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系统集成平台【第二次】招标公告
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系统集成平台【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系统集成平台项目【第二次】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01-09 16:27:23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01-10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01-14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系统集成平台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YT********831ZB),招标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招标项目,主要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系统集成平台项目。预估采购规模81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采购规模为准。 1.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98寸智能平板、138寸一体化LED显示终端、165寸一体化LED显示终端、无纸化及会议系统、办公电脑、考试云桌面、考试中心、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培训设备、机房一体化机柜、指挥大厅大屏、危险源接入物联网主机、视频指挥调度等配套及集成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三年;交货地点:泰州市;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清单。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81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且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17年6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 2.4投标人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采购等内容。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接并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累计合同金额达到30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如为框架合同,需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 2.6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产品,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负全责,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技术规格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月10日9时00分至2020年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清晰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uchenglong0035.jszyt@chinaccs.cn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 (4)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 (5)【税务信息表(须为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
注: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转帐事由:泰州电信顾-标书费 4.5友情提醒: 1)本项目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guchenglong0035.jszyt@chinaccs.cn,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2)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泰州电信22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友情提醒:防止网络诈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人:顾成龙 电话:187*****035 电子邮件:guchenglong0035.jszyt@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号:43010 30709 00002 6610 招标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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