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0048]长沙市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铁路设备、基坑支护安全监控(第二次)
[JG2020-0048]长沙市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铁路设备、基坑支护安全监控(第二次)
长沙市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铁路设备、基坑支护安全监控(第二次)
招标编号:ZX-2019-22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铁路设备、基坑支护安全监控(第二次)(项目名称)长建发【2009】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工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沙市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铁路设备、基坑支护安全监控(第二次)
2.2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工程概况: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除市政管线迁改、绿化迁移、交通疏解外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经长沙市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后的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工程范围以通过评审的施工图为准。
2.5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6工期:从工程施工开工之日起至通过铁路验收之日止,计划工期13个月。
2.7招标范围:长沙市先锋路(大托路~韶山路)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铁路设备、基坑支护安全
2.8标段划分:本次铁路设备安全监控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
********6">3. 投标人资格要求********7">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或工程监测)。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万元。
3.1.3 关联企业: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住建部或湖南省住建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并在处罚期内。
(2)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具体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惩戒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
(4)自公告之日起近一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3.3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月9日00时00分至2020年1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以上款项汇至账户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75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本项目招标文件费支付投标人由公司基本户转入,其他转入方式一律无效。请投标人确保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月9日00时00分至2020年2月12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2月12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0年2月12日10 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9">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投标公共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23号天兴大厦23楼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蒋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天寿大厦12楼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杨工
购买招标文件确认:杨工:158*****550
电 话:***-********
传 真:***-********
2020年 1 月 9 日
附件一
投标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由(发包人)于年月日于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向(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
项目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接收日期为年月日(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工程质量。
或项目正在施工。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附件二
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由(发包人)于年月日于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项目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接收日期为年月日(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姓名 ,身份证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在(项目名称)任项目负责人。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注:如项目负责人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①承包人任命文件②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1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其中认证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或工程监测) |
2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500万元 |
3 | 信誉要求 | (1)未被国家住建部或湖南省住建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并在处罚期内。 (2)未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具体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惩戒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规定。 |
4 | 行贿犯罪情况 | 自公告之日起近一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附表2 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机构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
1 | 机构设置要求 | 现场应设置常驻项目部; 具体要求: / 。 | |
2 | 人员数量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监测工程师5人,项目负责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监测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 |
3 | 人员岗位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5岁以下,10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地铁或隧道监测经历,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证书。不得返聘、外聘。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0岁以下,4年及以上地铁或隧道监测经历,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和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监测工作程序,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测绘师证书。不得返聘、外聘。 | ||
监测工程师 |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监测工作经历,为本单位合同制员工。 | ||
注:(1)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性质、规模和复杂情况适当调整。 |
附表3 监测设施设备要求
监测设施设备要求
序号 | 项目 | 要求 | |||
1 | 交通、通讯、办公和生活设备设施 | 应自行配备与监测工作相关的各种较先进的通讯、交通、办公设备、生活设施,其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本工程监测工作的需要。不得使用承包人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包括交通、通讯工具、消耗品等)。 1.交通车辆要求:1辆; 2.计算机设备要求:2台; 3.影像记录设备要求:1台; 4.办公地点必须具备网络和固定电话、传真等条件,移动通讯设备要求; 5.办公、生活用房独立: / ; 6.其他要求: 无 。 | |||
2 | 测量仪器、设备设施 | 测量仪器设备 |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
精密水准仪、水准尺 | 精度1mm | 1 | |||
自动全站仪 | 精度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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