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宝山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6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等要求。详见公告“七、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二期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CZ2019-173) 3、预算编号:13-19-030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宝山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二期,1批,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优化追溯系统在宝山农业生产环节的功能,提高追溯码附加值进一步推广企业品牌,扩大追溯规模、扩展追溯品类实现宝山地产农产品的全覆盖,规范农业执法过程,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升宝山农业安全保障能力。 5、交付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1050号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510000.00元(国库资金:51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1-0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16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包含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及响应供应商公章)。3)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1-09 17:00:00至2020-01-16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到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现场验证后购买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须携带已上传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材料的复印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凡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1-2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1-21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以此为准)、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2楼开标室 2、磋商地点:www.zfcg.sh.gov.cn(以此为准)、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及上传响应文件时所用的数字CA证书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衔接“一、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3、其他资质要求:”3.7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8不接受一切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报价;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