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大田镇集镇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大田镇集镇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大田镇集镇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公告发布时间2020-01-09 17:25
采购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联系方式:钟先生,********3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桃园街96号8幢三单元一楼,联系方式:刘女士,187*****02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钟先生,电话:********321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7或2018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 年以来(任意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①承诺函适用于新成立的法人或组织、存在困难的投标人,如在评标时不能明确界定,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②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8.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时提供);(3)磋商保证金递交凭证。(4)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2020-01-10 09:3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2020-01-16 16:3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注:介绍信收原件、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个人的不需加盖鲜章)。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桃园街96号8幢三单元一楼
磋商文件售价(元) 3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桃园街96号8幢三单元一楼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01-21 12: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0-01-21 13: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攀枝花市湖滨路38号(蜀峰花园酒店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1-21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攀枝花市湖滨路38号(蜀峰花园酒店5楼)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1.金额: 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元(叁万元整) 2.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3.收款单位: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学府花园支行银行账号:****************01334.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01月21日13点00分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6.咨询电话:晏女士 138*****366注:不满足以上1.2.3.4.5磋商保证金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响应。
预算金额(元) *******
采购品目名称 公路工程施工
行业划分 E481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一、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二、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备注
PPP项目标识
?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基础设施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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