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病流动诊疗车招标公告

牙病流动诊疗车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牙病流动诊疗车(2011-0622(2))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口腔医院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牙病流动诊疗车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牙病流动诊疗车

2. 采购项目编号:2011-0622(2)/CG(P)********

3. 采购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牙病流动诊疗车

1台

口腔预防治疗机动车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设备名称:口腔预防治疗机动车

2、数量: 1台

3、机动车技术指标:

3.1车型参数 外型尺寸(MM)7133×200×2955

3.2区域隔断 整车分为两个区,驾驶区和医疗区,半隔断,隔断中间加装防护铅板。

3.3治疗区地板 防酸碱,防滑。

3.4车体保温层 车顶及四周增加保温层,确保正常的工作温度。

3.5换气天窗 车顶安装1个换气天窗。

3.6空调系统

3.6.1行车时冷暖气,带新风换气、杀菌和过滤空气功能。水暖、前挡风除霜。

3.6.2驻车时冷暖气:安装1匹顶置空调1个。

3.7倒车监视器及医疗舱监视器

3.8车顶长排灯1个,爆闪灯4组。

3.9外部标识,根据用户要求制作。

3.10车载播音系统

3.10.1功放机一台

3.10.2对外宣传喇叭一套。

4、医疗区技术指标

4.1医用工作台面 选用实验室专用理化板,防酸碱,防腐蚀,抗冲击,不易划伤。

4.2 储物柜要求 无菌储物柜一个、一般储物柜一个、医疗垃圾储物柜一个。

4.3排水地漏 安装于地板上,便于地板清洗,下水口安装过滤装置,防止堵塞阀门。

4.4照明系统

4.4.1车辆照明:车辆有220V/13W和12V/20W两种日光灯照明。

4.4.2紫外线消毒灯:安装220V紫外线消毒灯1个。用紫外线给车厢内消毒。

4.5供水系统

4.5.1净水箱:车内配备有20L净1个(不锈钢),并带有专用注水软管与接头。

4.5.2污水箱:车内配备有20L污水箱1个(不锈钢)

4.5.3水位显示器:车内安装有水位显示仪,可以随时知道净、污水箱内水的容量,方便随时补充水量或即使排污。

4.5.4压力水泵:可以根据水管的压力,自动开启或关闭。

5、正、负压系统

5.1无油压缩机:车内安装压缩机,带气罐,可给设备提供压缩空气,并带有减震装置。

5.2负压抽吸机:给牙科治疗机提供负压。并带有减震装置。

6、车载冰柜 供存放医疗用品车载冰柜一台

7、辅助装置

7.1手持式强光应急灯2个。

7.2便携灭火器1个。

7.3治疗区加装室内温度、湿度显示仪

8、洗手池 隐藏式感应洗手池:隐藏于边柜内,采用不锈钢自动感应水龙头,利用水管内的水压,自动出水。

9、医疗区坐椅

9.1医疗区右侧壁安装2个翻板椅,供护士用。

9.2 配活动医生座椅1个,供医生使用。

9.3带折叠候诊座椅,供患者用。

10、电源技术指标

10.1有外接电源-配备30米电缆轴1个。

10.2有自备电源-发电机。

10.3有漏电和接地保护:采用ABB漏电保护器,漏电电流≤30mA和雷斯达防雷接地棒,其电阻≤4欧姆。

10.4 有12V直流供电系统:采用开关电源整流为12V直流,供12V设备用电。

10.5 配电箱:小电流控制大电流,远距离操作。

11、牙科综合治疗机一台

11.1全电脑标准配置

11.2口腔灯安装于车顶侧面,适合任何治疗位置使用。

11.3隐藏式器械盘,是设备与车内装潢融为一体。

11.4配置两高、一低手机,一支三用枪,预留洁牙机控制系统,预留光固化空位.

11.5中央抽吸系统,,医生在治疗时使用,同时300L/min的流量可以净化车内空气,防止交叉感染。

11.6牙科综合治疗机所有可活动零部件都可方便固定与松开。

11.7牙科椅安装安全开关,在牙科椅没有松开时,牙科椅自锁。

12、口腔数字化X光牙片机一台

12.1口腔科X光牙片机

12.2数字化传感器

13、笑气口腔科镇痛设备一台

13.1最大总流量:≥20L/分钟、流量精度:最小0.5L。

13.2笑气浓度可调:笑气0~70% 氧气30~100%。

13.3输入压力:50PSI±10% 输入连接:标准5/8DISS接头 病人输出连接:15/22MMT型头:紧急空气获取阀 安全阀:自动关闭/开启笑气 快速充氧:不低于20L/分钟。

13.4标配:呼吸控制器、气囊、双层鼻罩、呼吸管路、台车、调压阀、双气瓶、流量计、T型头。

13.5选配:废气回收装置(高效HFPA过滤器)、血氧监护仪、永久性面罩、一次性面罩、DVR氧气按需供给装置。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伍仟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9月22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9月22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邮政编码:110016

采购文件咨询:王怡萌 ***-********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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