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拍卖]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维修段2020年报废汽车销售公告
[废旧物资拍卖]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维修段2020年报废汽车销售公告
一、销售组织单位信息
1.销售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电务维修段
2.联系人:余广富,电话: ***-********
3.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
二、处置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成都电务维修段2020年报废汽车销售
报废汽车存放地点: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
2.销售内容:本次销售报废汽车共3台,组成一个包件、按行驶证所标注重量进行销售。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 汽车品牌 | 型号 | 车牌号 | 座位数 | 重量(吨) | 备注 |
1 | 别克轿车 | SGM7252GL | 川A0915T | 5 | 1.557 | |
2 | 尼桑越野车 | ZN6454WAG4 | 川W98236 | 5 | 1.815 | |
3 | 华泰特拉卡越野车 | SDH6470FM3 | 川AK8S63 | 5 | 2.035 | |
合计 | 5.407 |
本次报废汽车销售按单价进行网下竞价销售的方式,回收商按含税单价(元/吨)进行报价。
3.提货地点及要求
(1)本次报废汽车销售实行先全额付清货款后提货方式,货款需以中标回收商账户缴纳,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及账户进行缴纳,提货地点: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中标回收商自行承担报废汽车的装卸、拆解和运输费用。
(2)中标回收商在处置本次报废汽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若违反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回收商自行承担。
(3)中标回收商在处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故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回收商自行承担。
(4)中标回收商需协助我段办理完结汽车销户等所有相关手续。
三、参与销售回收商的条件及资质要求:
1.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统一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回收商。
2.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范围、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参与销售的回收商必须是具备装卸和运输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销售报价递交及注意事项
1.销售报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参加销售报价的回收商,将加盖鲜章的公司资质资料(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资质文件等)及《成都电务维修段报废汽车销售报价单》(附件)密封,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公司鲜章,未密封或加盖公章,将视为无效报价,取消报价资格;于2020年1月15日9:00-10:00时段内送达成都电务维修段物资设备科联系人处(驷马桥路2号铁路综合办公楼六楼627号)。逾期或提前送达的,销售人不予受理。
2.参加销售报价的回收商在确定报价前,应认真阅读销售公告文件的每一条款,并做好报价准备,对销售公告的条款不理解,可在报价前询问联系人答疑;报价单漏项或增加项目视为作废;由于对销售公告文件阅读误解、漏看等所导致的失误由回收商自负。
五、销售成交方式及要求:
参与销售的回收商资质审核合格后,推荐销售报价最高的回收商为销售中标回收商,在销售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中标回收商按成交通知书规定到我段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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