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医医院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商遴选招标信息
宝鸡市中医医院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商遴选招标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宝鸡市中医医院近期公开遴选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商,邀请具有资质的企业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广告宣传制作服务商遴选;
2.实施地点:宝鸡市中医医院;
3.招标范围:宝鸡市中医医院广告宣传设计制作项目(KT板、灯箱、喷绘、伸缩杆易拉宝、横幅等相关内容,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包括设计制作和成品的运输、安装、旧物拆除、售后服务等;招标服务周期为一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②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业务(如具备宣传品的策划设计、制作等经营资质)。
③ 有广告设计和物料制作的稳定团队,配备有专业人员,具备成熟的实践经验和执行能力,能够落实广告创意、设计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④ 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开展过大型设计制作业务,能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合同期内未出现严重违约或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对服务策略有长期而深入的理解思考。
⑤ 在物料制作方面具备价格优势,能够保质保量、按时按需的落实各类物料制作要求。
⑥ 申请人须在宝鸡市设有常驻机构及固定办公地点,且能派驻工作人员以方便快捷、高效的完成相关广告宣传工作。
⑦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投标人在进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二、报名单位资质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及公司简介;
④ 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⑤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⑥ 售后服务承诺;
三、要求:以上证件均加盖报名单位红色印章,按以上资质顺序整理成册,封面注明呈递单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号码等内容,于2020年1月14日前交医院进行资质审查。
资质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医院组织的遴选招标会议。
四、报名时限: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14日。
五、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宝鸡市中医医院采供科 王老师 153*****40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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