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卡口(车牌识别)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智能卡口(车牌识别)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委托,为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智能卡口(车牌识别)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SQ11323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智能卡口(车牌识别)系统建设
项目概况:根据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以下简称“分局”)需要在金山区部分路段安装智能卡口图像监控设备,并通过光缆联入公安通信专用网络。同时需要将原市交警总队在金山区范围内安装的69套“电子警察”通过光缆联入公安通信专用网络。上述新建的智能卡口前端及69套电子警察需同时具备途径车辆的信息采集功能。在分局建立一套“智能卡口中心平台”,对上述新建的智能卡口前端及69套电子警察采集的车辆信息进行存储和处理,并提供给有关部门用于治安防控和查缉。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除具备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2.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若是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需由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出具证明文件;
3.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类似(公安监控项目)案例和成功经验(单个合同不得少于500万元,需提供合同证明);
5.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集成能力;
6.有能力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建设项目的(本项目对时限有极其严格的规定,若投标方不能承诺在此时限前完工的,将被视作无投标资格。各投标方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述明如何确保在此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陆 “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类似案例的合同复印件,每个案例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7.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常驻技术人员的名单。
三、出售标书时间:
1.发售时间:2011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购买时请同时提供上述资料。
2.发售地点: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904室)。
3.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开标:
1.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10月20日上午10:30前递交到上海市金山区公共服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3楼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上午10:30。
2.开标时间:
兹定于2011年10月2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金山区公共服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3楼开标室)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方: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蒙源路110号
联 系 人:金晨
联系电话:(021)********-****3
传真:(021)********
招标代理: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904室
联 系 人:陈晓栋、胡乐炜
电 话:(021)********-****、8016
传 真:(021)********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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