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太和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太和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和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太和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环卫基地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STTHZB********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1.5 招标人: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太和县劲旅办公楼、太和县环卫局综合办公大楼、太和县环卫基地室外工程及临时仓库建设。
2.3投资规模:约83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5 其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0年01月08日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五日内)至2020年01月14日可在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阜阳市西湖大道中级人民法院对面同运香樟苑1号楼二单元604室)。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07日上午9 时30 分,地点为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镜湖西路102号)。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7.特别提示:
7.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异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7.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守信,按诚信承诺书约定处理。
7.3、定标前若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7.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太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并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7.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6、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太和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镜湖西路102号
联系人: 刘德富
电话:189*****620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西湖大道中级人民法院对面同运香樟苑1号楼二单元604室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153*****556
2020年1 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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