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乙方: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XZB[GK]*******的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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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349456 | 349456 | 缔之美 | 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
1 | 1-2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349455 | 349455 | 缔之美 | 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
1 | 1-3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349455 | 349455 | 缔之美 | 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
1 | 1-4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279500 | 279500 | 缔之美 | 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
1 | 1-5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279500 | 279500 | 缔之美 | 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
1 | 1-6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项 | 国内 | 279500 | 279500 | 缔之美 | 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捌万陆仟捌佰陆拾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3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00号;
4.3交付条件:按采购人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省核应急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秩序管理、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服务、会议接待及保障以及大厅前台服务。福建省核应急指挥中心位于福飞北路400号,占地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169平方米(14层),地下建筑面积2092平方米(1层)。地上建筑面积主要含福建省核应急指挥中心(1层大部分、11层至14层)5382.4平方米、省辐射环境监督站(2至4层、8至10层、1与7层小部分)9410.2平方米、其中省环保设 计院(5至6层、7层大部分)3468.4平方米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地下建筑面积含人防地下室和发电机房、水泵房等附属配套用房。大楼附属设备设施包括高低压配电房、给排水工程、电梯、中央空调、消防系统、监控系统、信息系统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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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3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4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5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6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7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8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9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0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1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2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3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4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5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6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7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8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19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0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1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2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3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4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5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6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7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8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29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30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31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32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33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34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35 | 2.778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36 | 2.77 | 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为当月25日前,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自2019年09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严格按要求打扫卫生并达到规定标准,发现卫生达不到标准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垃圾按政府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发现不达标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若因乙方垃圾桶未做分类原因被政府相关部门查处,造成的相关罚款及责任由乙方负责。10.2及时负责水电维修,不按标准和规定时间完成维修任务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50元。停电或切换电源未事先告知(电业局外供电线路突然故障的除外)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200元。10.3严防火灾事故,做好火灾日常维护和突发事件演练。发生火灾事故,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扣物业管理金200元。 10.4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若出现打架、斗殴等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服务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出现打架、斗殴等事件1次,扣物业管理金200元。10.5乙方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睡岗、漏岗、溜岗或不按管理规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每次扣除当月物业管理管理金200元。10.6在管理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乙方的工作人员缺员30%以上,或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管理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乙方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的,除接受500元违约金外,在甲方发出3次书面警告后5日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其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7每3小时至少对整个辖区巡查一遍,发现没巡查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8未经许可的人和车辆进入省核指挥中心的,每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9甲方可不定时对物业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在一个年度期间考评达三次或三次以上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5、合同条款(一)物业管理范围1、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包括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监控、电梯、中央空调、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的维护管理。公共区域单品500元以下(含500元)易耗品(如灯管、门锁、水龙头等)的购买、更换、维修,其他区域易耗品负责更换、维修。2、安全秩序管理包括治安防范、消防安全、车辆进出及停放等区内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服务。3、公共区域卫生保洁3.1 一楼大厅;3.2 1至10层除办公室以外的走廊与卫生间、楼梯;3.3 主楼与传达室楼面、地下室、广场、道路、配电间等公共场所卫生清洁、保洁、垃圾收集等服务; 3.4 11至14层所有卫生保洁。4、绿化管理、养护室外及1楼绿化管理,包括日常浇水、施肥、除草、灭病虫、修剪及补苗移植等。5、会议接待及保障省核应急指挥中心会前准备、茶水服务、会后清理工作。6、大厅前台服务来客接待、登记签收及分理来信、包裹、报刊杂志等。7、委托性代办服务(费用另计)。在规范大楼维护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报销制度基础上,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代维修(大中修费用在500元以上)、生活用水检测化验、电梯维保及年检、防雷设施检测、“四害”消杀、大理石地面清洁打蜡、外墙清洗等。(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工作计划,自主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2、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安全防范(含治安管理、消防应急处理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制订设备管理手册、消防治安管理手册、清洁工作手册、绿化工作手册等,并接受业主审查。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做到服务规范、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及时,讲求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管理。4、加强物业入职人员的政审,选用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法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的人员,项目主任、保安队长等重要岗位优先安排党团员、退伍军人担任,以适应核应急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物业管理知识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与服务质量。并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核应急相关培训,熟悉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核应急状态下集中力量、全员参加,做好车辆调度、人员疏导、应急电源保障、重点区域安全执勤等应急响应工作。5、协助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包括物业的各类原始资料,土建、设备类图纸,验收证明、设施档案、各类业务档案(含日常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物资搬运放行记录、紧急事件处理记录)、工作计划、管理资料、门禁管理制度等,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规范信件分类管理与签收制度,不得出现错送、丢失现象。6、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熟悉指挥中心大楼设备特性,掌握运行规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排绿化技工做好大院绿化和苗圃培育工作,创建绿色环保的办公环境。7、保持大楼整洁有序,杜绝乱接线、乱摆放杂物现象。不擅自占用本物业设施张贴广告或改变使用功能,不得利用本物业设施开展营利性活动。8、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不得擅自饲养动物。9、接受业主等各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经常与业主沟通,定期向业主报告服务履行情况,适时向业主提出物业管理合理化建议,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和处理投诉,协调内、外各方面关系,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拟配备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及职责物业管理处拟配备的人员不少于17名。其中应包括:日常管理人员、安保人员、卫生及环境维护人员、园林绿化管理养护人员、设备维护人员、保洁与会务人员。其中,根据指挥中心保密要求,一层大厅前台接待、会务专员需经省核应急办审核;乙方可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结合智能化系统等手段自行组织安排人员,做到各个岗位不缺岗,且符合甲方服务要求。乙方服务期间应避免人员频繁变更,确实变动要向甲方报备。1、综合管理服务配备项目主任1名,主任助理兼大厅前台服务1名。负责物业的全面管理工作,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业主诉求,安排来访接待、会务和前台服务等。服务标准:(1)确保物业工作人员各尽其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让业主和来访客人满意。(2)做好前台接待服务,接待服务中注意用语文明、规范,熟悉核与辐射宣传教育基地内容并协助做好相关介绍。(3)正确签收、分理来信、包裹、报刊杂志等,不得出现遗失、错送情况,在需要时协助做好指挥大厅的会务工作。(4)做好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做到档案目录清晰,查询方便。(5)每月要将当班人员排班表和来访人员登记表交于甲方;2、公共秩序管理服务配备保安队长1名,保安5名(年龄要求在25-55岁之间,45岁以下人员不低于50%),消监控员3名。负责区域内的治安防范,24小时值班监控,车辆交通秩序管理及消防管理等。服务标准:(1)安防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所有安防人员无刑事和治安管理处罚纪录。上岗时着保安制服,佩带统一标志,器械佩带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2)消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南门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东门出入口在大型活动时开启,安排临时保安。(4)对进出办公楼人员进行进出管理,非办公人员进入应进行登记。(5)对进出办公楼物品进行进出管理,大件物品搬出应实行查验放行制度;发现有可疑危险品时,应予以扣留并向上级报告。(6)对进出大院的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证车辆按规定的停车位停放,出入口通畅。(7)应根据大院及办公楼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8)白天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夜间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机房至少每3小时巡查1次。(9)巡查中注意异常声响、气味,如有可疑现象,应立即查明并上报,对紧急情况宜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10)车库内应设车辆限速及指示标志。(11)非机动车应定点集中停放,整齐有序。(12)监控室内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监控设施运转正常,保证对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和录像;确保监控室内电话畅通,接听及时;监控室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应及时报警,并安排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3、卫生及环境维护管理配置保洁员3名,其中一楼大厅,1至10层除办公室以外的走廊与卫生间、楼梯;主楼与传达室楼面、地下室、广场、道路、配电间等公共场所部分保洁1名;11至14层所有卫生保洁1名;垃圾清运工1名。服务标准:(1)门厅、楼道:一楼大厅每日清拖2次,每隔3小时巡扫1次;大厅教育基地内的模型、设备每日擦拭1次。楼道地面每日清拖1次,做到地面目视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无积水、无尘土、无痰迹;瓷砖地面干净,无污迹污印,无积水, 条线清晰。(2)电梯:电梯轿厢每天拖扫1次,全天保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洗。(3)垃圾桶:每日清洗1次并套上垃圾袋,摆放指 定位置,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着物。(4)洗手间:目视地面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污垢、水锈渍,室内无异味。(5)公共墙面:内墙面每周清洁1次;做到天棚、墙角每周除尘,除蜘蛛网。墙面光亮无污染、印迹;凹凸处无明显灰尘,无蜘蛛网;墙面目视光亮、整洁。(6)玻璃门窗: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每周用清洁剂彻底清洗1次。做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窗台明亮无尘;墙面目视光亮、整洁。监督外包方每年清洗玻璃外墙1次,做到墙面光亮、整洁。(7)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 楼梯梯级:每天清拖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8)工作牌、标:每周清洗擦拭1次,做到目视无明显积尘,无破损。(9)绿地:每日清扫1次,做到草坪目视干净,无杂物,无枯枝烂叶和废纸屑等。(10)环境道路:每日清扫1次,每隔 2 小时巡扫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无积水,路边无杂草。(11)公共环境墙面每月彻底擦拭1次,做到目视整洁,无乱张贴 ,无乱涂画和破损。(12)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13)阴井每季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14)生活水池每年清洗2次,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水样合格。(15)虫害消杀:每年春、夏各消杀1次,做到楼内无鼠迹,环境基本无蚊蝇、蟑螂。4、园林绿化管理养护配备园林绿化技工1名。制定科学的养护计划,配备专业绿化养护人员对植被、花卉进行修剪、养护;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服务标准:(1)园林绿化技工人员需持证上岗。(2)修剪:草地,根据长势状况每年定期修剪整形,草的高度不超过9cm且保持一致;(3)灌木,根据长势状况每年定期修剪整形,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乔木,每年冬季修剪一遍,树冠圆整、树势均匀。(4)灌溉:具体灌溉次数视天气情况而定,供水充足,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5)除杂草、松土:草地定期除杂草,草地上无开花杂草,花木丛中无高于花木的杂草;定期疏松表土,土壤疏松通透。(6)施肥:定期进行施肥,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7)病虫害防治:及时防治,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8)补植: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及时补种,能满足植物生长的条件下无黄土裸露。5、设备维护配备水电技工1名。负责高低压配电、照明、给排水、电梯、空调、消防、监控设备日常运行的维护和保养。服务标准:(1)配电室定期检查,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有害生物进入。(2)应按规定的周期对发电机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完好,定期启动及维护备用发电机(组),确保随时可应急启用。(3)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处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报修,急修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4)公共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物业服务区域内使用要求。定期做好巡视,及时修复,完好率98%以上。(5)电梯应经取得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投入使用,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并张贴新的合格证;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并按照所签定的设备维保合同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建立应急事件处理机制,培训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解决一般的电梯故障,发生重大故障时应对维修保养单位到达现场的时间做出要求。(6)对空调系统开机前进行检查,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定期检查冷却塔风机、电器控制箱等设备,保证冷却塔及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保养,提供符合要求的冷却水。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7)每日对各类水泵、阀门等进行检查,确保给排水系统通畅,风机正常,各种管道阀门完好。每季度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定期对轴承进行润滑,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8)每半年一次对二次供水水箱、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GB 5749的要求。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9)监控系统。摄像机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工作正常、整洁。视频记录设备工作正常、整洁。监视器工作正常、图像清晰、色彩良好、整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记录齐全。(10)消防设施。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组织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巡查、检查时填写记录,并由检查人及其主管人员签字;巡查、检查时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上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当地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义务消防员制度,人数不低于本单位从 业人员的30%,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习。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教育培训,使其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室内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栓口、水枪、水带齐全好用,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发生火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等应能及时联动,各设施启停均在消防控制室有信号反馈。(11)保障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含送电、停电通知记录;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停电应急处理)。(12)保养、维修、更换零件的费用报相关部门审批,大维修物业处拟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实施。设备维修费单项500元及以下的费用由物业承担。(13)以上服务内容和标准在双方进驻时做好现状交接,如因甲方现场存在的遗留问题,若须整改的由双方共同推进整改,若无须整改的,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按现状管理。6、会务服务配置会务专员1名,负责省核应急指挥中心会前准备、茶水服务、会后清理工作。(四)管理目标1、综合管理(1)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保存好各类图纸及技术资料、数据档案。(2)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设立服务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保修,并在2小时的时间内给予解决。(3)应用电脑对物业管理服务及各项收费档案进行管理。(4)不得开展物业管理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饮食服务、代购代销商品等)。(5)物业公司承担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所形成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及其他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安全责任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2、设施设备管理:(1)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泡、冒、滴和鼠害现象。(2)电梯运行状态好,正常运转。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 乙方: | 深圳市缔之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456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曾庆峰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7*****07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台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204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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