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漯河海关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口设备论证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漯河海关实验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口设备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漯河海关拟采购进口设备(微生物检测系统、纤维分析仪、全自动脂肪测定仪、氮气发生器、氮吹仪),现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参数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0年01月09日起至2020年01月15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并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漯河海关(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5号,联系人:华女士,联系电话:****-*******);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意见须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以及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01月08日

*******afcf4c55.docx" target="_blank">微生物快速检测设备.docx纤维分析仪VELP.doc********9a8c484ee7.doc" target="_blank">脂肪分析仪VELP.doc************************92cdbebc.doc" target="_blank">氮气发生器.doc*******c574ca58786ae7bad43db0c.rar" target="_blank">2020-01-08 1.rar氮吹仪.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进口设备 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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