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市政道路与标准厂房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市政道路与标准厂房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 1、项目名称:贵州省安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市政道路与标准厂房PPP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ASZX-2019-PPP001号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吴瑞扬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 (1)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总投资:约为149,495.88万元,实际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2、项目静态总投资金额为:149,495.88万元,其中:1)道路工程为:69,768.88万元。2)标准厂房为:79,727.00万元。3、项目内容及规模:1)本项目6条市政道路共计总长12466.58米。2)标准厂房建筑共分三块地块,总占地约605.23亩,总建筑面积41.525万平方米,3.1、本项目6条市政道路,包含两条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分别是营黄路、黄栗路南段;两条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分别是营黄龙路东段、产城B路;两条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分别是支路七、支路十三。3.2、标准厂房位于中医药生产组团、汽车零配件加工组团、科技创新组团,建筑面积约40万方,包括:标准厂房、办公科研、配套设施。4、合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DBOT(设计-新建-运营维护-移交)模式运作。5、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2年建设期+13年运营期)。6、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政府将依据项目综合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7、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静态投融资比例设计为 2:8,其中: 1)资本金出资 29,899.18 万元,占静态总投资的 20%,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占股 10%,资本金出资 2,989.92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 90%,资本金出资 26,909.26 万元。 2)向金融机构融资本金119,596.70 万元,占静态总投资的 80%。3)建设期利息建设期间计息不付息,自进入运营期3年等额偿还。 8、项目公司组建:8.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中标资本方,中标资本方正式确定后,与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并授予项目公司指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根据约定股权比例联合出资组建项目公司;8.2、根据政府审核的项目规划和设计,本项目项下的全部工程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商业配套及道路园林绿化等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特许经营,均由项目公司负责。8.3、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广告牌、商铺、厂房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停车位租赁费等其他收费获得投资回报。8.4、项目合作期内,根据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可以自行运营,也可在获得政府同意后委托有经验的专业运营商或直接委托政府指定机构负责项目运营。8.5、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注: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相关工作;(2)采购数量:1(3)采购预算:1,494,958,800元8、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本次项目投资能力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社会资本方均可参加投标。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2019年内第二季度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2019年内第二季度依法缴纳社保凭据或银行社保缴费回单);6、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网页截图(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9日);7、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授权书(须注明授权期限、授权事宜等内容)、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社保相关证明);二、特殊资格要求: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2、具有不低于14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能力,以银行授信或银行存款证明为准,联合体各方银行授信可用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可累加。3、2016-2018年均为盈利,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若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为准)。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以承诺函的形式申明并保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5.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需提供一般资格要求中2-6项内容);5.2申请人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出资比例不得变动(牵头单位在未来项目公司中股份比列不低于40%);5.3联合体成员可以包含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以及有相关建设内容资质的单位。联合体以一个社会资本方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应满足上述关于资质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6、其他要求:6.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资格预审申请。6.2、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风险承担的需要,本项目的融资、管理、运营、维护移交等风险均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承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6.2.1、根据运营服务质量考核不达标的责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6.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6.2.3、根据财金[2014]113 号文和国办发[2015]42 号文的规定,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平坝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2.4、根据《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规定不得出现以下行为:“本级政府所属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 融资平台公司参股并能对其经营活动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级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实际只承担项目建设、不承担项目运营责任,或政府支出事项与项目产出绩效脱钩的。”9、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信息:(1)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0-01-10 00:00:00 至 2020-02-05 00:00:00 (2)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交易中心电话:****-********,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gzy.anshun.gov.cn/)。(3)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交易中心电话:****-********,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gzy.anshun.gov.cn/)。 10、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2-07 11: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20-02-07 11:00:0012、审查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交叉处东南角)14、采购人名称: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nbsp&nbsp联系地址:安顺市夏云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nbsp&nbsp联系电话: 138*****486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6、PPP项目:是 &nbsp&nbsp是否联合体::是&nbsp&nbsp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nbsp&nbsp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是 &nbsp&nbsp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 ? &nbsp&nbsp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nbsp&nbsp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nbsp&nbsp联系地址: 安顺市东郊路92号?&nbsp&nbsp联系电话: 0851—33526998
    附件:
  • 标签: 厂房 市政道路 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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