3时段规定的标准限值。烟气每季度经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督性检测均符合限制标准要求。

  (2)废水处理设施: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包括SBR污水处理站、污水深度处理装置等。全厂生产、生活污水经地下管线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SBR生化处理,然后通过深度处理装置对污水进行进一步深度处理,深度处理选用的是砂滤+活性碳过滤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按照《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的水质控制指标进行回用。来自脱盐水站的含盐水作为清净下水,其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规定的一级排放标准,排入厂区附近的地表水系-汭河。在原污水处理装置的基础上于2012年9月新增加建设了一套污水深度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变更后,增加了废水处理回用率,减少了外排水量,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废水每季度经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督性检测均符合限制标准要求。

  (3)噪音治理设施:公司现有噪音治理设施主要有设备隔声罩、隔声间、消声器、减震装置等,均按照设计建设并投入使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2348-90中3类标准即白天65 dB(A)、夜间55 dB(A)的要求,每季度有资质检测单位监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查报告显示厂区噪声值均达标。

  (4)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公司一般固废采取渣场堆存方式,渣场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建设,采用HDPE膜及土工布做了防渗处理,渣场建设有护渣坝及上下游地下水监测井及废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库房严格按照国家危废库房建设标准建设,目前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房、分析废液暂存库房以及废油暂存库房使用良好,经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三级环保管理部门每季度考核均达标。

  五、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废弃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气化渣和锅炉灰渣,气化渣送公司规范建设的渣场堆存。热电炉渣由水泥、建材厂进行综合利用,利用不畅送灰渣场贮存。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分析废液、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各类废催化剂、异丁基油属危险废物,其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分析废液、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送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异丁基油进行厂内综合利用。以上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及转移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转移手续(网上登记办理)进行安全处置。

  2019年共计依法转移污泥60吨、分析废液1.1吨、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0.4吨、废油48.74吨、废催化剂143.82吨、废铅蓄电池9.8257吨,异丁基油综合利用6233.787吨。

  六、公司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

  2019年度,我公司与华亭市(原华亭县)人民政府、华亭市(原华亭县)环保局签订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项环保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环境管理指标按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分值和平时的监管情况进行打分,责任书兑现按照全县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统一实行奖罚。

  公司每年向环保管理部门报送,并在甘肃省自行监测与信息发布平台公示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监测,接受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性监测,同时开展自行监测,对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按期上报,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1、排污(费)税缴纳情况

  自试生产以来,我公司每季度按时足额向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缴纳排污费,每年经过了环保部门的年审评定,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014年缴纳排污费共计*******元。2015年全年缴纳排污费共计 720570元;2016年缴纳排污费共计743437元;2017年全年缴纳排污费835284元;2018年国家实行环保税制度,全年上缴环保税662711元; 2019年全年上缴环保税786279.64元。

  2、污染治理,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健全了环保管理机构,完善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在发展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的投入,对各项环保设施的管理能落到实处,各项污染物排放做到有效监控。在原项目建设环保投资1.939亿元的基础上分别于2012年9月投资3100万元新增污水深度处理设施一套;2014年12月投资649万元进行了烟气脱硝项目建设;2015年1月投资1386.63万元进行了噪音二期整治工程。2015年5月投资1.1亿元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纪家庄进行了整体搬迁。2018年完成了新建郭家沟渣场备案和环评工作,并正在积极办理林地临时占用租用事宜,计划总投资5063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730.5万元。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控污染物排放,美化厂区生活环境,积极争创生态示范企业,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该项目于2006年委托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1002号)编制完成《甘肃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2007年1月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环审[2007] 09号文《关于甘肃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本项目于2007年6月完成设计并动工建设,2010年12月竣工, 2011年1月通过甘肃省环保厅批复,同意试生产。2011年12月22日甘肃省环保厅组织省环境监察局、平凉市环保局以及华亭县环保局对石堡子水库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2年1月16日甘肃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我公司石堡子水库验收合格的意见函。项目主装置区于2015年9月15日经国家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织进行了验收,2015年11月9日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环验[2015]210号《关于甘肃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2019年10月9日平凉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C001Q。

  九、环境应急管理

  1、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情况

  2013年5月,公司通过委托资质许可单位兰州润阳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甘肃华亭煤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12月通过有关专家评审并到甘肃省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发布。

  2016年10月份对原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同时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规定增加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以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邀请省内专家进行了预案评估,于2016年12月23日进行了备案。

  2019年10月积极开展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督促协调预案编制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预案的编制、内审和专家评审工作,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完善,于2019年12月26日在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华亭分局完成备案并发布实施。

  2、应急物资备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应急要求落实应急设施,应急物资贮存于专用库房,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检查各种应急物资的库存备用情况,对于缺项及时进行补仓并保持其时刻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做到了物资上的充足保障。

  3、应急演练情况

  2019年6月28日组织了公司生产安全(环境)事故综合应急演练,邀请华亭、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和集团公司相关领导现场观摩指导,达到了演练的预期目的,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危险废物及放射源等较大环境风险源,2019年2月22日质检中心组织分析废液泄漏应急处置演练;5月21日原料车间组织放射源应急处置演练;12月8日供排水车间组织污泥洒落应急处置演练;12月12日安环科组织了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提高了各级管理单位处置环境风险的应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各项演练有效的提高了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验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岗位员工熟悉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应对突发事故时的现场处置能力。并通过演练更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了预案的适用性及可靠性。

标签: 信息 环境 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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