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井镇凤场村2019年社区总体营造项目比选公告
火井镇凤场村2019年社区总体营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营造资金来自社区保障资金2019年8.0529万元。比选单位为凤场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营造地点:火井镇凤场村1组、2组、4组、10组。
2.2.营造内容和规模:
凤场村1组、2组、4组、10组村道路。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60天(日历天数),从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2.4本项目实行最高控制价为8.0529万元(其中包含工程设计费0.2万元,审计费0.2万元,标识标牌0.03万元,监工人员费用0.1万元,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2.5比选范围:施工图及项目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营造的能力。
(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三级以上建筑资质独立法人的单位和企业。
(2)财务要求: 成立至今无亏损,提供由中介机构审查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2017年以来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邛崃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火井镇凤场村村民委员会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和资格要求的内容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为其购买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管理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保证金1610元;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留原件外,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4日10时,地点为火井镇凤场村村委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邛崃公众信息网、火井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凤场村活动室、村民小组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火井镇凤场村村委会
联 系 人:杨国玉电话:138*****726
邛崃市火井镇凤场村村委会
2020年1月9日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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