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审批批前公示
农村宅基地审批批前公示
白鹤镇兴隆村后洋自然村村民郑志秀户建房(农村宅基地)申请已经兴隆村村两委审查符合条件,并同意上报镇政府审批。经白鹤镇建房审查小组审查,该户符合天台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的规定,拟上报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报批人口情况:报批人口4人,分别 :郑志秀(申请人)、叶仙芝(妻子)、郑瑜蒙(儿子)、郑亦婷(女儿)。
2、老屋处置情况:两处房屋登记在父亲郑立形名下,一处土地证号(1999)30793号,占地面积29.37㎡,房屋拟转村集体,保留父母居住;一处土地证号(1999)02259号,占地面积203.13㎡,房屋拟拆除,土地使用证拟注销。该户在本村无其他住房。
3、申请建房类型为拆扩建。拟批准建房地块坐落白鹤镇兴隆村后洋自然村,四至:东至郑志华屋;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地块在村镇规划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批准建房用地面积109.92平方米,建筑面积329.76平方米。建设要求:建房层数3层,后檐口高10米。
4、附图:
村民如有异议纠纷,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白鹤镇城建办公室反映。特此公示。联系电话:********。
白鹤镇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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