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0年自有营业厅引商入厅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0年自有营业厅引商入厅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信息
询价公告名称: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2020年自有营业厅引商入厅招标方案创建时间:2020-01-08 17:37:10报价剩余时间4天23小时19分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20-01-09 09:00:00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0-01-1317:00:00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终止:
询价内容说明:

一.自有营业厅引商入厅招标方案

相关名词解释

(一)自有厅:指公司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即投资建设、购买或租赁)并管理、办理公司各类电信业务的营业场所,是公司提供综合业务及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

(二)引商入厅:自有厅向社会代理商开放,通过资源置换的方式引入代理商进驻自有厅内开展全业务经营或终端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三)店长承包:公司员工公开竞聘方式招聘店长,对店面运营及服务指标进行承包的经营模式;

(四)驻店商:与电信公司签属引商入厅合作协议、进驻电信自有营业厅,在营业厅内提供终端供货、终端销售,号卡销售等店内用户服务,同时在营业厅外开有电信业务实体店面的合作伙伴。驻店商既是自有营业厅终端供货、业务运营商,同时在自有营业厅外又是电信业务和终端零售商,运营管理实行店内店外“两结合”;

(五)进驻店:驻店商进驻的电信自有营业厅;

(六)置换店:驻店商在进驻店之外开设的实体店面(包括独立店面和开放卖场中的电信专区专柜,但不包括电信产权或电信承租的店面及专区专柜)。

二、驻店商引入基本要求

(一)驻店商需经过公司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遴选且驻店商需具备公司要求的资质(阳光网挂公告)。资质说明如下:

1.具备合法经营通讯产品的资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齐全;

2.代理商驻店数量与已建成专营店数量比例为“1:N(N》1)”;

3.在通讯商圈内口碑良好,长期从事通讯终端销售业务,在当地通讯商圈内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具备购买终端满足营业厅销售需求的资金实力;

4.对所销售的天翼终端承担售前、售后相应管理责任,做好所有售后服务工作;

5.承接厅内新入网用户的全业务受理、老用户维系、流量包等创新业务辅导工作。

(二)驻店商要满足资源置换要求,主要包括专营店面、业务发展量(包括店外(置换店)销量目标和店内(进驻店)发展量目标两部分)、精品渠道终端销量等置换资源。

(三)驻店商必须与电信公司签订引商入厅合作协议,明确协议期销量目标、资源置换要求,终端及人员配置要求(见附件1)。驻店合作协议期限原则上按自然年签订,协议到期后应对协议期内驻店商整体合作情况予以综合评价,并组织营业厅新一轮驻店商引入评选工作,原则上连续两个月打分低于60分的营业厅驻店商不允许再次参加驻店商招标。

(四)驻店商必须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准见附件1),用于终端售后、客户服务、业务考核等风险补偿或违规扣罚。合作期满后,如未发生违约事项,保证金退还驻店商。

(五)一家驻店商可进驻多个营业厅,一个营业厅可引入多家驻店商。月平均终端销量在150台以上或月业务发展量在150户以上的营业厅,在营业厅面积较为充裕且能够确保驻店商合理利润的情况下,可引进多家驻店商,形成良性竞争。

(六)店外资源置换要求

1.店面置换:驻店商要提供符合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专营店建设标准的置换店面资源,并且经过渠道销售部签字确认专营店/厂商专卖店资质。

置换店面建成数量与进驻营业厅比例标准为N:1(N》1),各个置换店之间销量单独核算,即A置换店与B置换店若归属于同一驻店商,两个置换店之间销量不进行互补,分别单独核算。

二级厅的置换店原则上要求营业面积80平米及以上,三、四、五级厅原则上要求营业面积30平米及以上。

2.销量置换:驻店商店外销售置换比=驻店商置换店面销量/驻店商在进驻店销量*100%,驻店商置换店面销量及进驻店销量为经分系统中数据。原则上店外销量置换比不低于70%,考虑市公司资源置换实际情况,2020年店外销量置换比定为30%。

三、引商入厅流程

(一)成立专项小组

1.专项小组成员:渠道销售部、市场营销部、财务管理部(采购)、纪检监察岗、经营单位负责人、厅店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2.专项小组总人数原则上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二)制定引商入厅方案

渠道销售部统一制定,经专项小组同意后统一上总经理办公会。

(三)制定引商入厅门店效能预评估

引商入厅门店效能预评估由各三级单元组织店长完成,需在招标前定稿,要求如下(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门店位置:城市商圈/城市社区/农村区域等

2、门店面积:门店总面积、引商入店实际使用面积

3、业务销量: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号卡、宽带、天翼高清和终端等维度月均销量、同比增幅等。新开门店,可参考周边区域可比门店数据进行估算。

4、前次引商及执行情况:房租及置换条件、合作执行完成情况等。

5、类似门店(地点、面积、功能)的效益情况。

6、厅店对驻店商的个性化需求。

(四)根据引商入厅方案和门店效能预评估制定营业厅邀标函。

(五)发出邀标函

所有门店均由三级单元通过邮件方式通知符合引商入厅资格的驻店商参加,需同时抄送渠道销售部自有渠道营销中心(核心厅店需渠道销售部全程参与,非核心厅店经营单位参与即可)。原则上要求同一个自有厅至少有三家驻店商参与竞标,同时提供邀标确认书。模板见附件2。

(六)递交竞标书竞标

竞标书中需包含竞标驻店商的企业简介,企业优势,承包后发展计划,及邀标函中要求的相关信息;核心门店由专项小组打分决定,结果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公示,非核心门店由三级单元负责人、厅店店长、综合支撑岗打分决定,结果经总经理办公会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公示,均需提供会议纪要和打分结果,打分表模板见附件3。

(七)竞标结果公示

完成引商流程后7天内,将结果面向所有参与的驻店商以邮件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在OA中发起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模板见附件4。

(八)合同签订及保证金

竞标结果公示后30天内签订合同,且在30天内缴纳保证金,延期未缴纳的暂停发放计件,延期2个月未缴纳的直接取消入驻自营厅资格。

(九)资料存档

各经营单位在竞标结束后需将以下内容存档至渠道销售部:打分表(拍照反馈)、邀标书(电子版内容和邮件截图)、邀标书送达签字函、竞标书电子版、会议记录电子版、竞标材料(法人身份证等信息)、竞标结果公告(邮件截图和OA截图)、店长对厅店的效能评估报告。

四、混编管理

驻店商混编管理实行“八统一”管理,包括人员管理中的“五统一”、以及“统一收银”、“统一价格”和“统一受理”。

(一)人员管理实行“五统一管理”:

驻店商派驻人员(以下简称“促销员”)对外代表了中国电信形象,实行“统一”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的驻店商人员,店长可采取沟通指导、考核扣罚、停柜学习、清退等措施。

1.统一准入:代理商拟派驻到营业厅的促销员,必须首先参加电信公司自营厅培训基地统一培训,培训后参加公司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店长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

2.统一排班:促销员应服从店长统一排班,店长可根据厅店运营需要对促销员进行工作内容和岗位分配;促销员与电信营业员一道参加营业厅晨夕会、例会、培训、考试和炒店活动等。店长进行人员分组、排班时,将促销员与电信营业员混编,促进相互协同与融合。

3.统一目标:店长对促销员分解下达月度重点业务发展等业绩目标,以及阶段性维系活动目标。

4.统一考核与激励:店长每月对促销员与电信营业员统一进行考核打分,按同样的标准核算重点业务发展奖励。

5.统一着装:驻店商必须按照市公司要求,统一为进驻营业厅的驻店商人员和厂商人员统一购买符合长治电信公司要求的服装,所有营业厅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工牌。

(二)人员配置要求

1.驻店商每个进驻厅的派驻人员数量最少1人。原则上月均终端销量超过150台的营业厅,每多50-70台驻店商需增加1人。


营业厅等级

驻店商

驻店商派驻人员

资源置换比例

主特推终端上柜量(款)

保证金缴纳标准(元)

二级厅

1-2家

至少6人

30%

至少10款

20000/家

三级厅

1-2家

至少2人

30%

至少6款

10000/家

四级厅

1家

至少1人

30%

至少3款

10000/家

五级厅

1家

至少1人

30%

至少3款

10000/家


2.驻店商派驻人员包含厂商人员,驻店商派驻人员应在入驻厅店后30天内到位,对于派驻人员不达标的驻店商,店长可反馈至渠道销售部,渠道销售部按照10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扣罚,在计件中体现。

3.二级厅和三级厅驻店商须以书面形式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进驻店各项工作的对接、协调及落实完成,如有更换要及时书面形式通知。四级厅和五级厅驻店商如不指定负责人,则由驻店商亲自负责进驻店各项工作的对接、协调及落实完成。

(三)销售管理:

1.店内销量目标

市公司对驻店商下达店内销量目标,对于一店引入多个驻店商的营业厅,应结合各驻店商对店内不同级别的销售资源(如真机体验区、终端销售柜台、宣传展陈资源等)的使用情况,合理设定驻店商销量目标。若各驻店商在销售资源使用方面无明显差异,可使用平均摊分方式设定店内销量目标。

2.店内布局服从店长统一安排,所有业务统一受理:

驻店商人员配有电信公司统一工号,厅内各类业务须使用电信工号统一受理。

(1)驻店商在店内柜台布局和人员站位服从店长统一安排。

(2)店长根据店内不同区域客流量和动线,将销售区按价值进行分级。

(3)店长对驻店商柜台及人员站位区域实行动态调整,可按两种模式:模式一,根据驻店商历史销量、承诺销量、支撑配合程度等通过“赛马机制”动态调整;模式二,各驻店商按一定周期轮转。

(4)驻店商在店内销售目标与驻店商所在的区域价值分类关联,占据高价值区域应承担更高销售目标。

3.宣传展陈:

(1)驻店商在店内宣传物料、演示体验设备应遵守长治电信公司宣传展陈统一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店展陈的通知》阶段性文件),由店长统一安排布置。

(2)驻店商可根据营销需要自制海报、单页、爆炸贴等宣传物料,但内容需事先经过店长审核同意方可展陈。

4.销售活动:

(1)驻店商应积极开展销售活动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A.参与活动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B.活动终端的及时上柜、补货。

C.销售活动所需的促销礼品、折价让利、宣传资源。

D.临促人员提供及派驻。

(2)驻店商促销员应服从店长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活动落地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A.店内外宣传布置和维护。

B.店内外宣传品派发。

C.活动、业务、终端、应用宣讲。

D.终端、业务体验引导。

E.终端与业务推介。

F.终端与号卡的激活。

G.流量辅导。

(四)终端管理:

1.终端供应:

(1)驻店商提供的终端必须是电信公司入围认证后正规行货终端产品,严禁销售水货、窜货、无证无码及组装终端。

(2)驻店商应确保厅内演示和销售终端的供应,特别是当期重点机型。驻店商应在电信公司下达重点机型或营业厅炒店活动方案确定后的3天内完成上柜,同一机型连续3天未达到要求,进行考核。

(3)省公司会定期公布当期的主销机型,核心厅店要确保主销终端机型全部上柜,且必须从天翼连锁提货,严排它,非天翼连锁货源的主销机型不允许在厅店展陈和销售,一经发现按照500元/次进行考核。

(4)为推进核心厅店连锁化运营工作,核心门店当期的终端管理要求与省公司自营条线纵向要求保持一致,随省公司周期性要求变化而变化,驻店商也需同步调整。

2.统一价格:

所有营业厅需执行长治分公司下发的终端零售指导价销售。

特殊、滞销及清库机型销售价格需提前向长治分公司报备经同意后方可销售。

3.串码管理:

驻店商应严格执行终端串码管理规定,合同期内出现违规行为要进行考核。

4.统一收银及库管:

(1)收银台席设置

店内设置唯一终端收银台席,负责业务款(含无需补终端差价的合约终端)以外的所有终端款项收银。台席建议紧邻库房,方便与实物库管一同管理,配置收银人员。收银台席集中管理店内所有终端的现金、POS机和支付二维码等收银入口。

(2)使用统一格式的销售单据

a.统一印制终端销售单据,作为门店现场销售实现留痕。单据包含单据编号、日期、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商品数量、收银价格(大小写)、销售串码、付款方式、驻厅商名称、销售人员(驻店商)、收银人、稽核人、店长、用户姓名、用户联系电话等信息。

b. 销售单据一式三联。分为客户联、销方联(记账联)和管方联(存根联),加盖销售终端方(驻厅商)的印章,分别由客户、销售人员及收银人员保存,作为店内收银查账留痕的重要依据,须每日由店长、收银员及驻店商人员确认核查,并妥善保管。

(3)收银资金入账

统一收银是中国电信在门店营业时间内为驻店商提供的终端款项代收业务和管理要求。原则上所收终端款项不进入中国电信账户,收取的现金在门店营业时间后根据收银单据结算给驻店商,最晚不得超过当晚24点;POS机及二维码等形式则由收银员在营业时间选择对应驻店商设备进行收款。确保相关资金及时进入驻店商账户,不得截留或故意拖延,避免出现“小金库”风险。

(4)销售管理要求

收银人员应按日在精品渠道系统打印《销售串码明细报表》,核对当日系统销售数据与终端销售单据一致性,包括销售终端品类、数量、价格等信息。店长按日核对并签字留存,确保系统数据与实物实际销售信息一致性。

(5)库房设置

各核心厅店原则上应设置统一库房,用于所有进入门店的手机终端(含配件)、泛智能产品、组网产品等实物存放。原则上库房钥匙需由电信方库管人员统一管理,库管员负责库房钥匙保管、出入库收验操作及电信方进销存系统录入等工作。库房内可设置多仓位或保险柜用于不同驻厅商实物区隔存放,保险柜钥匙由库管人员或驻厅商人员保管。

如厅店较小不具备设置统一库房的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柜台管理。柜台钥匙需由电信库管专员统一管理,视为设置统一库房。

(6)出入库台账及管理要求

统一印制出入库台账记录表,由库管记录库房实物出入库情况,包含采购、退换货及调货等产生的入库,以及销售、换货及调货产生的出库。台账内容包含:单据编号、出入库日期、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商品数量、销售串码、出入库事由等信息,并由发放人及领用人共同签字确认。并通过精品渠道系统打印《进销存明细报表》按日核对系统信息与台账信息一致性。

(7)库存管理要求

库管人员应按周进行库存盘点工作,精品渠道打印《库存串码明细报表》;核对系统库存与实物库存。盘点工作由店长、驻厅商人员共同核对并签字留存,确保数据一致性。

(8)落实每日点检闭环

所有终端(包含合约机及裸机)收银及出入库信息按日进行账实自查,核对当日留存销售单据及出入库台账信息,保证与系统订单一致。经系统导出销售报表与店长确认,店长签字留痕,确保账实一致,全量销售数据系统可见。

(9)落实店长收银、库管职责

电信店长为统一收银/库管执行第一责任人,具有执行、监督义务,对营业厅实际终端进销存情况进行管控。市公司将门店终端统一收银和统一库管工作纳入店长KPI考核并定期评比选优。

a.对纸质销售单据及出入库单据进行统一管理,每日核对并确认系统数据与实际单据信息一致。

b.定期参与实物盘点,对系统数据与实物进行账实稽核,确保实际发生数据与系统数据一致。

c.定期开展店内自查工作,打印进销存系统销售及库存报表与实物进行核对,店长、驻厅商人员签字留存。

(五)业务管理:

1.销售:

驻店商促销员在向客户销售过程中,必须依据电信公司业务规定、营销政策和脚本向客户进行推荐、演示,不得隐瞒营销政策关键条款,或者使用容易引起客户误解的表述。

2.受理:

营业厅内各类业务使用该营业厅工号实行统一受理,严禁驻店商使用自身工号在厅内进行业务受理,或将客户引导至营业厅外的网点受理。合同期内出现违规行为,首次发现黄牌警告,第二次发现直接清退。

3.发票:

驻店商销售的终端、配件等产品,应向客户提供正规发票,与电信公司进行的结算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和公司制度及时提供合法发票。

4.信息安全:

(1)驻店商对在营业厅销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客户资料应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禁止驻店商利用电信公司IT系统收集客户资料。

(2)所有驻店商均要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涉密内容和违规处罚要求。

(3)规范销售动作,做好自有厅实名制工作落实。确保实名登记公告和部令等公示内容张贴到位;与驻店商签订的协议中必须包含实名制条款;市分公司对驻店商执行情况不间断的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

(六)承担成本

1.驻店商须根据进驻店所有终端销售毛利支付销售提成,提成应不低于所有毛利的10%(核心厅店不低于20%),用于营业厅销售活动组织及驻店商或厂商人员激励。

注:终端毛利(含配件)指终端售价与进货价之间的差额。

2.驻店商须承担营业厅每月3次的炒店费用。(包括重大节假日)

注:重大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五一、电信日、国庆等

3.驻店商须按照长治分公司相关要求负责驻店商和厂商人员的薪酬费用。

店长每月与驻店商签署当月的厅店重点业务考核激励办法,该办法中必须明确月重点工作及激励考核方式。店长按照办法执行并计算末梢人员奖励,最终结果需要店长和驻店商双方签字确认,然后由驻店商按照结果兑现奖励。

营业厅每月计件中至少50%用于考核激励办法的落实,此费用如未落实到驻店商店员,则由店长以书面形式陈述事实,经三级单元签字后交自有渠道营销中心。次月渠道销售部仅发放驻店商计件的50%,剩余计件暂不发放,直至驻店商修改分配办法、比例及原则。

四、驻店商计件

(一)计件原则及发放方式:

1.计件原则

(1)移动业务中,融合双新按照实收的1倍发放;单移49元及以上及单宽转融,按照套餐实收0.8倍发放;单移49元以下按照套餐实收0.5倍发放。

(2)单宽带计件为佣金标准的50%,单移转融及二宽参照佣金系统计算规则的50%发放。

(3)4G套餐升档计件为佣金系统计算规则的50%。

(4)天翼高清计件为10元。

(5)流量包套餐实收的0.1倍。

(6)智能组网参照《关于印发长治分公司2019年智能宽带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电信长治[2019]72号文件)中规则进行发放,同时增加双频光猫计件10元/户。

(7)政企专线、电路及云业务等政企业务参照佣金规则进行发放。

(8)其他计件包含重点推进业务计件或维系计件以业务通知单或营销方案形式另行下发。

2.发放方式

移动业务和套餐升档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为第一个月,发放计件的50%;第二次为第四个月,发放计件的50%;单宽带和其他计件均一次性发放,所有计件参照佣金规则第六个月进行追溯。

五、驻店商终端和计件结算

(一)终端结算规则及流程:

驻店商终端结算分为终端款结算和终端奖励结算两部分。

1.终端款结算规则:按照销售价格扣减营业款后结算,日清日结。

2.终端款结算流程:

(1)下班填写终端结算日报表(见附件5),由店长和驻店商或者双方指定负责人(签订授权书)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2)按照日报表金额结算终端款,结算收据或转账记录存档。

(3)按照终端结算日报表汇总出终端结算月报表(见附件6)为自有厅店长留存登记台账使用,每月纸质版店长存档(精品渠道日销售报表按日进行打印留存)。

3.终端奖励结算规则:

终端奖励结算主要包含佣金系统中的终端销售奖励、主特推机型奖励和订货会奖励,此奖励按照佣金结算相关标准执行,佣金规则调整则此项奖励也随之调整。

(二)计件结算规则及流程:

1.结算规则:

由市公司佣金结算岗根据营业厅发展业务量和计件发放规则给驻店商核算,每月15日之前核算上月计件奖励。

2.计件奖励结算流程:

(1)市公司按照计件发放规则,每月提取自营厅相关数据核算计件奖励;

(2)下发计件奖励明细表,驻店商核对无误后根据金额开具发票;

(3)驻店商及时上交发票至各经营单元服务支撑岗,由支撑岗发起报账;

(4)报账流转完成后,直接支付驻店商账户。

六、驻店商考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细则

1.效能完成情况

40

厅店新增效能目标(见附件7),按完成率线性得分;如自有厅新增目标量未完成,当月积分目标完成90%,则不进行考核;如果二者均未达标,按每户25元扣减计件奖励;如季度完成100%积分目标,则对于本季度扣减金额予以退还;如置换店目标(厅店新增目标量*30%)未完成,按每户25元扣减计件奖励。(厅店考核均按月考核,按季度进行清算,厅店新增目标量考核在计件中兑现,置换店考核在佣金中按季度兑现)

2. 重点业务(包括维系)发展情况

30

厅店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完成率线性得分;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完成率指标,大于等于完成率得满分,小于完成率得0分。比如高清发展完成率、触点换卡率、新装宽带高清渗透率等

3.精品渠道系统终端销量

10

精品渠道终端销售按照目标完成率线性打分,完成得满分。

4.活动组织、配合情况

10

每月3场炒店,炒店时间定为周六、日两天或特殊节假日,根据移动业务发展量为衡量标准,未达到标准即认为未炒店,按照每场5分扣减,扣完为止

5.服务规范及业务稽核

10

严格按照“驻店商服务规范、业务稽核和终端上柜考核表”(见附件8)执行,店长负责考核,每月以报表形式上报自有渠道营销中心,考核扣分直接兑现,扣款从计件奖励中兑现


解释说明:

1.厅店效能(移+宽)完成量和置换店(移+宽)完成量均从经分系统中取数。

2.效能核算只计算有效用户,不包括零次户、被动出账用户和状态不正常用户。

3.精品渠道终端销量以精品渠道终端销售系统数据准。

4.是否炒店以效能衡量,即移+宽需大于等于3户及以上,且需在大V群按照模板展现炒店总结。

5.考评结果作为驻店商优胜劣汰的主要依据,对连续三个月内有两次低于60分的驻店商进行清退。

七、核心门店优秀驻店商评选

为推进核心厅店“四集约、四统一”工作,进一步提升自营厅综合运营能力,并鼓励监督驻店商终端运营规范化,特设立季度核心门店优秀驻店商评比奖项,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500元,三等奖1名奖励300元,评比规则为如下,由高到底进行排序,前三名获奖。

1、参与条件

(1)当自营厅更换驻店商或新厅引进驻店商时,若自然季度进厅月数不足,不参与季度优秀驻店商评选。

(2)自有渠道中心评选季度优秀驻店商,对厅不对商,若一家营业厅有两家驻店商,则由店长根据驻店商日常表现和配合情况决定优秀驻店商归属。

(3)月度平均分高于70分参与评奖。

(4)主销终端严排它,一经发现取消季度资格,且当月计件扣罚500元,以示警告,二次发现强制清退。

2、评比规则

五项重点工作权重占比如下


类别

主销终端提货

主销终端销售

新增目标量完成情况

主销终端上柜情况

日常打分(市公司重点工作)

权重

20%

30%

30%

10%

10%


五项重点工作打分细则:

(1)参照省公司主销终端提货目标,线性得分,满分20分。

(2)参照省公司主销终端销售目标,线性得分,满分30分。

(3)根据厅店新增目标量完成情况,线性得分,满分30分。

(4)根据厅店主销终端上柜情况线性得分,满分10分。

(5)日常打分:主要涉及日常工作配合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项目参照自有渠道营销中心自有人员打分表计分。

(6)核心门店优秀驻店商排名需大于等于70分方可获取奖励。

八、退出

(一)驻店商退出规则:

1.红黄牌规则

(1)驻店商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根据情况得到红黄牌,规则如下:


违规行为

红黄牌规则

经营过程中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业务规则办理业务或拒不提供发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

出现一次,从该厅清退

出售水货、窜货、无证无码及组装终端;销售未进入营业厅终端串码库的终端。

出现一次得黄牌一张,协议期内出现三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未经电信公司允许在自有营业厅内销售、摆放、提供非电信公司经营范围的产品、业务、终端或其他服务。

出现一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在营业厅受理台席开非本营业厅工号开通业务。

出现一次得黄牌一张,协议期内出现两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不能保证营业厅主推终端供应,一个月内出现缺货(缺货时间大于24小时)超过2次,影响营业厅销售。

缺货2次得黄牌一张,连续3个月得黄牌,从该厅清退

泄露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

出现一次,从所有进驻店清退


(2)对于发生以上情况之一,店长有权对驻店商亮红黄牌或将该驻店商进行清退,操作后报备渠道销售部自有渠道营销中心。

2.考评规则

驻店商考核打分对连续三个月内有两次低于60分的驻店商进行清退,市公司下红文建议与驻店商终止合作协议,由经营单元执行驻店商退出流程。

(二)驻店商人员退出规则:

1.红牌规则

驻店商人员严重违规行为,将根据情况得到红牌,规则如下:


违规行为

红黄牌规则

不服从店长管理和岗位安排,拒不完成相应工作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1个月内2次或以上无故旷工、不参加营业厅晨夕会、例会、培训、销售活动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泄露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行为不当造成用户有理由投诉。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对于发生以上情况之一,店长可以对驻店商人员亮红牌或直接清退,操作后报备渠道销售部自有渠道营销中心。

2.考评规则

店长对驻店商人员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对连续三个月内有两次低于60分的驻店商,店长有权直接清退,并要求驻店商(含厂商)按照编制补充人员。

(三)驻店商退出流程:

1.严格执行本文件规定内容,留存驻店商按月评估和按季考核记录;

2.对考核不合格的驻店商进行清退;

3.店长负责与市公司市场营销部、渠道销售部沟通清理/回收相关营销资源;

4.财务管理部负责对与驻店商门店营收款、业务收据、违约金等与资金有关的清算;

5.驻店商持经营单元负责人和店长签字确认甲乙双方无财物纠纷表(见附件9),交市公司财务管理部后,财务管理部退还驻店商押金;

6.驻店商退出并报备渠道销售部自有渠道营销中心。

九、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渠道销售部负责制定全市驻店商管理工作要求及合作协议,所有入厅代理商资质和费用的审核归档、月度经营情况通报和考核、驻店利润测评等工作。

(二)市场营销部负责营业厅工号、号卡管理。

(三)客户服务部负责营业厅的日常服务监督、投诉规范及考核。

(四)财务管理部负责营业厅营业款、驻店商代理资质押金、业务押金、保证金及进驻押金的交付、变更、退还。

(五)办公室负责营业厅的安全检查。

(六)运行维护部负责自营厅非网络用计算机及输入输出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十、重点事项强调说明

(一)自有厅店长必须定期与驻店商沟通近期终端上柜机型和宣贯近期公司政策。

(二)驻店商若不按照电信公司要求进行终端上柜,除考核外,电信公司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及服务正常运行有权让直供中心直接铺货。

(三)驻店商对电信公司政策有不同意见,可与店长协商按照驻店商认同的政策进行打包(必须为电信公司主推机型),但必须承诺任务量,并由此原因导致的与其他厅店政策不同而引起的用户投诉等行为,电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更改政策后宣传单页及海报、条幅等宣传物料制作由驻店商负责。

(四)店长在驻店商的管理过程中应秉承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于因滥用职权、管理不当引发的驻店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营销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予以现金处罚,对于造成重大影响的店长将予以取消晋升资格;对于涉及到赔付现金则视情况及赔付金额按照一定比例承担。

一.自有营业厅引商入厅驻店商管理办法

相关名词解释

(一)自有厅:指公司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即投资建设、购买或租赁)并管理、办理公司各类电信业务的营业场所,是公司提供综合业务及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

(二)引商入厅:自有厅向社会代理商开放,通过资源置换的方式引入代理商进驻自有厅内开展全业务经营或终端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三)店长承包:公司员工公开竞聘方式招聘店长,对店面运营及服务指标进行承包的经营模式;

(四)驻店商:与电信公司签属引商入厅合作协议、进驻电信自有营业厅,在营业厅内提供终端供货、终端销售,号卡销售等店内用户服务,同时在营业厅外开有电信业务实体店面的合作伙伴。驻店商既是自有营业厅终端供货、业务运营商,同时在自有营业厅外又是电信业务和终端零售商,运营管理实行店内店外“两结合”;

(五)进驻店:驻店商进驻的电信自有营业厅;

(六)置换店:驻店商在进驻店之外开设的实体店面(包括独立店面和开放卖场中的电信专区专柜,但不包括电信产权或电信承租的店面及专区专柜)。

二、驻店商引入基本要求

(一)驻店商需经过公司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遴选且驻店商需具备公司要求的资质(阳光网挂公告)。资质说明如下:

1.具备合法经营通讯产品的资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齐全;

2.代理商驻店数量与已建成专营店数量比例为“1:N(N》1)”;

3.在通讯商圈内口碑良好,长期从事通讯终端销售业务,在当地通讯商圈内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具备购买终端满足营业厅销售需求的资金实力;

4.对所销售的天翼终端承担售前、售后相应管理责任,做好所有售后服务工作;

5.承接厅内新入网用户的全业务受理、老用户维系、流量包等创新业务辅导工作。

(二)驻店商要满足资源置换要求,主要包括专营店面、业务发展量(包括店外(置换店)销量目标和店内(进驻店)发展量目标两部分)、精品渠道终端销量等置换资源。

(三)驻店商必须与电信公司签订引商入厅合作协议,明确协议期销量目标、资源置换要求,终端及人员配置要求(见附件1)。驻店合作协议期限原则上按自然年签订,协议到期后应对协议期内驻店商整体合作情况予以综合评价,并组织营业厅新一轮驻店商引入评选工作,原则上连续两个月打分低于60分的营业厅驻店商不允许再次参加驻店商招标。

(四)驻店商必须缴纳保证金(缴纳标准见附件1),用于终端售后、客户服务、业务考核等风险补偿或违规扣罚。合作期满后,如未发生违约事项,保证金退还驻店商。

(五)一家驻店商可进驻多个营业厅,一个营业厅可引入多家驻店商。月平均终端销量在150台以上或月业务发展量在150户以上的营业厅,在营业厅面积较为充裕且能够确保驻店商合理利润的情况下,可引进多家驻店商,形成良性竞争。

(六)店外资源置换要求

1.店面置换:驻店商要提供符合中国电信长治分公司专营店建设标准的置换店面资源,并且经过渠道销售部签字确认专营店/厂商专卖店资质。

置换店面建成数量与进驻营业厅比例标准为N:1(N》1),各个置换店之间销量单独核算,即A置换店与B置换店若归属于同一驻店商,两个置换店之间销量不进行互补,分别单独核算。

二级厅的置换店原则上要求营业面积80平米及以上,三、四、五级厅原则上要求营业面积30平米及以上。

2.销量置换:驻店商店外销售置换比=驻店商置换店面销量/驻店商在进驻店销量*100%,驻店商置换店面销量及进驻店销量为经分系统中数据。原则上店外销量置换比不低于70%,考虑市公司资源置换实际情况,2020年店外销量置换比定为30%。

三、引商入厅流程

(一)成立专项小组

1.专项小组成员:渠道销售部、市场营销部、财务管理部(采购)、纪检监察岗、经营单位负责人、厅店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2.专项小组总人数原则上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二)制定引商入厅方案

渠道销售部统一制定,经专项小组同意后统一上总经理办公会。

(三)制定引商入厅门店效能预评估

引商入厅门店效能预评估由各三级单元组织店长完成,需在招标前定稿,要求如下(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门店位置:城市商圈/城市社区/农村区域等

2、门店面积:门店总面积、引商入店实际使用面积

3、业务销量:包括但不限于移动号卡、宽带、天翼高清和终端等维度月均销量、同比增幅等。新开门店,可参考周边区域可比门店数据进行估算。

4、前次引商及执行情况:房租及置换条件、合作执行完成情况等。

5、类似门店(地点、面积、功能)的效益情况。

6、厅店对驻店商的个性化需求。

(四)根据引商入厅方案和门店效能预评估制定营业厅邀标函。

(五)发出邀标函

所有门店均由三级单元通过邮件方式通知符合引商入厅资格的驻店商参加,需同时抄送渠道销售部自有渠道营销中心(核心厅店需渠道销售部全程参与,非核心厅店经营单位参与即可)。原则上要求同一个自有厅至少有三家驻店商参与竞标,同时提供邀标确认书。模板见附件2。

(六)递交竞标书竞标

竞标书中需包含竞标驻店商的企业简介,企业优势,承包后发展计划,及邀标函中要求的相关信息;核心门店由专项小组打分决定,结果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公示,非核心门店由三级单元负责人、厅店店长、综合支撑岗打分决定,结果经总经理办公会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公示,均需提供会议纪要和打分结果,打分表模板见附件3。

(七)竞标结果公示

完成引商流程后7天内,将结果面向所有参与的驻店商以邮件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在OA中发起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模板见附件4。

(八)合同签订及保证金

竞标结果公示后30天内签订合同,且在30天内缴纳保证金,延期未缴纳的暂停发放计件,延期2个月未缴纳的直接取消入驻自营厅资格。

(九)资料存档

各经营单位在竞标结束后需将以下内容存档至渠道销售部:打分表(拍照反馈)、邀标书(电子版内容和邮件截图)、邀标书送达签字函、竞标书电子版、会议记录电子版、竞标材料(法人身份证等信息)、竞标结果公告(邮件截图和OA截图)、店长对厅店的效能评估报告。

四、混编管理

驻店商混编管理实行“八统一”管理,包括人员管理中的“五统一”、以及“统一收银”、“统一价格”和“统一受理”。

(一)人员管理实行“五统一管理”:

驻店商派驻人员(以下简称“促销员”)对外代表了中国电信形象,实行“统一”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的驻店商人员,店长可采取沟通指导、考核扣罚、停柜学习、清退等措施。

1.统一准入:代理商拟派驻到营业厅的促销员,必须首先参加电信公司自营厅培训基地统一培训,培训后参加公司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店长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

2.统一排班:促销员应服从店长统一排班,店长可根据厅店运营需要对促销员进行工作内容和岗位分配;促销员与电信营业员一道参加营业厅晨夕会、例会、培训、考试和炒店活动等。店长进行人员分组、排班时,将促销员与电信营业员混编,促进相互协同与融合。

3.统一目标:店长对促销员分解下达月度重点业务发展等业绩目标,以及阶段性维系活动目标。

4.统一考核与激励:店长每月对促销员与电信营业员统一进行考核打分,按同样的标准核算重点业务发展奖励。

5.统一着装:驻店商必须按照市公司要求,统一为进驻营业厅的驻店商人员和厂商人员统一购买符合长治电信公司要求的服装,所有营业厅人员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工牌。

(二)人员配置要求

1.驻店商每个进驻厅的派驻人员数量最少1人。原则上月均终端销量超过150台的营业厅,每多50-70台驻店商需增加1人。


营业厅等级

驻店商

驻店商派驻人员

资源置换比例

主特推终端上柜量(款)

保证金缴纳标准(元)

二级厅

1-2家

至少6人

30%

至少10款

20000/家

三级厅

1-2家

至少2人

30%

至少6款

10000/家

四级厅

1家

至少1人

30%

至少3款

10000/家

五级厅

1家

至少1人

30%

至少3款

10000/家


2.驻店商派驻人员包含厂商人员,驻店商派驻人员应在入驻厅店后30天内到位,对于派驻人员不达标的驻店商,店长可反馈至渠道销售部,渠道销售部按照100元/人/天的标准进行扣罚,在计件中体现。

3.二级厅和三级厅驻店商须以书面形式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进驻店各项工作的对接、协调及落实完成,如有更换要及时书面形式通知。四级厅和五级厅驻店商如不指定负责人,则由驻店商亲自负责进驻店各项工作的对接、协调及落实完成。

(三)销售管理:

1.店内销量目标

市公司对驻店商下达店内销量目标,对于一店引入多个驻店商的营业厅,应结合各驻店商对店内不同级别的销售资源(如真机体验区、终端销售柜台、宣传展陈资源等)的使用情况,合理设定驻店商销量目标。若各驻店商在销售资源使用方面无明显差异,可使用平均摊分方式设定店内销量目标。

2.店内布局服从店长统一安排,所有业务统一受理:

驻店商人员配有电信公司统一工号,厅内各类业务须使用电信工号统一受理。

(1)驻店商在店内柜台布局和人员站位服从店长统一安排。

(2)店长根据店内不同区域客流量和动线,将销售区按价值进行分级。

(3)店长对驻店商柜台及人员站位区域实行动态调整,可按两种模式:模式一,根据驻店商历史销量、承诺销量、支撑配合程度等通过“赛马机制”动态调整;模式二,各驻店商按一定周期轮转。

(4)驻店商在店内销售目标与驻店商所在的区域价值分类关联,占据高价值区域应承担更高销售目标。

3.宣传展陈:

(1)驻店商在店内宣传物料、演示体验设备应遵守长治电信公司宣传展陈统一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店展陈的通知》阶段性文件),由店长统一安排布置。

(2)驻店商可根据营销需要自制海报、单页、爆炸贴等宣传物料,但内容需事先经过店长审核同意方可展陈。

4.销售活动:

(1)驻店商应积极开展销售活动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A.参与活动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B.活动终端的及时上柜、补货。

C.销售活动所需的促销礼品、折价让利、宣传资源。

D.临促人员提供及派驻。

(2)驻店商促销员应服从店长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活动落地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A.店内外宣传布置和维护。

B.店内外宣传品派发。

C.活动、业务、终端、应用宣讲。

D.终端、业务体验引导。

E.终端与业务推介。

F.终端与号卡的激活。

G.流量辅导。

(四)终端管理:

1.终端供应:

(1)驻店商提供的终端必须是电信公司入围认证后正规行货终端产品,严禁销售水货、窜货、无证无码及组装终端。

(2)驻店商应确保厅内演示和销售终端的供应,特别是当期重点机型。驻店商应在电信公司下达重点机型或营业厅炒店活动方案确定后的3天内完成上柜,同一机型连续3天未达到要求,进行考核。

(3)省公司会定期公布当期的主销机型,核心厅店要确保主销终端机型全部上柜,且必须从天翼连锁提货,严排它,非天翼连锁货源的主销机型不允许在厅店展陈和销售,一经发现按照500元/次进行考核。

(4)为推进核心厅店连锁化运营工作,核心门店当期的终端管理要求与省公司自营条线纵向要求保持一致,随省公司周期性要求变化而变化,驻店商也需同步调整。

2.统一价格:

所有营业厅需执行长治分公司下发的终端零售指导价销售。

特殊、滞销及清库机型销售价格需提前向长治分公司报备经同意后方可销售。

3.串码管理:

驻店商应严格执行终端串码管理规定,合同期内出现违规行为要进行考核。

4.统一收银及库管:

(1)收银台席设置

店内设置唯一终端收银台席,负责业务款(含无需补终端差价的合约终端)以外的所有终端款项收银。台席建议紧邻库房,方便与实物库管一同管理,配置收银人员。收银台席集中管理店内所有终端的现金、POS机和支付二维码等收银入口。

(2)使用统一格式的销售单据

a.统一印制终端销售单据,作为门店现场销售实现留痕。单据包含单据编号、日期、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商品数量、收银价格(大小写)、销售串码、付款方式、驻厅商名称、销售人员(驻店商)、收银人、稽核人、店长、用户姓名、用户联系电话等信息。

b. 销售单据一式三联。分为客户联、销方联(记账联)和管方联(存根联),加盖销售终端方(驻厅商)的印章,分别由客户、销售人员及收银人员保存,作为店内收银查账留痕的重要依据,须每日由店长、收银员及驻店商人员确认核查,并妥善保管。

(3)收银资金入账

统一收银是中国电信在门店营业时间内为驻店商提供的终端款项代收业务和管理要求。原则上所收终端款项不进入中国电信账户,收取的现金在门店营业时间后根据收银单据结算给驻店商,最晚不得超过当晚24点;POS机及二维码等形式则由收银员在营业时间选择对应驻店商设备进行收款。确保相关资金及时进入驻店商账户,不得截留或故意拖延,避免出现“小金库”风险。

(4)销售管理要求

收银人员应按日在精品渠道系统打印《销售串码明细报表》,核对当日系统销售数据与终端销售单据一致性,包括销售终端品类、数量、价格等信息。店长按日核对并签字留存,确保系统数据与实物实际销售信息一致性。

(5)库房设置

各核心厅店原则上应设置统一库房,用于所有进入门店的手机终端(含配件)、泛智能产品、组网产品等实物存放。原则上库房钥匙需由电信方库管人员统一管理,库管员负责库房钥匙保管、出入库收验操作及电信方进销存系统录入等工作。库房内可设置多仓位或保险柜用于不同驻厅商实物区隔存放,保险柜钥匙由库管人员或驻厅商人员保管。

如厅店较小不具备设置统一库房的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柜台管理。柜台钥匙需由电信库管专员统一管理,视为设置统一库房。

(6)出入库台账及管理要求

统一印制出入库台账记录表,由库管记录库房实物出入库情况,包含采购、退换货及调货等产生的入库,以及销售、换货及调货产生的出库。台账内容包含:单据编号、出入库日期、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商品数量、销售串码、出入库事由等信息,并由发放人及领用人共同签字确认。并通过精品渠道系统打印《进销存明细报表》按日核对系统信息与台账信息一致性。

(7)库存管理要求

库管人员应按周进行库存盘点工作,精品渠道打印《库存串码明细报表》;核对系统库存与实物库存。盘点工作由店长、驻厅商人员共同核对并签字留存,确保数据一致性。

(8)落实每日点检闭环

所有终端(包含合约机及裸机)收银及出入库信息按日进行账实自查,核对当日留存销售单据及出入库台账信息,保证与系统订单一致。经系统导出销售报表与店长确认,店长签字留痕,确保账实一致,全量销售数据系统可见。

(9)落实店长收银、库管职责

电信店长为统一收银/库管执行第一责任人,具有执行、监督义务,对营业厅实际终端进销存情况进行管控。市公司将门店终端统一收银和统一库管工作纳入店长KPI考核并定期评比选优。

a.对纸质销售单据及出入库单据进行统一管理,每日核对并确认系统数据与实际单据信息一致。

b.定期参与实物盘点,对系统数据与实物进行账实稽核,确保实际发生数据与系统数据一致。

c.定期开展店内自查工作,打印进销存系统销售及库存报表与实物进行核对,店长、驻厅商人员签字留存。

(五)业务管理:

1.销售:

驻店商促销员在向客户销售过程中,必须依据电信公司业务规定、营销政策和脚本向客户进行推荐、演示,不得隐瞒营销政策关键条款,或者使用容易引起客户误解的表述。

2.受理:

营业厅内各类业务使用该营业厅工号实行统一受理,严禁驻店商使用自身工号在厅内进行业务受理,或将客户引导至营业厅外的网点受理。合同期内出现违规行为,首次发现黄牌警告,第二次发现直接清退。

3.发票:

驻店商销售的终端、配件等产品,应向客户提供正规发票,与电信公司进行的结算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和公司制度及时提供合法发票。

4.信息安全:

(1)驻店商对在营业厅销售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客户资料应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禁止驻店商利用电信公司IT系统收集客户资料。

(2)所有驻店商均要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涉密内容和违规处罚要求。

(3)规范销售动作,做好自有厅实名制工作落实。确保实名登记公告和部令等公示内容张贴到位;与驻店商签订的协议中必须包含实名制条款;市分公司对驻店商执行情况不间断的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

(六)承担成本

1.驻店商须根据进驻店所有终端销售毛利支付销售提成,提成应不低于所有毛利的10%(核心厅店不低于20%),用于营业厅销售活动组织及驻店商或厂商人员激励。

注:终端毛利(含配件)指终端售价与进货价之间的差额。

2.驻店商须承担营业厅每月3次的炒店费用。(包括重大节假日)

注:重大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五一、电信日、国庆等

3.驻店商须按照长治分公司相关要求负责驻店商和厂商人员的薪酬费用。

店长每月与驻店商签署当月的厅店重点业务考核激励办法,该办法中必须明确月重点工作及激励考核方式。店长按照办法执行并计算末梢人员奖励,最终结果需要店长和驻店商双方签字确认,然后由驻店商按照结果兑现奖励。

营业厅每月计件中至少50%用于考核激励办法的落实,此费用如未落实到驻店商店员,则由店长以书面形式陈述事实,经三级单元签字后交自有渠道营销中心。次月渠道销售部仅发放驻店商计件的50%,剩余计件暂不发放,直至驻店商修改分配办法、比例及原则。

四、驻店商计件

(一)计件原则及发放方式:

1.计件原则

(1)移动业务中,融合双新按照实收的1倍发放;单移49元及以上及单宽转融,按照套餐实收0.8倍发放;单移49元以下按照套餐实收0.5倍发放。

(2)单宽带计件为佣金标准的50%,单移转融及二宽参照佣金系统计算规则的50%发放。

(3)4G套餐升档计件为佣金系统计算规则的50%。

(4)天翼高清计件为10元。

(5)流量包套餐实收的0.1倍。

(6)智能组网参照《关于印发长治分公司2019年智能宽带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电信长治[2019]72号文件)中规则进行发放,同时增加双频光猫计件10元/户。

(7)政企专线、电路及云业务等政企业务参照佣金规则进行发放。

(8)其他计件包含重点推进业务计件或维系计件以业务通知单或营销方案形式另行下发。

2.发放方式

移动业务和套餐升档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为第一个月,发放计件的50%;第二次为第四个月,发放计件的50%;单宽带和其他计件均一次性发放,所有计件参照佣金规则第六个月进行追溯。

五、驻店商终端和计件结算

(一)终端结算规则及流程:

驻店商终端结算分为终端款结算和终端奖励结算两部分。

1.终端款结算规则:按照销售价格扣减营业款后结算,日清日结。

2.终端款结算流程:

(1)下班填写终端结算日报表(见附件5),由店长和驻店商或者双方指定负责人(签订授权书)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

(2)按照日报表金额结算终端款,结算收据或转账记录存档。

(3)按照终端结算日报表汇总出终端结算月报表(见附件6)为自有厅店长留存登记台账使用,每月纸质版店长存档(精品渠道日销售报表按日进行打印留存)。

3.终端奖励结算规则:

终端奖励结算主要包含佣金系统中的终端销售奖励、主特推机型奖励和订货会奖励,此奖励按照佣金结算相关标准执行,佣金规则调整则此项奖励也随之调整。

(二)计件结算规则及流程:

1.结算规则:

由市公司佣金结算岗根据营业厅发展业务量和计件发放规则给驻店商核算,每月15日之前核算上月计件奖励。

2.计件奖励结算流程:

(1)市公司按照计件发放规则,每月提取自营厅相关数据核算计件奖励;

(2)下发计件奖励明细表,驻店商核对无误后根据金额开具发票;

(3)驻店商及时上交发票至各经营单元服务支撑岗,由支撑岗发起报账;

(4)报账流转完成后,直接支付驻店商账户。

六、驻店商考核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细则

1.效能完成情况

40

厅店新增效能目标(见附件7),按完成率线性得分;如自有厅新增目标量未完成,当月积分目标完成90%,则不进行考核;如果二者均未达标,按每户25元扣减计件奖励;如季度完成100%积分目标,则对于本季度扣减金额予以退还;如置换店目标(厅店新增目标量*30%)未完成,按每户25元扣减计件奖励。(厅店考核均按月考核,按季度进行清算,厅店新增目标量考核在计件中兑现,置换店考核在佣金中按季度兑现)

2. 重点业务(包括维系)发展情况

30

厅店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完成率线性得分;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完成率指标,大于等于完成率得满分,小于完成率得0分。比如高清发展完成率、触点换卡率、新装宽带高清渗透率等

3.精品渠道系统终端销量

10

精品渠道终端销售按照目标完成率线性打分,完成得满分。

4.活动组织、配合情况

10

每月3场炒店,炒店时间定为周六、日两天或特殊节假日,根据移动业务发展量为衡量标准,未达到标准即认为未炒店,按照每场5分扣减,扣完为止

5.服务规范及业务稽核

10

严格按照“驻店商服务规范、业务稽核和终端上柜考核表”(见附件8)执行,店长负责考核,每月以报表形式上报自有渠道营销中心,考核扣分直接兑现,扣款从计件奖励中兑现


解释说明:

1.厅店效能(移+宽)完成量和置换店(移+宽)完成量均从经分系统中取数。

2.效能核算只计算有效用户,不包括零次户、被动出账用户和状态不正常用户。

3.精品渠道终端销量以精品渠道终端销售系统数据准。

4.是否炒店以效能衡量,即移+宽需大于等于3户及以上,且需在大V群按照模板展现炒店总结。

5.考评结果作为驻店商优胜劣汰的主要依据,对连续三个月内有两次低于60分的驻店商进行清退。

七、核心门店优秀驻店商评选

为推进核心厅店“四集约、四统一”工作,进一步提升自营厅综合运营能力,并鼓励监督驻店商终端运营规范化,特设立季度核心门店优秀驻店商评比奖项,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500元,三等奖1名奖励300元,评比规则为如下,由高到底进行排序,前三名获奖。

1、参与条件

(1)当自营厅更换驻店商或新厅引进驻店商时,若自然季度进厅月数不足,不参与季度优秀驻店商评选。

(2)自有渠道中心评选季度优秀驻店商,对厅不对商,若一家营业厅有两家驻店商,则由店长根据驻店商日常表现和配合情况决定优秀驻店商归属。

(3)月度平均分高于70分参与评奖。

(4)主销终端严排它,一经发现取消季度资格,且当月计件扣罚500元,以示警告,二次发现强制清退。

2、评比规则

五项重点工作权重占比如下


类别

主销终端提货

主销终端销售

新增目标量完成情况

主销终端上柜情况

日常打分(市公司重点工作)

权重

20%

30%

30%

10%

10%


五项重点工作打分细则:

(1)参照省公司主销终端提货目标,线性得分,满分20分。

(2)参照省公司主销终端销售目标,线性得分,满分30分。

(3)根据厅店新增目标量完成情况,线性得分,满分30分。

(4)根据厅店主销终端上柜情况线性得分,满分10分。

(5)日常打分:主要涉及日常工作配合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项目参照自有渠道营销中心自有人员打分表计分。

(6)核心门店优秀驻店商排名需大于等于70分方可获取奖励。

八、退出

(一)驻店商退出规则:

1.红黄牌规则

(1)驻店商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根据情况得到红黄牌,规则如下:


违规行为

红黄牌规则

经营过程中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业务规则办理业务或拒不提供发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

出现一次,从该厅清退

出售水货、窜货、无证无码及组装终端;销售未进入营业厅终端串码库的终端。

出现一次得黄牌一张,协议期内出现三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未经电信公司允许在自有营业厅内销售、摆放、提供非电信公司经营范围的产品、业务、终端或其他服务。

出现一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在营业厅受理台席开非本营业厅工号开通业务。

出现一次得黄牌一张,协议期内出现两次得红牌,从该厅清退

不能保证营业厅主推终端供应,一个月内出现缺货(缺货时间大于24小时)超过2次,影响营业厅销售。

缺货2次得黄牌一张,连续3个月得黄牌,从该厅清退

泄露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

出现一次,从所有进驻店清退


(2)对于发生以上情况之一,店长有权对驻店商亮红黄牌或将该驻店商进行清退,操作后报备渠道销售部自有渠道营销中心。

2.考评规则

驻店商考核打分对连续三个月内有两次低于60分的驻店商进行清退,市公司下红文建议与驻店商终止合作协议,由经营单元执行驻店商退出流程。

(二)驻店商人员退出规则:

1.红牌规则

驻店商人员严重违规行为,将根据情况得到红牌,规则如下:


违规行为

红黄牌规则

不服从店长管理和岗位安排,拒不完成相应工作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1个月内2次或以上无故旷工、不参加营业厅晨夕会、例会、培训、销售活动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泄露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行为不当造成用户有理由投诉。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出现一次得红牌,直接清退


对于发生以上情况之一,店长可以对驻店商人员亮红牌或直接清退,操作后报备渠道销售部自有渠道营销中心。

2.考评规则

店长对驻店商人员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对连续三个月内有两次低于60分的驻店商,店长有权直接清退,并要求驻店商(含厂商)按照编制补充人员。

(三)驻店商退出流程:

1.严格执行本文件规定内容,留存驻店商按月评估和按季考核记录;

2.对考核不合格的驻店商进行清退;

3.店长负责与市公司市场营销部、渠道销售部沟通清理/回收相关营销资源;

4.财务管理部负责对与驻店商门店营收款、业务收据、违约金等与资金有关的清算;

5.驻店商持经营单元负责人和店长签字确认甲乙双方无财物纠纷表(见附件9),交市公司财务管理部后,财务管理部退还驻店商押金;

6.驻店商退出并报备渠道销售部自有渠道营销中心。

九、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渠道销售部负责制定全市驻店商管理工作要求及合作协议,所有入厅代理商资质和费用的审核归档、月度经营情况通报和考核、驻店利润测评等工作。

(二)市场营销部负责营业厅工号、号卡管理。

(三)客户服务部负责营业厅的日常服务监督、投诉规范及考核。

(四)财务管理部负责营业厅营业款、驻店商代理资质押金、业务押金、保证金及进驻押金的交付、变更、退还。

(五)办公室负责营业厅的安全检查。

(六)运行维护部负责自营厅非网络用计算机及输入输出设备的采购和管理。

十、重点事项强调说明

(一)自有厅店长必须定期与驻店商沟通近期终端上柜机型和宣贯近期公司政策。

(二)驻店商若不按照电信公司要求进行终端上柜,除考核外,电信公司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及服务正常运行有权让直供中心直接铺货。

(三)驻店商对电信公司政策有不同意见,可与店长协商按照驻店商认同的政策进行打包(必须为电信公司主推机型),但必须承诺任务量,并由此原因导致的与其他厅店政策不同而引起的用户投诉等行为,电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更改政策后宣传单页及海报、条幅等宣传物料制作由驻店商负责。

(四)店长在驻店商的管理过程中应秉承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于因滥用职权、管理不当引发的驻店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营销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予以现金处罚,对于造成重大影响的店长将予以取消晋升资格;对于涉及到赔付现金则视情况及赔付金额按照一定比例承担。


序号营业厅名称联系人电话 邮箱
1长治市城区城北西街营业厅杨志强189*****058">189*****058189*****058@189.cn
2长治市城区英雄北路营业厅燕敏189*****711">189*****711189*****711@189.cn
3长治市城区淮海营业厅李玲玲133*****408">133*****408133*****408@189.cn
4长治市城区清华营业厅吴婷婷133*****320">133*****320133*****320@189.cn
5长治市城区府后西街营业厅王晓静133*****916133*****916@189.cn
6长治市城区英雄南路营业厅杨志强189*****058189*****058@189.cn
7长治市城区新市东街营业厅程丹丹133*****767">133*****767133*****767@189.cn
8长治市城区新营街营业厅武成霞133*****600">133*****600133*****600@189.cn
9长治市城区英雄中路营业厅李慧133*****213">133*****213133*****213@189.cn
10长治市城区太行西街营业厅杨志强189*****058">189*****058189*****058@189.cn
11长治市城区紫金东街营业厅李晋133*****710">133*****710133*****710@189.cn
12长治市城区延安中路营业厅黄然153*****699153*****699@189.cn
13长治市壶关县新建路千友营业厅王茜茜133*****577">133*****577133*****577@189.cn
14长治市壶关县新建路营业厅李鹏霞153*****321153*****321@189.cn
15长治市黎城县桥南路营业厅贾晚红189*****855">189*****855189*****855@189.cn
16长治市潞城府东北路营业厅王慧芳133*****631">133*****631133*****631@189.cn
17长治市潞城市西华路营业厅岳云娇133*****130">133*****130133*****130@189.cn
18长治市平顺县文卫路营业厅侯晓青133*****917">133*****917133*****917@189.cn
19长治市平顺县兴华街营业厅郭俊芳1890345128118903451281@189.cn
20长治市沁县红旗街营业厅张静1538695265615386952656@189.cn
21长治市沁县北街广场营业厅张艳红1332745069413327450694@189.cn
22长治市沁源县人民路营业厅郭瑞1330355189613303551896@189.cn
23长治市沁源县胜利路营业厅梁静1890355011918903550119@189.cn
24长治市屯留县麟绛东大街营业厅段婷婷1332745095013327450950@189.cn
25长治市屯留县弈神东大街营业厅李凯霞1893535861018935358610@189.cn
26长治市武乡县太行街营业厅张园1332745046213327450462@189.cn
27长治市襄垣县太行路营业厅刘美卿1893535697518935356975@189.cn
28长治市襄垣县花园路营业厅刘玉静1803557967118035579671@189.cn
29长治市襄垣县太行南路营业厅张 蕊1338345668613383456686@189.cn
30长治市郊区长北漳泽西路营业厅冀叶1332745090413327450904@189.cn
31长治市郊区黄碾黄南街营业厅刘慧1538855414115388554141@189.cn
32长治市郊区长钢营业厅李宁飞1332745078713327450787@189.cn
33长治市长治县光明路营业厅牛彩霞1332745002713327450027@189.cn
34长治市长治县迎宾东街营业厅丁燕鹃1993552666819935526668@189.cn
35长治市长子县东大街营业厅杨志强189*****058">189*****058189*****058@189.cn
36长治市长子县丹朱东街营业厅周佳慧1330355090513303550905@189.cn




询价物资信息
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型号物资目录名称模型名称计量单位名称采购数量备注
代营服务-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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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营业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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