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岗街道桦墅社区新民队污水治理工程水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西岗街道桦墅社区新民队污水治理工程水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NJSL********5701ZG |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西岗街道桦墅社区新民队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栖霞区水务局以宁栖水字[2019]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桦墅社区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为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地点:栖霞区桦墅村 | |||||||||
招标内容及规格:设计招标;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 |||||||||
招标范围:(1)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 |||||||||
规模(估算价):226.29万元 | |||||||||
工期(交货时间):120日历天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条件: | |||||||||
(2)业绩要求: | |||||||||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4)其他要求: | |||||||||
(4.1)资质等级及范围: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总承包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 |||||||||
7. | 其他说明 | ||||||||
7.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交易平台。 | |||||||||
8.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桦墅社区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37号金都汇广场2栋4楼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葛广清 | 联系人: | 孙珑 | ||||||
电话: | 189*****508 | 电话: | 157*****909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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